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及其思想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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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广州市历次规划及其规划思想的变迁研究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民国21年(1932),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建市以来第一部正规的城市规划设计文件。在这之前,没有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历代均由地方长官按照一定的规制进行建设。1952年,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提出两个都市规划总图方案,这是建国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早尝试。19541983年间,广州城市建设方针经历了7次变化,先后提出了14个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方案的变化主要在于城市性质、规模、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广度与深度等方面。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准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城市建设发展蓝图。

2、19851990年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不断调整、充实、深化,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龙头作用。第1节 建国前城市建设计划一、历代城市建设布局早在建城之始,南海郡尉任嚣已十分重视城址的选择。秦三十三年(前214),任嚣在甘溪水道(即今仓边路所在地)以西的古番山和禺山上修筑南海郡治棗番禺城(俗称任嚣城)。当时咸潮可涌至番禺城下,任嚣依山傍水筑城,既可防御外敌入侵,免受水患,又便于取得甘溪的淡水。自任嚣建城后,2000多年来,广州城区一直在原城址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其中变迁较大的有五次:一是秦汉之际,赵佗称帝,号南越国,把任嚣城扩大到周长10公里的大城,俗称“越城”或“赵佗城”;二是三国

3、东吴时期,吴交州刺史步骘把交州治所从广信迁到南海郡,重修越城的西半部,并把城向北扩展;三是五代时期,刘袭将禺山凿平,把城垣向南扩展,称“新南城”,并在城内外大建离宫别苑;四是北宋庆历和熙宁年间,修筑三城合一,并向东面和北面扩展,把越秀山包在城内,嘉靖年间,在城南加筑外城。(见图1-1-1) 历代城市建设布局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城垣用以保护官衙,现中山四、五路以北为官衙区,商业区多在城外。两晋南北朝期间,在城西始建佛寺。随时,广州刺史署设在今广东省财政厅(唐为岭南道署,明为广东布政使司署)处,现北京路为当年城市的中轴线。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唐代在城西现光塔街附近辟建外国商人聚居区棗番坊。宋代,广州

4、的重要内港是东澳、西澳。东澳位于今清水濠一带,甘溪穿城而过,经东澳流出珠江,为宋代广州的盐码头;西澳在本城之南,即今南濠街一带,外国商船常停泊于此,是对外贸易的码头区,也是闹市区。宋代还在古西湖药洲(今教育南路南方戏院附近)改奉真观为怀远驿,专供外国使者、商人下榻和从事贸易活动。明朝,由于古西湖及西澳逐渐淤塞,明永乐四年(1406),怀远驿馆迁至城西砚子步(今西关十八甫路怀远驿街附近),城西(西关)沿西濠和下西关涌(又名大观河)两岸发展成为繁盛的商业区,城东(东关)也形成一条沿江向东伸展的街区,即今东华路以南的沿江一带,但面积不大。清朝,西关平原日趋繁荣。康熙年间(16621722),因江岸不

5、断向南伸展,清政府在怀远驿南面(今文化公园一带)修建十三行夷馆。咸丰年间(18511861)沙面成为英法租界,与此同时,利用西关农田建厂房,开辟街道,形成纺织工业区。工业、商业的发展,促进了住宅区的开辟,同治(18621874)、光绪(18751908)年间,富商在今宝华大街辟建街道呈方格状的新型住宅区,随后在上、下西关涌平原上陆续建宝源、宝贤、宝庆、逢源道呈方格状等住宅区,逐步形成晚清西关西部住宅区特色(观称“西关大屋”)。城南商业区沿珠江两岸发展,居住区则在白鹅潭东岸洲头咀到龙溪乡之间(今大基头一带)辟建,其模式与西关相同。至清未,珠江沿岸平原区已尽数开辟。(见图1-1-2)二、民国时期城

