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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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府办201184号 2011-7-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人力资源事业的良好发展,不仅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而且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着重要意义。当前,东莞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起点,未来五年是我市坚定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东莞的重要历史时期,加快人力资源事业发展,配置好各类人力资源,促进充分就业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根据珠江三角

2、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精神和东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对东莞市人力资源事业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特编制本规划,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人力资源事业发展保障。 一、东莞市“十一五”人力资源事业发展情况与“十二五”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主要经验与成效 “十一五”是东莞市经济社会取得重要发展的五年,在这期间,东莞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人力资源事业的发展,将人力资源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改革创新,东莞市人力资源事业取得了显著

3、成绩。 1、人才队伍数量增长较快,结构不断得到调整 “十一五”期间,东莞人才资源得到了较快发展。2007年4月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力推动了东莞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工作的发展。到2010年底,东莞市人才总量达到121.28万,较2005年的83.89万人净增37.39万人,年均增长7.65%。全市拥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市级拔尖人才27人。 从结构上来看,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农村实用人才分别占人才总数的1.66%、8.70%、30.34%、57.76%以及1.48

4、%。2009年起开始组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至2010年底已达到700多人。 从学历结构上来看,博士生786人,硕士研究生17266人,二者共占人才总数的1.49%;本科学历248229人,占人才总数的20.47%;大专学历484359人,占人才总数的39.94%;中专及以下学历462155人,占人才总数的38.1%。 从所有制结构看,2010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占总量的比例为8.19%;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1.34万人,占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的91.81%。 2、就业再就业形势取得新进展,工作成绩显著 突出就业创业扶持。以促进就业再就业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创业东莞”工程,突出抓

5、好户籍劳动力和省内农村劳动力“两大群体”、青年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十一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1.7%以内,就业形势稳定。普通劳动力资源供给多元化,就业机会充足。至2010年底,在人力资源部门登记用工备案,使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共347.49万人,主要来源于湖南、四川、广西以及河南等地。 突出政策吸引。“十一五”期间,东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创新就业理念,先后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自主创业,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东莞市企业员工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暂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援助服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

6、有利于实施“创业东莞”的人力资源事业政策。以财政投入为基础,完善了保障体系建设。将过去针对城镇就业和再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扩展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保障政策,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设,不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普惠化,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进一步完善了户籍城乡劳动力统一的失业登记管理和服务制度,有力推动了东莞人力资源事业的发展。 突出机制创新。“十一五”期间,东莞创新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激励机制。在援助困难人员就业方面,实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工资差额补助、扩大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等新政策。在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居民就业方面,采取给予企业岗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灵活多样的政策。

7、在促进创业方面,制定了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税费减免、个人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政策。在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对户籍在校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的,按等级给予定额奖励等。机制创新有力促进了我市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发展。 突出就业管理。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健全和完善了村(社区)劳动服务站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每月10日定为“就业服务日”,完善了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努力探索建立就业创业服务新载体、新形式。打造相对稳定的就业服务品牌,促进就业服务常规化、规范化,大力推广“村民

8、车间”、“村民班组”就业,拓宽安置就业基地,有力解决了就业、再就业面临的诸多问题。 3、完善培训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系统初步形成 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主题,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 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培养。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着手,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严格做好公务员的招录工作。以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为依托,选派公务员进行中短期培训,深化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为核心的公务员四项培训。特别是配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战略实施的需要,增设了产业转型升级、依法行政、社区建设与管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新专题培训研讨班

9、。 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民营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开发以名牌高校为培训基础,以自主学习为主,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水平得到了提高。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开发主要以企业和高校的合作为依托,以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及业务资格培训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以提高技术应用能力为核心,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启动了东莞职教城建设,成立了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规划了全市中职学校的骨干专业。以技术院校为基地,重点利用东莞职业技

10、术院校等现有的各类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资源,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增强办学能力,扩大技能人才培训的规模。 以提升劳动技能为核心,加强企业员工技能素质培养。实施“新莞人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41.6万人次新莞人的技能提升培训。初步建立了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级市分库建设,省题库资源配发将全面投入使用,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管理系统投入试用,初步建立市技能鉴定考评员库。 4、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成效 大力落实各项劳动权益保障措施。按照完善制度、监察先行、调解为主、引导仲裁、贯穿普法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和织就劳

11、动监察、信访调解、争议仲裁、普法教育四重劳动权益保护网,及时疏导劳资矛盾,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劳动环境不断改善,人文关怀用工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市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作,先后接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组,全国政协劳动合同法视察团等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均得到较高评价。 加强普法宣传。根据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用工规范化管理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企业守法教育和劳动者依法维权引导,突出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托媒体建立普法阵地,制作普法宣传专版专栏,组织举办各类

12、普法宣讲会,派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等开展宣传。主动服务企业升级转型,引导企业妥善做好劳动用工衔接。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主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分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完善企业倒闭风险预警机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做好企业欠薪倒闭逃匿防范处置工作的意见,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监察手段不断完善,实行企业工资监控制度,开发使用企业工资支付网上申报系统,加强对企业工资发放的日常动态监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实施了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劳动违法行为、重大劳动违法行动社会公布制度等。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劳动信访制度。以开展大接访

13、活动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信访办理工作,完善了“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系统,及时疏导劳资矛盾。开展建立解决企业欠租欠薪逃匿长效机制专题调研。 大力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劳动争议处理网络,促进劳动争议就地、就近化解处理。全市已建立村级劳动服务站611个,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农村、社区,村级劳动争议调解人员达1840人。制订劳动仲裁突出问题操作指引,就“劳动仲裁收案排期及审理超期”等十个问题统一仲裁办案意见。主动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时效、高温津贴、终裁裁决等问题的办案标准,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协调规范公民代理等问题。 不断巩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14、,促使全市企业普遍依法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评议。企业集体协商机制逐步推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等,有力地促进了东莞社会的和谐发展。 加强对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和指导。深入推进最低工资制度实施,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十五”期末的574元提高到“十一五”期末的920元,五年增长60.3%。设立了非全日制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实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制订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着眼劳动力市场,建立以劳动力市场调节为导向的工资调整机制,引导企业完善工资增长机制,促进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 5、人事

15、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创新,公职人员管理得到加强 深入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强化公务员培训,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动工资改革,积极做好军转干安置和维稳工作,促进各项人事管理协调发展。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招考制度,严格把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入口关”,创新公务员招考录用方式,通过公开招聘、农村基层选拔、外来务工人员招录等方式不断充实公务员队伍。加大公务员培训投入,公务员培训经费从“十五”期间的949.59万元,增加到“十一五”期间的3451.55万元,“十一五”期间组织举办了各类公务员培训班206期,参加培训人数约6.9万人次。 推动工资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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