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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型网络科技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履行相关手续。二、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员工离职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自行离职,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试用期用人部门辞退员工的,须提交辞退书,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五、非试用期员工辞职的,
2、必须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非试用期用人部门辞退员工的,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并提交辞退书,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六、用人部门认为其不适合现工种的,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七、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八、公司对辞退员工须慎重。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提交辞退书,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方可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行政部核实或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九、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愿续签合同的,人事行政部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十、员工离职,必须先填写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并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去财务部结算工资。否则,公司拒绝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