6、市建设计划 (一)孙中山“南方大港”计划民国10 年(1921),孙中山在其所著的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提出“南方大港”计划,即“实业计划”的第三计划,要点是将广州建设为世界大港。孙中山把建设“南方大港”位置选在黄埔深水湾一带,并规划建设一个由黄埔到佛山,包括沙面水路在内的新广州市。新广州市的商业区规划在河南岛,工业区分布在花地至佛山之间,码头在后航道至黄埔一带建设。孙中山还提出填塞广州城河北与河南之间的水道(即前航道),其范围自河南头填起直至黄埔岛,“以供市街之用”,规划把广州建设成为一个花园城市。为了把黄埔建成“南方大港”,孙中山在第三实业计划中提出了一系列配套计划与整治航道。首先浚深黄埔至

7、伶仃岛出口航道,修筑水底范堤及水坝,使远洋巨轮出黄埔畅通无阻;其二改良广州水路系统,通过对东、西、北三江和河汊的整治,沟通广州、黄埔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以至长江的联系;其三建设西南铁路系统,以广州为起点,兴建广州至重庆、成都、云南、广西等7条铁路,将广州与西南地区所有重要城市与矿产地联结起来,使之成为“南方大港”深远广阔的经济腹地。孙中山逝世后,国民政府与民众团体先后成立“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广州黄埔(北帝沙、狗仔沙)开港初步计划、开辟黄埔(新港)计划、开辟沙路商埠计划、开辟虎门大虎商埠计划和开避黄埔(狮子山)商埠速成计

8、划(又称鱼珠计划)等5个建港计划,民国16年,经“黄埔商埠股份公司执行委员会”议决最后采用鱼珠计划。民国1926年,又先后拟订了黄埔港计划与黄埔开埠计划书、后者成为民国时期黄埔港的建港计划。 (二)、广州工务实施计划民国19年,在广州市工务局局长程天回编著的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中,提出广州市建设计划。该计划比民国18年广州政府公布的广州政府施政计划书更全面、详细地涉及广州市区的地志、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以及道路、港口、城市公共设施等建设计划的内容,其要点包括确定广州区界线功能分区、发展河南、道桥建设、内港及堤岸建设等。此外,还对全市渠道与濠涌的整理、公共建筑、娱乐场所及公园等建设进行了规划。 (

9、三)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民国21年8月,广州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第一部正规设计文件,主要内容有:1、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的范围仍以民国12年工务局所划定的权宜区域和拟定区二种。2、将全市地域划分为工业、住宅、商业、混合等4个功能区。其中工业区分布在临江一带,如西村、石围塘东南部、牛角围、牛牯沙、罗冲围等处。原有的商业区在旧城区内,新辟的商业区设在黄沙铁路以东,河南西北部,东山以东,省府合署地点以西一带。住宅区分为两种,一是风景优美的住宅区,分布河南中、北部,东山以东一带以及车陂东部、白云山至飞鹅岭之东南麓等处;二工人住宅区,主要分布在与工业区毗邻的地方,如市

10、西泮塘及芳村茶溶等地。旧城区规划保留为混合区。3、确定市区道路干线。分为直达干线与环形干线,依其所在不同的区域及道路等级而定,一般分为大道(3040米)、干道(2530米)、一等街(2015米)、二等街(1520米)、三等街(1015米)五个级别。4、规划接通粤汉、广三两条铁路,经过牛牯沙岛,建两座跨江桥梁。另由石围塘经芳村至白鹅洞设一条单轨铁路,以便于沿河货物的运输。黄沙火车客站规划改为货站,沿黄沙堤岸兴建码头,以利水陆联运。新火车客运站设在西村省立一中的东南,民用飞机场拟建于河南琶州塔以东及市西北部牛角围以北的地方。5、规划新建水厂和电厂。新水厂拟在西北松溪一带,新电厂择定在西村士敏士厂之

