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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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管委会、园区、相关企业: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和上海市环保局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沪环保总201783号)要求,2018年本区继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及整改工作。现将浦东新区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工作实施方案一览表 2、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报告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0月22日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2018

2、年10月23日印发 浦东新区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上海市环保局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沪环保总201783号)和浦东新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2018年浦东新区继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及整改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评估范围和达标评判标准(一)实施范围全面达标评估对象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源。除2017年已完成评估的8个行业外,其他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所有工业污染源均应纳入评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含

3、电镀工序的工业企业应在年底前同步完成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达标评估的污染源名录以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成果为基础进行梳理确定。(二)达标评判标准全面达标排放是指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行业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还应达到排污许可证所载明的排放要求。原则上应采用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或在线监测数据作为达标评判的依据,禁止无组织排放。可将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结果作为判定工业污染源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评估的监测数据以2017年为基准,如无则采用2018年补充监测

4、数据。二、评估内容和评估要求企业评估内容重点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达标能力、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等进行评估(详见附件二);评估调查内容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调查内容原则上不重复;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全面评估许可证的执行情况。区环保市容局是达标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评估、监测对标等工作,编制本区域综合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确保评估报告能反映真实情况。在推进评估工作中,应充分利用现有监督性监测数据和执法数据,结合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沪环保总201876号)检查结果,建立问题清单,实现闭环管理。2018年12月15日前,将本

5、区的评估报告报送市环保局,同步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含电镀工序的工业企业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三、机构保障为做好此次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成立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领导小组组 长:章灿钢 区环保市容局局长副组长:黄 伟 区环保市容局副局长尚 怿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成 员:梁 明 区环保市容局环境保护处副处长郑毅涛 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各园区管委会、街镇环保分管领导2、工作小组组 长:黄 伟 区环保市容局副局长副组长:梁 明 区环保市容局环境保护处副处长郑毅涛 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成 员:刘 伟 区环保市

6、容局环境保护处主任科员李小亮 区环保市容局环境保护处主任科员徐建平 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周 杰 区环保市容局环境保护处副主任科员夏 琴 区环境监测站综合计划室主任沙 斐 区环境监测站自动监控室主任王云龙 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徐建春 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费伟刚 区环境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各园区管委会、街镇环保干部四、具体任务(一)工业污染源达标评估工作1、工作内容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确定工业污染源名录,汇总排污许可证核发、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督监测等材料,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排污口规范化、固体(危险)废弃物规范化储存和处置等问题,开展补充调查和监

7、测,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开展“专业查污”,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评估。2、职责分工新区环保市容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区2018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负责排放标准对标及排口监测工作,汇总污染源在线监测及监督监测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确保评估报告能反映真实情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企业现场检查及违法案件查处,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达标评估及整改工作。各园区管委会、街镇是达标评估的属地责任主体,负责推进本辖区内企业的达标评估,并回收企业评估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工业污染源企业负责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工作编制本

8、企业的达标评估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为自证守法提供依据。3、技术路线和时间节点(1)工业污染源名录梳理2018年9月14日前,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成果为基础,梳理确定纳入本次达标评估的工业污染源名录。全面达标评估对象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源。除2017年已完成评估的8个行业外,其他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所有工业污染源均应纳入评估。(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配合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街镇)(2)工作任务布置和推进区环保市容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布置达标评估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区环保市容局负责对各园区管委会、街镇及相关第三方进行

9、技术培训,确保评估质量。(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评估报告审核和现场核查2018年10月20日前,区环保市容局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的评估报告(电子版)进行技术审核,根据审核意见梳理现场核查企业清单;2018年11月10日前,完成企业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梳理超标企业清单和整改内容。(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园区管委会、街镇)(4)区综合评估报告和整改清单编制2018年11月15日前,企业根据技术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评估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2018年12月15日前,汇总、分析和统计企业自评估报告数据,结合

10、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整改企业清单等信息,编制区综合评估报告,并提交市环保局。(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园区管委会、街镇)(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含电镀工序的工业企业超标整改工作1、工作内容一是建立整改清单。对查出的所有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到位,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的同时,企业须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二是强化对超标企业的监管约束,督促其加快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和超标问题整改,提高环境治理设施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加密对超标因子的

11、监测频次,并及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2、职责分工区环保市容局负责梳理整改企业清单,核定整改内容,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补充监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企业现场核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达标评估。五、时间节点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企业评估报告(电子版)编制。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企业评估报告(电子版)进行技术审核。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企业现场核查,企业根据报告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完善评估报告修改。2018年11月15日前,梳理完成整改企业清单。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区综合评估报告至市环保局。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含

12、电镀工序企业的整改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工作进度,梳理存在的问题,确定和落实解决相关事项的措施。(二)加强技术培训。开展对各园区管委会、街镇及相关第三方的技术培训,确保评估质量。(三)开展宣传监督。加大对全面达标评估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有序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参与监督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完善舆情应对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四)强化监督评估。对区域内达标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对企业超标排放情况严重的区域,实施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六、联系方式环保处: 刘伟 38583756环境事务管理中心:王云龙 6

13、8371006区第三方机构: 毛鹤群 58856638-3055附件一:工作实施方案一览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技术路线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工业污染源达标评估工作工业污染源名录梳理评估范围:除2017年已完成评估的8个行业外,二污普清查结果中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业梳理确定纳入本次达标评估的工业污染源名录,并下发各园区管委会、街镇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配合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街镇2018.9.14工作任务布置和推进/组织各园区管委会、街镇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布置达标评估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园区管委会、街镇按照下发的名录,组织本辖区内的企业开展达标评估

14、工作责任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街镇对各园区管委会、街镇及相关第三方进行培训,确保评估质量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企业评估报告编制企业评估内容重点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达标能力、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等进行评估评估调查内容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调查内容原则上不重复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全面评估许可证的执行情况工业污染源企业负责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编制达标评估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责任主体:工业污染源企业2018.10.15企业评估报告审核和现场核查区环保市容局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确保评估报告能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评估报告的内容进行技术评估、监测对标、信息完整性审核责任部门:区环保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园区管委会、街镇2018.10.20根据审核情况,梳理现场核查企业清单,开展现场核查2018.11.10根据现场核查结果,梳理超标企业清单和整改内容企业评估报告修改和提交企业评估报告(电子版)应按市局要求提交至填报系统企业评估报告(纸质版)应加盖企业公章后按时提交至各园区管委会、街镇,由园区管委会、街镇复核其公章加盖情况后,统一提交至区环保市容局存档企业根据技术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评估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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