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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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史摘要:宰相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的产物。本文笔者对宰相制度演变的历史进行了分期,并对每个时期演变的大致情况和深刻背景做出了阐释,进而得出了关于宰相制度的一些认识。Abstract: The Prime Minister system is an important ancient Chinese political system. Its the product of autocratic centralized system of government.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divided

2、the history of the evolution of the Prime Minister,then made an explanation about each period of the general evolution of the situation and deep background and at last t got some 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Prime Minister.关键词:中国古代 宰相制度 演变史宰相制度,就是宰相辅佐君主总理国家政务的制度,宰相制度伴随着皇权的调整几经变化,可以说每一次重大政治制度变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

3、着宰相制度的演变、发展。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早在夏商周奴隶制的国家中就已出现萌芽,史书上有关于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但未形成制度。而宰相制度初步形成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正式确立是在秦朝,此后大致经历了几个历史时期,即鼎盛期、调整期和消亡期。 下文笔者将结合时代背景对各个分期进行详细的论述。一、 宰相制度的形成确立期(1) 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初步形成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的瓦解时期,也是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周王室衰微,社会动荡,各国纷纷实行变法以求在争霸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正是在这种变革的契机下,使得政治制度革新提上日程从而为设立专门人员来辅佐君主处理繁杂政务成为可能。

4、春秋时期,各国普遍设立总理全国军政事务的长官,担任者多是贵族,但已经出现由非本国贵族来承担此职的现象,贵族辅政制开始向宰相辅政制转变。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度被打破,文武分职的官僚制度逐步确立,以相和将分别为文武职官之首,相职在诸侯国内普遍被设置。此时韩、赵、魏、燕、齐等国称宰相为“相”或“相国”,楚国称宰相为“令尹”,而秦国则以左、右庶长为丞相,虽然称呼各异,但是却无法改变宰相制度初步形成的事实。(2)秦始皇设丞相宰相制度正式确立秦始皇在扫灭六国后,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为了巩固统治,秦始皇在中央设立丞相(把宰相称为丞相,是由于沿袭了统一前的叫法)、太尉和御史大夫。

5、丞相主要协助皇帝处理天下庶务,太尉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御史大夫掌管监察并且成为了丞相一职的当然继承者。自此,宰相制度成为一项正式的制度确立下来。秦朝时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甚至还曾以宦官为相,称为“中丞相”。此外,设立相府,作为丞相的办事机构。丞相虽然拥有参与军国大政最高决策的权力,但必须面奏皇帝让其裁决,所以始皇在位期间,天下庶务悉决于己,而丞相只起理清庶务,便于皇帝裁决的作用。二、 宰相制度的鼎盛时期(1) 西汉初期相权膨胀宰相制度达到鼎盛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汉承秦制,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处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之巅,几

6、乎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并驾齐驱。从皇帝和宰相各自的秘书设置可以看出,宰相在当时可谓权倾一时。皇帝设“六尚”为自己的秘书,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宰相设“十三曹”为自己的秘书,即:一、西曹,主府史署用。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括军吏在内。三、户曹,主祭祀农桑。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奏章。五、词曹,此属法律民事诉讼部分。六、法曹,掌邮驿科程。七、尉曹,主卒曹转运。八、贼曹,管盗贼。九、决曹,主罪法。十、兵曹,管兵役。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十二、仓曹,管仓谷。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由“六尚”、“十三曹”可见,全国的政务都集中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事实上当时的宰

7、相不仅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而且还负责官员的任用以及赏罚,有时还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策划。相府在当时成为中央政府中最庞大的机关。(2) 汉武帝时期宰相权力的分水岭面对如此庞大的相权,任何有作为的皇帝绝不会无视它的存在,于是宰相的权力开始受到削弱,自汉武帝始,皇帝有意加强自身的权力,逐渐扩大尚书的机构,赋予尚书台更大的权力,此外,除了尚书台的权力开始扩大外,皇帝身边的侍从和顾问也开始增加。其中有些是备顾问和咨询的“文学侍从”,以各种大夫、议郎、给事的名义出入内廷。还有些是专门陪伴皇帝左右的,做些应手的事,或者插科打诨,给皇帝解闷,以常侍、侍中等名目存在,而这两部分侍从和顾问在魏晋时期逐渐演变成了皇帝

8、的专门秘书班子中书省和门下省。汉武帝时,丞相、御史大夫渐渐变成事务性的职务,而汉成帝时,正式设置大司马(原太尉)、大司徒(原丞相)、大司空(原御史大夫)为三公官,但三公也不过是徒有虚名的荣誉之称,已经开始失去辅政的作用。东汉年间,尚书台的权限继续扩张,尚书已经成为准外朝官,此时政务基本上都由尚书台控制,三公已经彻底形同摆设,全无宰相之实,但是却要承担天灾人祸等“灾变”的责任。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自任丞相,挟天子以令诸侯,皇帝的权力被架空,然而这却是丞相制度发展的非正常现象,并非常态。综上可以看出宰相制度的鼎盛时期其实很短暂,不足百年。三、 宰相制度的调整期(1)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制度的雏形

