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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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8环境质量状况12评价适用标准1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25环境影响分析2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3结论与建议35附图附图1 项目交通位置图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 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5 本项目与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区关系图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立项备案附件3 营业执照附件4 租赁合同附件5 专家意见及修改索引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 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3 施工期环境监理一览表附表4 环保设施验收一栏表附表5 环保措施投资估算表建设项目基

2、本情况项目名称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储煤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志龙联系人李志龙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联系电话18386252888传 真/邮政编码551800建设地点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立项审批部门金沙县能源局批准文号2018-520523-59-03-300286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524 煤制品制造占地面积(m2)1900绿化面积(m2)20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2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来源及意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3、,各种行业蓬勃发展起来,不同的行业(发电、水泥厂等)对于原煤发热量的要求不同,生产的原煤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行业用煤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储煤场建设项目。通过对原煤的配比来提高煤的使用性,提高煤炭资源利用,促进煤炭产业的发展。项目位于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项目总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设围墙160米、搭彩钢棚1000平方米、修建磅房1个(面积20平方米)、地磅设施设备1套、安装环保防尘网200米、安装税控系统1套、安装税控监控设备1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本项目适用于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

4、1831号)中“三、(二)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目前本项目已投入运营,现为完善环评手续补办环评,项目运行至今未出现相关环保事故,无环保投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2018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129 洗选、配煤”,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特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储煤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5、评价工作,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二、项目概况1、项目地理位置及四周概况本项目位于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位于金沙县东侧,临G56杭瑞高速,交通方便。项目地理坐标为:经度: 106.554232,纬度:27.512128。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位于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项目东侧150m处为干田组居民点;南侧100m处为木孔镇安置房、南侧200m处为关渡村居民点、北侧200m处为华润水泥厂。项目西侧

6、600m处为偏岩河,区域交通便利,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详见图组1、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原料棚厂区现状木孔镇安置房干田组华润水泥厂偏岩河图1 项目四周环境现状2、工程概况项目名称: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储煤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建设单位:金沙县龙洋矿产品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900m2,年配煤6万吨。项目投资:50万元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已建工程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包括原料棚、产品棚),已建环保设施为四周围挡及彩钢棚,喷淋洒水装置、沉淀池、排水边沟均未建。工程投入使用以来只进行试生产,生产规模较小,无组织排放粉尘量较小,

7、未出现煤渣粉尘泄漏情况。目前已经造成的污染情况仅为厂区内部地面残留煤渣,未造成厂区外任何污染,自建设以来不存在环保投诉情况。本项目仅采用原煤直接搅拌混合,无破碎、筛分工艺及配煤工序。 3、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项目总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设围墙160米、搭彩钢棚1000平方米、修建磅房1个(面积20平方米)、地磅设施设备1套、安装环保防尘网200米、安装税控系统1套、安装税控监控设备1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本项目工程内容如下表。表1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已建工程内容新增工程内容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主要进行原煤堆放、配比混合、贮存保留、沿用1000m21

8、F封闭式钢架结构(厂区四周为砖混结构围墙,顶部为钢架顶棚),顶棚规格:50*20m贮运工程成品仓用于成品的储存及管理,位于生产车间内,不单独设置保留、沿用原料仓用于原煤堆放储存及管理,位于生产车间内,不单独设置保留、沿用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700m2租用当地村民房屋,本项目不新建办公用房环保工程沉淀池1个沉淀池10m3洒水装置生产车间钢架顶棚1套生产时每小时洒水(喷雾)一次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2m2回用机械润滑排水边沟排水边沟长10m,宽0.5m收集雨水淋溶水防尘网防尘网200m防尘 4、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采用发热量6000大卡和发热量4500大卡的原煤直接搅拌混合,无破碎、筛分工艺,项目生产设

9、备详见表2。表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铲车501台2地磅18m(120吨)1台5、主要原材料及产品根据现场调查了解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为外购发热量6000卡和4500卡的粒煤;两种发热量的粒煤混合后,配为发热量5200卡的煤产品。表3项目原料及产品规模一览表产品名称、规格年用量(万t/a)储存方式备注原煤发热量6000卡粒煤3.0半封闭式厂区内堆存水分8,粒径为6-13mm发热量4500卡粒煤3.0水分8,粒径为6-13mm产品煤发热量5200卡粒煤6.0水分8,粒径为6-13mm本项目原料所需要的配煤是由厂区按指标向周边进行收购,配煤原料主要来自于

10、金沙本地的煤厂及矿山,产品主要外售给项目北侧的华润水泥厂使用。四、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日26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为8小时,夜间不生产。五、公用工程1、供电 项目供电有由木孔镇供电电网供给。本项目不设置柴油发电机。2、给排水(1)给水项目员工饮水为外购桶装水,生活用水引自木孔镇自来水;项目生产过程无需使用水,环保降尘用水来源于木孔镇自来水,车轮清洗用水来源于木孔镇自来水及雨水。根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及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725-2011),并结合当地实际用水情况,本项目用水总量约为4.25m3/d,详见下

11、表。 表4 项目用水量估算表序号用水项目人数用水标准日用水量日排水量年排水量1办公生活用水5人50L/人.d0.25m3/d0.21m3/d55.25m3/a2车轮清洗补充水1m3/d003抑尘用水3m3/d00合计用水4.25m3/d0.21m3/d55.25m3/a注:车轮清洗水用水来源为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计入总用水量,上述用水量为补充自来水。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2)排水厂区目前尚未完善雨污分流,本环评要求项目新建一个10m3的沉淀池,用来收集冲刷地面的含泥雨水,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及车轮清洗(本项目车辆仅进行车轮清洗,不进行整车清洗);车轮清洗用水进入沉淀池

12、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粪便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 六、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项目周围零星分布居民,北侧为华润水泥厂,南侧为木孔镇安置房(仅入住5户),紧邻乡村道路,交通方便。另本项目选址处不属于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项目生产区加盖彩钢棚,生产过程采用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冲洗车轮;通过居民区禁止鸣笛;生活污水经过沉淀后,回用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并合理管理后,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七、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厂区分为原料区、产

13、品区、生产区、办公区等4个功能区。原料区、产品区及生产区置于厂区钢架棚内,位于厂区的西侧;办公区位于厂区南侧,不处于生产区域的下风向,减小了生产过程对员工生活的影响。综合分析厂区平面布置,可以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生产管理和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有利于组织生产,有利于原材料运输、产品出厂,人流、物流线路清晰,厂区平面布置可行。具体布置见附图3。八、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动力配煤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三、煤炭”中“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

14、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号),生态保护红线是指我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的管控边界,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包括:禁止开发区,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指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禁止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金沙县木孔镇关渡村干田组,项目占地及评价区域均不属于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以及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本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相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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