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民营房地产公司佣金(提成)试行制度

上传人:52****88 文档编号:128283440 上传时间:2020-04-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型民营房地产公司佣金(提成)试行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小型民营房地产公司佣金(提成)试行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型民营房地产公司佣金(提成)试行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小型民营房地产公司佣金(提成)试行制度一、佣金标准1、各案场根据实际情况在开盘前30日内确定各岗位佣金标准,报公司董事会议定后转财务部备案。2、各阶段销售任务及其它考核指标可以与佣金标准挂钩。3、公司在发放佣金时不代扣个人所得税,但当事人必须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二、佣金发放1、各项目开盘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季度)发放销售佣金,所有人员均按应提佣金的70%发放,余下的30%在所有工作完成后项目结案时一次性发放。(注:后期工作包括客户维护、按揭手续协助办理、尾款催收、客户资料收集、带客户房屋验收交房、协助办理两证等)2、一次性和分期付款的需客户交清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方可发

2、放佣金,按揭需全款到账后方可发放佣金;3、劝其离职和中途主动申请离职的员工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房款的业绩提成余下的30%不予发放。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交清房款的客户不计算业绩提成。4、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扣罚所有应提佣金,若给公司或项目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离职或被开除员工未签约的认购客户,由案场经理或主管统一调配给其他在岗人员,相应工作完成后,佣金按应提总金额的50%计发,发放标准按本第1条执行。6、员工A在职期间与置业顾问B的分单来访客户(未认购),A离职后客户归属B,业绩提成归B.若A在职期间与B分单的认购客户,在A离职后,佣金按应提总金额

3、的50%计发,发放标准按第1条执行。7、在职人员公司内部横向调动的:置业顾问级:(1)、客户已认购未签约:在客户签约后70%仍归属本人,预留部分的30%归属于后续工作人员,但调动人员必须全力协助后续工作人员邀约认购客户进行签约,否则应提佣金的70%将和后续工作人员各一半。(2) 、已签约客户:应提佣金的70%归属本人,预留部分的30%调动人员与后续工作人员各一半。管理层人员(参与项目总提成的):(1)、客户已认购未签约:自调离项目之日起应提佣金的70%与后续工作人员各一半。预留30%部分归属于后续工作人员。(2) 、已签约客户:应提佣金的70%归属于本人。预留30%部分归属于后续工作人员。 若中途离职或被公司开除的按照第3条、第4条、第5条执行。 助理级、策划级的:以该员工调离之日起截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