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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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莱城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目录前言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区域概况第二节调整指导思想和思路第三节调整原则第四节调整依据第五节规划范围第六节规划期限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第一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第二节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第四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第二节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第三节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第五章规划空间管控优化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二节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三节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四

2、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第六章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方向第二节规划调整方案第三节分区片布局调整第七章土地整治挖潜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第三节土地整治的措施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第一节保障能源电力产业用地第二节统筹安排交通用地第三节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第四节合理安排社会基础设施用地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第二节一般农地区第三节林业用地区第四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第五节独立工矿区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第八节其他用地区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主

3、要调控指标第三节凤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第四节张家洼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第五节高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第六节鹏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第七节乡镇土地利用实施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三节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附录附录A规划调整完善文本附表前言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规模

4、等相关要求,开展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本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建设用地布局的新要求,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土地资源支撑。按照莱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谋划“十三五”期间区域发展与重大项目用地安排,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措施落地,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三线”的划定和“多规融合”,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服

5、务。本次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的一次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范围为莱城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739.61平方公里,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区域概况莱城区地处鲁中山区,大汶河上游,北依章丘市,东临淄博市博山区,西与泰安市岱岳区相邻,南与新泰市、钢城区接壤,是莱城区政府所在地。地理坐标为北纬360246363310,东经11719041175805。东西最大跨境56.8公里,南北最大跨境56.2公里。一、自然条件莱城区地形为南缓

6、北陡、且向北突出的半圆形盆地,北、东、南三面山岭环绕,中部为低缓起伏的平原,西部开阔,具有山地、丘陵、平原等多种地貌类型。海拔最高点994米,最低点148米。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3.1,年均降水量760.9mm,无霜期204天。气候特点是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干旱、风灾较严重。气候要素垂直分布比较明显,夏季周边山区山顶的气温比城区内低3左右。山地丘陵地区,耕地数量少、质量不高,高产、优质产田比重较低。耕地在中西部平原分布较为集中,土层较厚,耕作水平较高;山地丘陵区分布较为零散,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灌溉条件较差。全区耕地质量等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区土壤共

7、分为棕壤和褐土两类。二、社会经济条件莱城区现辖4个街道、11个镇,838个行政村,988个自然村。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346.25亿元,同比增长9%。莱城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大产业比例为8.1:54.2:37.7。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粮油、蔬菜生产基地。工业实力不断增强,钢铁生产及深加工、轻纺、化工三大产业快速壮大,已成为支撑全区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传统服务业得到长远发展,形成了以山水风光、休闲娱乐为主体的特色旅游业快速发展。齐鲁大峡谷、房干生态旅游区、雪野湖风景区、华山森林公园等景点,成为全区经济增长的新的亮点。第二节调整指导思想和思路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

8、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结合莱城区实际,以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以有效促进和保障蓝色经济发展用地为重点,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二、调整思路本次调整完善以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数据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为依据,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积极探索“多规融合”,科学划定“三条红线”,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制度,严格

9、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引导经济布局、城镇建设、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化土地规划引导,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协调,立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与和谐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转变规划理念,实行“保护”划定红线,“新增”筑牢边界,“建设”严控总量,“集约”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区域各类用地,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继

10、续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三节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益、减量化。继续实施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指导原则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按照省级下达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把握“小动大不动”的原则,重点做好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适当调整完善各级规划。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依据省级调整下达的相关指标,科学调整全区各镇(街)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

11、积,科学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切实保障民生、环保、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着重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做好全区“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设

12、用地安排。五、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涉及规划目标调整的,积极主动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红线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征求各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协商解决“三线”划定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六、统一规范,上下衔接。按照国家及省级统一的标准、时点、底图、分类和成果上报格式,上下联动,快速推进。第四节调整依据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部令第43号);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7、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9、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10、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指导意见;11、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12、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13、莱芜

14、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4、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15、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16、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18、相关专项规划;19、莱城区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20、莱城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五节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工作范围为莱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173961.11公顷,包括凤城、鹏泉、张家洼、高庄、口镇、羊里、方下、牛泉、苗山、雪野、大王庄、寨里、杨庄、茶业口、和庄镇15个乡镇(街道)。第六节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201

15、4年,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第一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现行规划明确,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572.5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652.18公顷(不含多划371.17公顷)以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794.3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256.9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518.4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4258.5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38.59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068.9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454.2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76平方米以内。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一、总量指标实施情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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