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首豪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 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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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临清市首豪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8 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2、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临清市首豪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谷延庆联系人谷延庆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郭屯村东南侧联系电话13506355384传 真-邮政编码252600建设地点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郭屯村东侧立项审批部门临

3、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8-371581-50-03-040897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12 石灰和石膏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333.33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1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8.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1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12月一、项目简介临清市首豪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人代表谷延庆,经营范围主要有:建筑熟石膏的生产、销售。拟建项目为临清市首豪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位于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郭屯村东侧,总投资1200万元。项目建设1条脱硫石膏粉生产线,

4、配套建设1座料仓,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熟石膏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石灰和石膏制品”,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及用地的符合性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二项第 3 条

5、“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的要求,及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且该项目已办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8-371581-50-03-040897,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证明详见附件。2、土地规划的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根据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本项目在临清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所在位置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与临清市总体规划的位置关系见附图1,所以本项目用地符合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根据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位于临清

6、市大辛庄办事处郭屯村东南,该项目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3333.33m2。相关证明见附件。项目需要以车间为单元,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郭屯村,郭屯村距离1#车间最近距离为103米。因此,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从卫生防护距离角度考虑工程的厂址选择是合理的。3、与生态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聊城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临清市的生态红线规划区为: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其中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259省道两侧,王庄村、孙含庄村、

7、孙庄村等;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市区,东北侧,14省道、258省道、322省道和315省道之间,紧邻315省道,面积为0.5km2;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先锋路街道、邢临高速公路以南,三干渠以东;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高邢高速公路(S14)和S315交叉口西北侧,京九线以东。本项目位于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郭屯村以东,不位于临清市规划的生态红线内,详见附图2。4、与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与关于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表1 建设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环环评201615

8、0号中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一)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不位于工业园区内,所在区域未进行规划环评;项目所在地已设定了生态红线保护区,本项目选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以外,符合

9、。(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规划环评;本项目废气经净化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结合环境影响预测章节,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10、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规划环评,项目运行过程中以电厂脱硫石膏为原料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较少。项目使用脱硫石膏为原料,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

11、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规划环评,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所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使用热电厂产生的脱硫石膏作为原料。山东省、聊城市和临清市尚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允许类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值使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二) 建立“三挂钩”机制(1)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规划环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建立项目环

12、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现有同类型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不明显,环境容量及承载力尚可,不存在现有问题。(3)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烘干废气、煅烧废气等

13、,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经分析可知,项目可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文要求。(2)与其他各类环保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建成后不排放VOCs,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号)、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是符合的。三、项目组成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拟占地面积为3333.33平方米(5亩),本项目租赁临清市洁能建材厂院内的空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1座料仓、2座车间,其中在1#车间东侧建设1条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并在1#车

14、间西侧和2#车间预留出3条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办公室租赁临清市洁能建材厂区内办公室。项目设置化验室一座,位于办公区内,租赁临清市洁能建材厂内的办公区。料仓位于本项目区内中间位置,车间位于料仓的南北两侧。项目料仓和车间位于厂区的东侧,距离郭屯村较远,因此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构筑情况见表2,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见表3。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表2 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构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11#车间60060022#车间6006003料仓20002000表3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项目组成备注主体工程1#车间1层,建筑面积为600m2,主要布置1条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年产脱硫石膏

15、10万吨。并预留出1条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未建2#车间1层,建筑面积为600m2,预留出2条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未建辅助工程办公室本项目不新建办公室,办公场所租赁临清市洁能建材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已建公用工程供电项目供电由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供电所供给,厂区拟设1台变压器,变压器功率为315kVA,项目年用电量为100万kWh。未建供水项目新鲜用水由临清市自来水公司供给,项目年用水量为135m3/a。未建供汽项目使用大唐热电的蒸汽,蒸汽使用量为50000t/a。未建储运工程仓储项目设置专门的料仓,主要用来暂存原料脱硫石膏,建筑面积为2000m2。 项目设置4座成品筒仓,暂存成品石膏粉,成品仓容积为500m3,位于1#车间内。未建环保工程废水修建环保厕所一套,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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