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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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订)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订)主要内容简介:一、总则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2、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规划范围分为县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县域:2017年底株洲县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为1053.6平方公里;规划区为渌口镇和南洲镇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7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渌口镇渌口村、双月村、杨梅村、湾塘村、青龙湾、王家洲村和大乡村、均坝村、松西子的部分区域以及南洲镇南岸村和湘东村、湘渌村、江边村和南山村部分区域。总面积为48平方公里。二、城市发展战略1、城市发展目标2020年,把株洲

2、县建设成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完备,设施完善,产业发达,文化繁荣,城乡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宜居城市。2、城市性质株洲县域的中心城市,株洲市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发展动力产业配套为主的宜居生态城。3、城市职能国家两型社会实践区,株洲市湘渌副城,长株潭产业转移承接地。三、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5万人。2、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0平方米。3、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规划期内城市开发建设的集中区域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48平方公里,西、北至株洲县行政边界,南至雷洲路,东至渌枫

3、大道。四、县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1、县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到2020年,全县人口为3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1%。2、县域空间结构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两轴三带四区”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一主”中心城区。“三副”淦田镇、朱亭镇、龙船镇。“两轴”S207城镇发展轴和湘江大道城镇发展轴。“三带”S329城镇发展带、S330城镇发展带和网朱城镇发展带。“四区”规划区(县城)、淦田片区、朱亭片区、龙船片区。3、县域镇区体系结构规划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区一般镇区集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包括1个中心城区、3个重点镇区、4个一般镇区、6个集镇。五、县域综合交通1、综合交通发展目

4、标和策略实施“融合统筹、系统整合、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策略,建立与株洲县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交通发展模式相适宜、运输组织合理、设施网络完善、高效便捷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铁路规划保留现状的武广高铁和京广铁路,预留岳衡城际铁路,设南洲站、淦田站和朱亭站,预留娄醴城际铁路,设航空站,预留岳衡醴茶城际铁路联络线。3、公路规划(1)高速公路由“两横两纵”共4条线路组成高速公路网。“两横”:长株潭南外环高速公路和朱莲高速公路。“两纵”:京港澳高速公路和长株潭东外环高速公路。(2)一般干线公路一般干线公路网包括“七横五纵”共12条线路。“七横”:东城大道、S327(湘醴大道)、S329、S33

5、0(排古线)、S331和S333(网朱线)等。“五纵”:湘江大道、渌湘大道和南洲大道-S207等。3、水运规划(1)航道规划:规划湘江干流株洲县段规划成为国家级航道;规划渌江为国家IV级航道。(2)港口码头区规划:在南洲新区规划渌口港区,以货运为主,规划布置4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规划岸线500米。新建石堡山、昭陵、土城、淦田、花石、朱亭和搀洲岛七个旅游码头。4、综合交通站场规划客运站场规划:规划新建南洲新区客运综合枢纽站(一级站)、淦田客运站(三级站)和龙潭客运站(四级站),保留株洲县渌口汽车站(二级站)、龙门客运站(四级站)、原龙潭客运站(四级站)、朱亭客运站(三级站)、古岳峰客运站(四

6、级站)、原王十万客运站(四级站)、原堂市客运站(四级站)和原仙井王竹汽车站(四级站)。货运站场规划:在渌口港区东侧规划1个货运站场,占地面积22.11公顷。在中心城区范围外,长株潭南外环高速公路北侧规划1个综合物流园区,占地面积约70公顷。淦田货运汽车站按三级货运站场建设,占地面积约4公顷。六、中心城区规划1、发展方向发展方向:向北形成伏波片区;向东形成梅子湖片区;向南形成南洲新区。2、空间结构强化核心、组团发展,形成“一主三核、两江三岸” 的空间布局结构。一主为主城区,三核为梅子湖片区、伏波片区和南洲新区。七、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1、文物古迹保护重点保护中心城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伏波

7、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十九人堆革命烈士墓,规划迁至芦下桥革命烈士纪念陵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2、城市传统风貌保护对渌口老街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进行整体保护和复兴,对传统特色建筑,原建筑损坏严重的,要原貌恢复重建,建筑质量维护较好的,对立面进行修饰,不改变建筑原有风貌;对于建筑总体外观严重影响老街风貌的或者重要节点处建筑,根据建筑不同年限,结合设计主题,采用不同手法,统一规划,统一重塑。八、城市交通1、道路交通2020年,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45.54公顷,占城市总用地的16.37,其中城市干路道路网密度为2.8公