9、时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必须进行调整,而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内廷独立出来,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尚书台的长官、副长官都是宰相之职。尚书台由内廷文书机关变为外廷的行政机构以后,为收发文书、起草和传达诏令的需要,另设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其长官为中书监和中书令,也属宰相之职。中书省因掌管机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书省更为重要,古时有“凤凰池”和“凤池”之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这便是三省制度的雏形。(2)隋唐时期分化相权宰相分工合作,相互制衡隋朝正式确立了尚书、门下、内

10、史的三省制度,三省的正副长官均为宰相,但三省的具体分工和运行机制还不明确。三省虽同时参与辅政,但实际地位和权力并不平衡,轴心是在尚书。尚书号称都省、台阁,国家大政“总归于台阁”,门下、内史只居于“参掌朝政”的辅助地位。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与宰相名称之变化均较复杂。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主要负责执行中央政务,下设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长官称尚书令。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

11、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三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三省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大权收归皇帝。另外,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从而很

12、好地达到了分化相权的作用。 (3)两宋时期分化事权宰相权力大为削弱唐末和五代时期,藩镇割据的现象严重,国家四分五裂。宋太祖赵匡胤在陈桥驿黄袍加身,发动兵变,建立了北宋。为了避免重蹈前代国祚短速的覆辙,宋太祖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中央行政制度名义上虽承袭唐制,三省并立,但实际上尚书、门下两省的职权已趋消失,只有中书省独为宰相机关,居于禁中,单独取旨,尚书、门下都设在禁中之外,不能预闻大政。真正的宰相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其下设参知政事,是为副相。同平章事的人数并无固定,通常为二至三人,均为宰相之职。此外,宋太祖还将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

13、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又称“计相”)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这种划分事权的方法使宰相的权力大为削减。北宋中期,中央官制虽然进行了改革,但是并没有改变宋初以来的格局。南宋时另有一种局面。宋高宗从任命秦桧为右相兼知枢密院事,宰相再次掌握军政权,权臣擅权在所难免。南宋一代,秦桧、韩侘胄、史弥远、贾似道等,都以丞相兼知枢密院事,相权竟要假枢密使的威风这足以表明相权被削弱到了何等地步。(4)元朝相权扩大宰相制度的回光返照1276年,元世祖忽必烈灭南宋统一中国后,以中书省掌管全国行政,元中书省实际上继承了金朝尚书省的制度,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不负责具体政务,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参知政事都是宰相。

14、元朝地域辽阔,非前代能及,负责管理如此辽阔土地的中书省,政令所达,亦非前代能比。元朝中书省相当于隋唐两代的尚书省,代表中书令总理政务的中书省左、右丞相的权势较隋、唐初尚书省左、右仆射有过之而无不及。按规定,中书省不但有“综理政务”之权,而且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上报给皇帝的奏章都要“先关白中书省”,而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谕旨诏令,也要经由中书省下达,中书省不但成为皇帝与国家机关之间的中转站,而且还有权先行提出处理意见,甚至先决后奏。元朝中书省左、右丞相往往由蒙古勋贵担任。元朝中书省宰相执掌全国最高行政,既无隋唐时三省制的牵制、分权,又无宋代宰相严格的划分事权。元朝宰相权力的扩大只是宰相制度调整期的

15、一次例外,不过是宰相制度的回光返照而已。 应该说,宰相制度的调整期比较漫长,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一直到元朝均可视为宰相制度的调整期。四、 宰相制度的消亡期(1)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宰相制度走向衰落宰相制度在经历了鼎盛期和调整期后,不可避免地会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由盛转衰而逐步地走向灭亡。由于元朝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加之元末统治者又不断向人民收取各种名目繁杂的赋税,人民怨声载道,各地农民起义风起云涌,1368年,出身贫寒的明太祖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暴虐统治,在应天府称皇帝。朱元璋沿袭元代制度,在中央,建立中书省,设置左右丞相。在地方,改行省为布政使司,将地方权力收归中书省,中书省的权力得到抬升,

16、然而,嗜权如命的朱元璋,对来自任何方面对皇权的威胁,都深怀警惕,当然不能容忍中书省权力扩大这个不争的事实,更不能容忍丞相专擅大权。于是,明太祖便以左丞相胡惟庸“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外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 明史纪事本末 卷13)的专擅为名,进行大幅度改制和屠戮。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诛杀胡惟庸,宣布永远撤销中书省和废除丞相制度。自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政务完全由皇帝自己裁决,皇帝承担起宰相的职责。可是,皇帝毕竟是人,不是机器,万事自裁表面上可以办到,但是仅凭自己力量未免过于单薄。何况六部尚书原本拱手奉命,现在过分倚重又会使六部尚书成为六位宰相,明太祖自然不会使六部尚书坐大,只得采取折中的“四辅官”来协助自己处理奏章,并以殿阁大学士作为顾问。明成祖以大学士参预机务,由于大学士在内廷办事,常侍天子殿阁之下,人们避丞相之名,称为“内阁”。到明朝中叶,内阁已经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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