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峨龙蔬菜清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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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项 目 名 称: 峨龙蔬菜清洗场建设 建设企业(盖章): 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九月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

2、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峨龙蔬菜清洗场建设建设企业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怀军联系人王怀军通讯地址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白果村1组联系电话13990676009传真/邮政编码614208建设地点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白果村1组立项审批部门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

3、【2019-511181-01-03-380371】FGQB-0152号建设性质新建(补评)行业类别及代码 蔬菜加工 C1371占地面积(m2)237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3800环保投资(万元)21投资比例0.5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由来四川省峨眉山市龙池镇气候温和,土质疏松肥沃、富含磷、钾,水质纯净,具有发展农业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因此,当地居民多以农业生产为主,该镇也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龙池镇白果村及周围几个村均进行大量的萝卜种植生产,从田间直接收获的萝卜带泥,影响外观。基于以上背景,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在乐山市峨

4、眉山市龙池镇白果村1组进行“峨龙蔬菜清洗场建设”项目的建设,主要进行蔬菜的收购,并将收购的蔬菜进行清洗、分拣包装之后,送进市场售卖。2019年8月12日,该公司取得了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峨龙蔬菜清洗场建设”项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1181-01-03-380371】FGQB-0152号)(详见附件),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约237平方米,配套相应的蔬菜清洗设施设备及环保、安全等配套附属设施。根据现场勘探,本项目于2011年建成投入运行,但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进行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

5、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补办环评手续。项目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纠纷及环保投诉等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必须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食品制造业”中的“16、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委托书详见附件),我公司(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我公司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蔬菜加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1371 蔬菜加工”,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21号令修正版)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订解读中规定,“目录(2011年本)维持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

7、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建设项目为允许类。根据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峨龙蔬菜清洗场建设”项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9-511181-01-03-380371】FGQB-0152号)文件可知:同意本项目立项建设。另根据建设企业提供的工艺设计说明、生产设备清单和原辅料耗用情况,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用地及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和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盖章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本项目附属设

8、施用地0.0137公顷,用地类型为集体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规定。又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项目租赁农户住房1套,占地约100平方米,用作本项目的办公用房。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所在区域的规划,项目的用地合理可行。(三)选址合理性及与外环境的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白果村1组,占地面积约237m2。项目所在地地势较为平坦,无不良地质情况,适宜项目建设;同时项目所在地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良好,利于项目建设。根据现场调查可知:厂界加工车间和办公区域之间为省道306,交通便利;项目东侧紧邻为散居农户(约5户,15人);东北侧最近距离约约15m处为散居农户(

9、约24户,72人);东南侧最近距离约160m处为散居农户(约3户,9人);东南侧最近距离约115m处为散居农户(约4户,12人);西侧最近距离约70m处为散居农户(项目200m范围内,约22户,66人);西南侧最近距离约91m处为散居农户(项目200m范围内,约5户,15人);项目南侧最近距离约23m处为峨眉山市原和木业有限公司,从事木材加工;西南侧最近距离约27m处为峨眉山市明杰种植专业合作社,从事萝卜清洗加工;西侧35m处为饭店和商铺。项目西侧紧邻白果河,白果河在项目西南侧汇入距离约107m的毛杆河,该区域地表水属类水域,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行洪及灌溉。其次,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学校、

10、医院、珍稀动植物及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城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等敏感点,敏感点主要为周边农户。综上所述,该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良好,利于项目建设;项目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环境相容性良好;故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的选址从环保角度是基本可行的。三、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

11、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的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

12、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白果村1组,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可知:本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之外(详见附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

13、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受纳水体白果河的水质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类水域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根据峨眉山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峨眉山市SO2、NO2、O3、CO、PM10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的峨眉山市为不达

14、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无生产废气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受纳水体白果河与毛杆河的水质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办公区雨水就近排至厂外的排水沟;生产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沟汇同生产废水,通过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在进水口定期投加絮凝剂,通过沉淀池(沉淀池须搭棚,且棚四周设雨水导流沟)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果河。故项目运营

15、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目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在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其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是符合要求的。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为蔬菜加工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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