8、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为4.1公里/平方公里。快速路:规划渌枫大道和东城大道形成“一横一纵”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构成“五横五纵”主干路系统,“五横”:仙太路、渌浦大道、和谐大道、龙城路和雷洲路;“五纵”:伏波大道渌水二桥渌湘大道、向阳路、梅苑路、渌枫大道渌水大桥南洲大道、滨江路。2、公共交通(1)公交系统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按300米吸引力半径计算,覆盖城市面积的50以上;按500米吸引力半径计算,覆盖城市面积的90以上。以南北方向的南洲大道和渌湘大道,东西方向的漉浦大道、雷洲路、龙洲路和仙太路为主要公共交通走廊,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联系主城区各个组团。重点发展新能源公交,在中心城区推广共

9、享单车,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满足绿色出行需求。(2)公交场站在老城区和南洲新区各设1处公交站场,结合客运站综合布置,每处按停放 3060 辆公交车的规模设置;换乘枢纽主要是多条公交线路的汇集点,应结合道路系统和交通量的具体情况,有选择的设置公交换乘站场和站场形式,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设计;其余单线和发车线路较少的公交首末站每处用地 10001500平方米,最小不低于750平方米。(3)加油站规划共设七座加油站,其中现状保留四座,新建三座,每个加油站服务半径为0.91.2km。在和谐大道以北,新建一处加油站,用地0.40公顷;在梅子湖渌枫大道以东,新建一处加油站,用地0.4公顷;在得志公园南洲大道以东

10、,新建一处加油站,用地0.23公顷。九、市政基础设施1、给水(1)供水能力2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人均综合用水量达35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总用水量为5.25万吨/日。 (2)供水规划规划新建南洲给水厂(位于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以湘江为水源,供水规模为12万吨/日。在南洲给水厂建成前,株洲县中心城区由株洲市一水厂、株洲市四水厂与株洲县给水厂联合供水。至2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形成株洲市一水厂、株洲市四水厂与南洲给水厂联合供水,近期将现株洲县给水厂改造为给水泵站。2、排水(1)排水体制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系统;旧城区逐步改善为完全分流系统。(2)规划目标规划2

11、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总污水量为3.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90%,污水再生利用率达10%以上。(3)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期末建成渌口、南洲2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规模均为4万吨/日。新建的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洲新区和谐大道以北,用地面积为3.5公顷。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标准,扩建及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3、供电保留团山和都塘2座220千伏变电站,规划新增2座220千伏变电站,位于规划范围外。110千伏变电站3座。中心城区范围内保留渌口110KV变电站,规划新建象石110KV变电站和规划110KV变电站1#。4、电信邮政规划在县城现有邮政局的基础上增加1处邮政支局,1处固话

12、端局,1处电信支局,2处邮政所。5、燃气2020年中心城区天然气气化率为85%。年用气量为2413万立方米。规划在南洲新区得志路以北,渌湘大道以西规划1处燃气储配站,储气规模为1400m3,用地面积为2.2公顷;规划在伏波大道东侧新增1处燃气调压站,占地规模约为0.28公顷;规划在漉浦东路以南新增1座加油加气站,占地规模约为0.33公顷;在和谐大道以北新增1座加油加气站,占地规模约为0.37公顷。6、环卫株洲县城乡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垃圾协同处理。至2020年,株洲县中心城区城共规划垃圾中转站6个,每处占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

13、间隔一般不得小于8米。十、综合防灾规划1、防洪抗旱(1)防洪规划划分2个防洪保护圈,即渌江北保护圈和渌江南保护圈。株洲县中心城区近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远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近郊20年一遇。(2)城市排涝株洲县中心城区达到3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2小时排干的排涝标准。(3)抗旱规划城市抗旱规划要以综合治理、因害施治、夯实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抗旱能力为原则,积极实施病险水库加固、现有水库扩容、新建水库、完善灌区配套设施建设。2、消防规划消防站4个,其中现状保留1个,规划新建3个。3、人防按照战时留城比例50%进行人防设施建设。至2020年,建成人防工程9万平方米。4、抗震减灾

14、规划中心城区以地震基本烈度VI度为一般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学校、医疗等重点公共场所按地震基本烈度度设防。十一、环境保护1、环境保护目标(1)空气环境质量:至2020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40天。(2)水环境质量:严格保护水资源,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逐步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至2020年,湘江、渌江株洲县段稳定在III类水质,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稳定在II类水质。(3)声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将中心城区噪声环境分为四级。一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城区内大型公园及周边社区,社区公园、以及综合医院、文教设施及社会福利设施等区域

15、,区内声环境执行0类标准噪声;二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规划的政务中心、商业中心、居住商业混杂区域,主要为城区的中心组团,区域环境噪声执行1类、2类噪声标准;三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湾塘工业园及南洲新区工业园区,以及各交通枢纽和物流设施,噪声标准执行3类标准;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外围环线沿线区域。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划分。(4)生态环境质量:规划期内,全县要进一步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矿产、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将逐步向好的趋势发展。2、主要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1)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指标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均削减10%。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大于340天。(2)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低于4.0千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氮氧化合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3)土壤修复与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应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位于重金属污染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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