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

上传人:优*** 文档编号:128170790 上传时间:2020-04-08 格式:PPTX 页数:75 大小:402.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民警察相关律法规法解读PPT课件.pptx(7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2020 4 8 1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反恐怖主义法解读 2020 4 8 2 人民警察的任务 2020 4 8 3 盘问 2020 4 8 4 继续盘问 2020 4 8 5 交通管制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 限制人员 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 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2020 4 8 6 现场管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 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2020 4 8 7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

2、为 可以采取强制手段 根据需要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 使用警械不能制止 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 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2020 4 8 8 警械 制服性警械 约束性警械 红色 2020 4 8 9 驱逐性 制服性警械 2020 4 8 10 约束性警械 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 行凶 自杀 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 一 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 执行逮捕 拘留 看押 押解 审讯 拘传 强制传唤的前提 可以使用 2020 4 8 11 武器 致命性警用武器 使用原则 先警告 经警告无效的 可以使用武器 2020 4 8 12 使用武器的情形 放火 决

3、水 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劫持航空器 船舰 火车 机动车或者驾驶车 船等机动交通工具 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抢夺 抢劫枪支弹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使用枪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破坏军事 通讯 交通 能源 防险等重要设施 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 紧迫危险的 国家规定的警卫 守卫 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 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 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2020 4 8 13 使用武器的情形 实施凶杀 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 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 危及人民

4、警察生命安全的 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聚众械斗 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在押人犯 罪犯聚众骚乱 暴乱 行凶或者脱逃的 劫夺在押人犯 罪犯的 犯罪分子携带枪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 逃跑的 实施放火 决水 爆炸 凶杀 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 逃跑的 2020 4 8 14 直接使用武器 1 来不及警告2 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 2020 4 8 15 不得使用武器 一 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 儿童的 但是使用枪支 爆炸 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 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 易爆 剧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

5、所的 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 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相对限制性使用原则 2020 4 8 16 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 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 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二 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2020 4 8 17 报告 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 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 应当及时进行勘验 调查 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 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2020 4 8 18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行政拘

6、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外国人 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2020 4 8 19 收缴 违禁品 2020 4 8 20 未成年人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予处罚 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不执行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2020 4 8 21 精神病人 盲人 又聋又哑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予处罚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7、可以从轻 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2020 4 8 22 醉酒的人 违反治安管理应给予处罚保护性约束措施 也可以通知其家属 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 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不得使用手铐 脚镣等警械 2020 4 8 23 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2020 4 8 24 从重处罚 一 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 教唆 胁迫 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对报案人 控告人 举报人 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020 4 8 25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 怀

8、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020 4 8 26 追诉期限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 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 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0 4 8 27 传唤 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传唤证现场发现 出示工作证件 口头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 可以强制传唤 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2020 4 8 28 强制传唤的条件 违反治安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出境入境管理经公安派出所 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强制传唤 2020 4 8 29

9、 传唤证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 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 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 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 经公安派出所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 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 可以口头传唤 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 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2020 4 8 30 询问查证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 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 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

10、书面材料的 应当准许 必要时 也可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被侵害人或证人 1 2 3 2020 4 8 31 立即检查住所 有证据表明有群众报警 2020 4 8 32 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法 未经行政复议 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原办案部门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 变更原处罚决定或者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复议机构的承办民警出庭应诉 2020 4 8 33 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 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涉及卖淫 嫖娼 赌博 毒品的案件 不适用当场处罚 2020 4 8 34 简易程

11、序 公民50元以下罚款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 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 公民20元以下罚款 简易程序 不收缴事后难以执行派出所 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简易程序 2020 4 8 35 简易程序 第三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 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交通警察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在旅客列车 民航飞机 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2020 4 8 36 当场收缴罚款 2020 4 8 37 初次

12、违反治安管理 不属于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2020 4 8 38 听证程序 较大数额罚款 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 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020 4 8 39 听证程序 第一百条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 2020 4 8 40 听证程序 第一百零三条听证设听证主持人一名 负责组织听证 记录员一名 负责制作听证笔录 必要时 可以设听证员一至二

13、名 协助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 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或者记录员 2020 4 8 41 听证程序 第一百零五条听证参加人包括 一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三 证人 鉴定人 翻译人员 四 其他有关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 申请回避 二 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三 进行陈述 申辩和质证 四 核对 补正听证笔录 五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一百零七条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 应当允许 为查明案情 必要时 听证主持人也可以通知其参加听证 2020 4 8 42 听证程序 第一百零八条

14、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 办案部门在提出处罚意见后 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 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第一百一十条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 处罚决定作出前 又提出听证要求的 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限内 应当允许 2020 4 8 43 听证程序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 应当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 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申请人 并将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通知其他听证参加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听证应当在公安机关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举行 除涉及国

15、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外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听证申请人不能按期参加听证的 可以申请延期 是否准许 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二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 可以合并举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二个以上违法嫌疑人 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 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作出处理决定 2020 4 8 44 听证程序 第一百二十八条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后 由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和记录员签名 第一百二十九条听证结束后 听证主持人应当写出听证报告书 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送公安机关负责人 听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案由 二 听证人员和听证

16、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三 听证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 四 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五 案件事实 六 处理意见和建议 2020 4 8 45 扣押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 武器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 应当立即扣押 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 保管 退还 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2020 4 8 46 扣押 不得扣押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 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2020 4 8 47 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 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 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由调查人员 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份交给持有人 另一份附卷备查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 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2020 4 8 48 扣押 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 2020 4 8 49 抽样取证 2020 4 8 50 公告方式 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