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唯物辩证法部分复习讲义及训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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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三政治唯物辩证法部分复习讲义及训练联系观一、知识重点1. 联系的普遍性,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2.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3. 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二、结构梳理: 1、联系的普遍性: 2、联系的客观性: 3、事物之间联系的具体性和条件性: a、把握因果联系: 4、联系的多样性 b、把握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联系观三、解疑释难:1怎样全面理解联系的观点? 联系的含义: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联系的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是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使事物才能成为有机整体。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这种联系是

2、该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联系的客观性:第一,联系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属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不是外加给事物的或主观臆造的联系。第二,任何联系都是具体的,现实的,而不是任意虚构和抽象的。第三,联系的根本原因在于客观的物质统一性,而不是由思维的结果和某种神秘力量的产物。用主观臆造的联系代替客观事物本身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 联系的条件性:任何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又在一定条件下发展,趋于灭亡。因此任何具体的联系都无不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与事物之间以及

3、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的性质、方式也要发生变化。 联系的因果性: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必须是先行后续、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既要认识到原因和结果的严格区别,又要认识到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联系的辩证性:事物现象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这种联系构成了事物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网,使万事万物联系在一起,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过渡,相互转化。 联系的多样性:按照事物联系的根据和条件,可以把联系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关系;按照事物之间的联系有无中间环节,可以把联系区分为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根据事物之间联系的性质,可把联系区分为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依据事物之间联系有无确定的趋势和方向,可把联系

4、分为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按照联系的空间和范围,可以把联系分为全局联系和局部联系,或整体联系和部分联系。按照联系的时间和顺序,可以把联系分为历史联系、现实联系和未来联系。此外还有因果联系,内容和形式的联系等等。总之联系是多种多样的。 联系观点的方法论意义: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它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去把握事物,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既要注意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也要注意这一事物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分析该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还要注意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联系,做到既着眼整体,顾全大局,又通观全局,重视局部。

5、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之一 事物本身的客观联系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就形成了普遍联系的观点。所以,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之一,也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对立的起点承认事物的联系也就要承认由普遍联系所构成的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也就否认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因为事物联系的基本内容是矛盾的关系,看不到事物矛盾着的联系,就无法理解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当然也就无法承认事物的变化发展。 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唯物辩证法的全部规律和范围,都是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层次上说明这种联系的,都是普遍联系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2怎

6、样把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世界的普遍联系的关系? 二者的内容和地位是不同的。前者回答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是唯物论回答的问题;后者说明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的,是辩证法研究的问题。“是什么”是首先的、第一位的问题,“怎么样”是其次的、第二位的问题。 两个问题的联系是:从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就必然要承认世界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因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表明。世界上事物之间相互联系,都是物质的不同形态、属性、形式和机能的联系。没有物质的统一,就没有联系;没有联系,也就无法统一。世界的统一性与多样性,联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致的。因此,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和世界的普遍联系原理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

7、一起的。 3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是否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 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准确把握联系的客观性和条件性。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有某种联系或关系。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成分或环节。这就是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联系的这种普遍性能否说明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诸如“乌鸦叫丧,喜鹊报喜”、“彗星、地震,预示国家兴衰”,“指纹、手相,决定人的命运”等强拉硬扯、莫名其妙的联系都可以堂而皇之地登上大雅

8、之堂了。 事实上,事物联系是普遍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联系是书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固有的本性,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是主观幻想的产物或某种神秘精神的体现。上述种种联系,违背了联系客观性原理,纯粹是人主观臆造的产物,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在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丰富多彩的网络画面中,每一事物都同周围事物存在某种联系。事物间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是极其复杂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般认为,直接联系总是较重要、较本质的联系;间接联系由于它的作用被一系列中间环节所冲淡和减弱,似乎都是一些次要

9、的、非本质的联系,在许多情况下确是如此,当然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在联系网上不同系统中事物之间的联系被更多的中间环节不同方向的作用相互抵消,从一定意义上讲就不存在什么联系了,如果一定要让他们建立起联系,那么只能是主观臆造的了。 把握联系的多样性同把握联系的条件性密切相关。联系的多样性源于条件的多样性。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的,因此,任何具体的联系无不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其性质和方式也要发生变化;条件消失了,其间的联系也就不复存在了。 总之,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是多种多样的,又是

10、有条件的。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和条件性说明任何事物间都存在联系的说法是错误的。 4坚持联系的客观性与承认人们可以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是否矛盾? 教材一方面说,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另一方面又说,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这两种说法是不是矛盾的? 我们理解任何哲学观点,都应当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把二者恰当结合起来。看待联系问题,也应当如此。 我们必须承认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同时我们又必须肯定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因为,一是所谓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只是改变了事物联系的具体形式,并不是从根本上取消了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联系。例如,人们在河流上建起大坝,

11、就是对水与河床地势相互作用具体形式的改变,而水与其周围固态物质所固有的相互作用(如“压强”这种作用)是不会被改变的。二是当人们试图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时,只有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内容(包括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因为规律是事物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条件是同一事物联系着的有关因素),才能够办得到。否则,任何建立新的具体联系的尝试都是要失败的,例如,人们发射的地球通信卫星,不仅与地球之间形成了新的具体联系,而且还成为人们之间一种新的具体联系“中介”。但是,要把它发射成功,就必须严格按照宏观物体固有的力的联系进行计算。如果忽视了事物固有的联系,出现不允许的误差,这种新的具体联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三、易错点:a、

12、联系是普遍的,但绝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b、联系是客观的,但不是说联系是不可改变的。c、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无条件的。d、不能认为整体功能必然大于部分之和。“整体功能”和“部分功能之和”间的关系要看条件而定:当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部分功能之和”就能等于,甚至是大于整体功能之和;反之,则会小于整体功能之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可以叫做系统和要素的关系。e、不能认为整体与部分同等重要。f、不能认为整体就是各个部分相加的总和g、不能认为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因果联系。h、不能认为先行后续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i、不能认为原因与结果没有严格的区别。发展观一、知识重点:运动和发展;发

13、展的原因;发展的状态;发展的趋势二、结构梳理:发展的一般观点: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变化发展之中,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发展与规律: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 发展与联系: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才构成了事物的变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发展的原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发展的状态: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发展的趋势: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发展观(一) 发展的原因1、结构图示:通过事物发展原因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事物内部矛盾外因事物外部矛盾根

14、据条件导致事物的变化、发展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在个人成长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重视内因不能忽视外因把内外因正确结合起来 2、解疑释难:(1)、内、外因的关系是不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解答此题的关键是在充分理解内、外因的性质和特点的基础上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内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内部的各要素间的对立统一,即内部矛盾。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自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第一位原因。外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同其他有必然联系的事物或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并且有时起着十分重要作用

15、,但外因总是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的变化而起作用,绝不能撇开内因而单独起作用。因此,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原因是就内、外因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而言的,决不能把内、外因之间的第一位和第二位之分混同于物质和意识之间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内、外因之间不是谁先谁后的关系,不是“本原”和“派生”的关系。内因是对事物性质和发展方向有决定作用并不是说内因对外因有决定作用,内外因的关系不是决定被决定的关系。(2)、内因不能离开外因而单独起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从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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