11、北或牛角沙以南。6、规划黄埔为广州的外港,白鹅潭一带为内港。石围塘至下芳村一带的堤岸,规划建设码头、仓库,停泊来自上海、厦门等埠的轮船。黄沙一带堤岸,拟建码头仓库,停泊港澳轮船及四乡轮渡;大涌口一带停泊其他各项运输的小汽船,沙面至大沙头一带不宜多泊船,以免阻碍河道交通及附近一带的风光。民国21年11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道路系统图,确定城市道路系统的形式为棋盘式。规划河南刘王殿附近为新市区中心,其南北干线为子午线,东西干线用以联络粤汉铁路与黄埔地区,环形干线用以联络市区各纵横干道及河北、河南、芳村、大坦沙一带。 (四)灾区重划计划书与土地分区使用民国35年,工务局拟定黄沙、西堤、海珠桥北岸、

12、南堤等4个灾区(日本侵华时轰炸广州所致)的营建计划。民国36年,广州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修正通过4个灾区的重划计划书。其主要内容:一是确定灾区用地范围;二是确定新辟或拓宽道路的走向及宽度(2030米);三是划定商业区、住宅区范围,并规定在不同区域内营建市场、学校、儿童游玩场等公共建筑及其配建设施。民国36年,广州都市计划委员会讨论了广州市土地分区使用办法(再修正案),该办法将广州划分为普通住宅区、田园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风景区、家业区等六种,并对在不同区域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的性质、高度和建筑密度作了明确规定,提出在居住区、商业区、风景区、农业区内不准建设有污染的工厂,凡属易燃、易爆、有污染、用

13、地规模大的工厂,其建筑地点须经市政府核定。第二节 建国后城市总体规划一、第一第四方案 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简称城建委),根据中共广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在相当的时期内,逐步使广州由消费城市基本上改变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城市”的建设方针,学习苏联列甫琴柯所著的城市规划及国家制定的有关条例,经过9个月的调查研究,于1954年上半年,同时编制了3个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这3个方案的主要区别是:(一)市中心位置的选择。第一、三方案规划保留原有的市中心,第二方案则强调市中心应是城市的几何对称中心,因而把市中心规划向东移至天河机场。(二)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第一、二方案提出成片向东发展,与黄埔港相连;第

14、三方案则提出向东、南、西、北各方向均发展,尤其是向西规划发展到盐步,利用沙贝以西的山地作为新工业区(见图1-2-1、1-2-2、1-2-3)。在综合分析、比较前3个方案的基础上,1954年下半年,编制第四方案。其要点是:(一)贯彻“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为以轻工业为主的生产城市。建国前,广州市是一个商业城市,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主要是轻工业。建国后,由于广州地处国防前线,国家没有计划把大型工业项目(尤其是重工业)安排在广州,因此,广州市工业的发展只能充分挖掘潜伏力,利用原有的工业基础。在工业布局上,城建委提出控制市区,发展郊区,把旧城区内有污染的工厂逐步迁移到新辟的

15、工业区。规划建设的工业区有南石头、东朗、麦村、西村、新州、黄村、员村等。此后,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虽经多次修改,但工业区的位置始终变动不大。(二)在空间布局上,保留原有市中心为将来城市的中心,并在芳村、河南、黄埔等地建设新的区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向东发展到黄埔的文冲,向南发展到沥滘以南及石榴岗。(三)强调劳动平衡法,以此推算20 年后广州城市人口为200万人。(四)根据1954年6月第一次全国城市建设会议上提出的规划定额指标初稿,确定远景规划中,平均每人居住面积为9平方米,居住街坊楼房以34层为主,人均居住街坊用地指标为31.4平方米,公共建筑12平方米,道路广场15平方米,绿地17平方米。(五)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为棋盘式,东西向道路大致与珠江走向平行,南北向道路与珠江垂直。规划建设3座过江大桥(西南、天河、员村)。(六)位于旧城区的大沙头铁路客运站对城市道路交通影响较大,远期规划将其搬迁至天河机场以北。(七)适当增加码头、仓库的用地面积。远期规划港仓用地总面积为9平方公里(现为1.8平方公里)。其中内港分布在河南、芳村、石围塘、南岸、黄沙沿江一带,外港(即黄埔港)规划发展不超过乌涌河口(见图1-2-4)。 图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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