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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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2第一章一般规定2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2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3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3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3第二节 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4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4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5第四章 管理制度6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7第一章 总 则7第二章 下井前的检验7第三章 安 装8第四章 运行、维护和检修9第五章 故障的判断与寻找10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2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12第一章 总 则12第二章 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14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接地极14第二节 固

2、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16第三节 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18第四节 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18第三章 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19第一节 保护接地的检查19第二节 接地电阻的测定20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 利用公

3、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 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

4、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km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 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第6条 1 200V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

5、按公式(5)选择: 目前某些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倍。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

6、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QN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 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15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游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7、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第二节 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第8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N。IN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条 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Z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条 按第9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8、第11条 1 200 V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选择: 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数比上述数值可略大一些,但不能将熔体的额定电流取得太小,以免在正常工作中由于起动电流过大而烧坏熔体,导致单相运转。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10)选择: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选择: 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低压隔爆开关中熔断器及熔体规格可从表中查到。第l2条选用的熔体,应按公式(12)进行校验: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 第13条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配电装置中

9、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来保护,对于电磁式保护装置,其一次电流整定值IZ按公式(13)选择: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5 A)的l、2、3、4、5、6、7、8、9倍分级整定,其整定值按公式(14)选择: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取其最接近于计算的数值。 第14条 动力变压器的过负荷保护反映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的过载情况,通常为三相对称,一般经一定延时作用于信号。高压配电装置中保护装置整定原则如下: 1电子式过流反时限继电保护装置,按变压器额定电流整定。 2电磁式动作时间为10-1 5 s,起动电流按躲过变压器的额定电流来整定: 第l5条 高压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值的选择,除应考

10、虑其实际可能的最大负载电流外,还应从其遮断能力出发,以其出口端处可能发生的三相短路电流来校验,必须选择既能承担长期的实际最大负载电流,又能安全可靠地切断其出口处的三相直接短路的最大短路电流。 配电装置出口处的三相短路电流值,应经计算确定。当缺乏计算数据时,可按配电装置短路容量来确定短路电流值。 为了提高保护性能,最好能算出实际的短路电流值。实际短路电流值,一般比用最大允许的短路容量(50 MVA或l00 MVA)所计算出来的数值要小。 第16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中变压器的一次侧用熔断器保护时,其熔体的额定电流选择如下: 1对保护照明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7)选择:2对保护

11、电钻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8)选择:所选用的熔体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按公式(19)进行校验: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17条 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局、矿(井)机电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做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l8条 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人员负责调整。 第l9条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

12、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第20条 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矿(井)机电科(队)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21条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第22条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厂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

13、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第23条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人井前应由专职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24条 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34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 l40 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

14、、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第二章 下井前的检验第8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检查试验内容: 1按国标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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