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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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目 录前 言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依据1.2 指导思想1.3 编制基本原则1.4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第二章 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形势2.1 海洋环境质量现状2.2 主要入海污染物2.3 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现状2.4 海洋环境问题2.5 海洋环境保护压力分析第三章 规划目标3.1 总体目标3.2 分期目标与指标第四章 海洋环境分级控制4.1 湄洲湾4.2 大港湾4.3 泉州湾4.4 石狮东部海域4.5 深沪湾4.6 晋江东南部海域4.7 围头湾与安海湾4.8 泉州东部外海第五章 海洋污染防治5.1 沿海工业及城镇污染防治5.2 流域、面源污染防治5.3

2、 港口船舶污染防治5.4 海水养殖污染防治5.5 海上倾废区污染防治第六章 海洋生态保护6.1 加强和完善海洋保护区体系建设6.2 加强海岛生态系统保护6.3 强化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6.4 实施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第七章 保障措施7.1 制度保障7.2 组织保障7.3 执法保障7.4 监测预警保障7.5 科技支撑7.6 宣传教育7.7 对外交流与合作7.8 资金保障第八章 规划的实施与考核前言泉州市地处福建省东南部、台湾海峡西岸,是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泉州北接莆田,南邻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最近距离仅97海里;现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区,晋江、石狮、南安3个县级市,惠安、安溪、

3、永春、德化、金门(待统一)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市土地面积1101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21万人(不含金门县)。泉州海域面积11360平方千米,大陆海岸线长541千米,沿海大小岛屿208个,岛屿岸线72千米,大小港湾14个;适宜建港的岸线长达44.7千米,其中深水岸线42.10千米,可建各种泊位197个(深水泊位81个)。泉州海域水产资源丰富,全市海洋渔场面积达5000多平方千米,有主要水产生物500多种,主要经济鱼类近百种。“十一五”期间,泉州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海洋经济增加值307.4亿元,占全市GDP的8.6%,初步形成了港口物流、船舶修造、海洋

4、渔业、滨海旅游、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制药等较为完整的海洋产业体系,为打造海峡西岸蓝色产业带、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打下了良好基础。随着泉州沿海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海洋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突出表现在:天然湿地资源日趋减少,入海污染物总量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局部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沿海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等等。为此,从泉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预测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和面临的环境压力,制订海洋环境分区管理目标要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控制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修复受损的海洋环境

5、和海洋生态,已成为现阶段的迫切任务。根据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拟定全省毗邻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毗邻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规定,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的通知中“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本地区的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的要求,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编制泉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制订和实施海洋环境保护规

6、划,旨在引导海洋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利用,优化海域资源和环境容量配置,实现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同时为管理部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的法定依据。第一章 总则1.1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12月。(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3月。(7)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8)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

7、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9月。(9)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7年9月。(10)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9年9月。(1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313号,2003年5月。(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2004年6月。(13)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国函20089号,2008年2月。(1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15)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1995年5月。(16)国家海洋局关于做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国海发2003

8、24号,2003年11月。(17)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9月。(18)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19)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5月。(20)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闽委发200415号,2004年11月。(21)福建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2009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海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331号,2009年10月。(2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闽

9、政201025号,2010年11月。(24)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2008-2020年),2010年12月。(25)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26)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3月。(27)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年6月。(28)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闽政201151号,2011年6月。(29)泉州市海洋功能区划,闽政文200761号,2007年2月。(30)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泉政文201195号,2011年4月。(31)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闽政文201078

10、号,2010年3月。(32)泉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泉政文2011209号,2011年8月。1.2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遏制海洋污染和生态损害、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和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陆海统筹,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分区推进,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海洋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防范海洋环境事故风险,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引导沿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海洋经济建设与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1.3编制基本原则(1)分区管理、分级控制原则立足实际,针对各海域的环境特征、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按照重点

11、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和开发监督区的不同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质量目标进行分类管理,分阶段解决各分区突出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改善海域的环境质量,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2)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原则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实施近岸海域、陆域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陆源污染向海洋转移。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探索实施重点海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3)协调发展、相互衔接原则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协调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关系,兼顾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实现。规划与泉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12、。(4)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示范先行,推动整体,具有可操作性。规划立足当前实际,充分考虑海洋环境变化趋势和管理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1.4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1)规划期限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分近期、中远期两个规划阶段。近期:2011年2015年;中远期:2016年2020年。(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涵盖泉州市全部海域(11360km2),重点规划范围与泉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一致,面积约为5723km2(为领海外部界限向陆地一侧的海域,北起自湄洲湾与莆田市的交界线,南至围头湾与厦门市的交界线,不包括金门县

13、及其周边海域。其中涉及河流入海口的,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河海划界批复确定的海域范围进行规划)。第二章 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形势2.1海洋环境质量现状2.1.1 海水质量2010年,泉州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良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清洁或较清洁海域标准的面积比例为73.4%,轻度污染海域比例为11.3%,中度污染海域比例为6.2%,严重污染海域比例为9.1%。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泉州湾内湾、安海湾及其他主要海湾的湾顶部分的海域,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2010年,全市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5%。2.1.2 海洋沉积物质量2010年,泉州市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

14、好,除湄洲湾海域沉积物中汞含量及泉州湾海域沉积物中铜、铅和镉含量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二类标准外,其他海域沉积物监测指标含量均符合第一类标准。2.1.3 海洋生物质量2010年,对泉州市27个养殖区的缢蛏、僧帽牡蛎、菲律宾蛤仔和太平洋牡蛎开展了监测。检测指标为铜、铅、镉、大肠杆菌、细菌总数、麻痹性贝毒和腹泻性贝毒。除部分贝类生物体中铜、铅和镉残留量符合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二类标准,个别贝类生物体中铜残留量符合第三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残留量均符合第一类标准。2.2主要入海污染物(1)江河入海污染源2010年,晋江所携带的化学需氧量、营养盐、石油类和重金属等污染物年入海量为16588吨,其中化学需氧量15320吨,氮磷1068吨,石油类114吨。(2)重点入海排污口污染源2010年,实施调查监测的11个重点入海排污口,污水年排放总量为6.42亿吨,污染物排放总量为5.66万吨。自北向南的重点排污口有:福建联合石化、泉港市政(湄州湾氯碱化工)、丰泽城东、雪花啤酒厂、石狮大堡、伍堡、锦尚集控区、石狮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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