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关于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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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调查报告调查背景调查目的:朱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力度。民工,作为中国特殊的弱势群体,早就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但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对民工权益的保护往往存在滞后性的一面,一些企业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问题尤其引人关注。我们此次就是侧重对这一问题的调查以探寻其成因及对策,从而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确保社会的公平、效益、安全和祥和调查对象:民工、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工会调查方法:非结构性访谈、文献查阅调查范围:重点调查广东省调查时间:2002年暑期近几年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问题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说,200

2、0年全国共拖欠工资366.9亿元, 2001年的情况更严重了。其中固然有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无力偿付,然而也有不少公司、企业的老板恶意欠薪,恶意拖薪,对外来工采取硬不讲理的态度,引起广大农民工的强烈不满,甚至由此引发了刑事案件。现状发人深省 据了解;拖欠工资在整个劳务纠纷事件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上升:广州市110报警台在2000年收到5746起有关劳动纠纷的求助中,有关拖欠、克扣工资的案件就有1717起,占了29%,发生3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372宗,涉及工资(押金)9698.66万元,其中很大部分发生在建筑企业;2001年收到6020起劳动纠纷案中拖欠、克扣工资的就有2468起占41.6%;广州

3、市劳动局的信访举报,2002年一季度举报13977人次。上诉被拖欠工资的就有6289人次,占45%,全市非公有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大大高于公有企业。全市劳动检察机构今年三月处理30人以上的劳动突发事件35宗(涉及职工人数4853人,拖欠工资555.6万元,非法收取押金30.4万元),由欠薪引发的有32宗占91.4%,32宗当中发生在非公有企业有27宗占84.37%,发生在国有集体有5宗(全部为建筑企业)占15.63%。27户非公有企业中,酒企业11户,占40.74%,建筑工地(房地产)5户占18.52%,劳动密集型企业11户,占40.74%。现在广州市每天收到的投诉中,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案占了4

4、0%-50%。1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资料深圳市劳动部门从2000年11月开始开展全市性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大检查,两个月来,共检查用人单位5211家,查出欠薪单位1040家,占被检查总数的20%,涉及员工5632人,负薪达9000多万,总体形势较为严峻,从检查中发现,欠薪主要在建筑、餐饮和传统加工制造等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欠薪企业约占行业被检总数的60%,欠薪额高达3787万元。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达到5738人,其中艺丰企业公司就欠了308名员工15个月的工资合计351万元,另外酒店食肆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如帝豪酒店拖欠450名员工4个月的工资120万元。2001年1月至1

5、1月深圳市检查出的企业拖欠、克扣劳工工资总数已达2.6亿元之多。2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举提供的数据资料再来看看其他各省市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河南省劳动与保障厅在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检查了11007户各类用人单位,涉及37万余名劳动者,执法部门对5295件劳动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未依法支付民工工资的就有510件。3 摘自2002年6月23日大洋网讯报道昆明市劳动保障部门在专项检查中查出非法使用童工案5件,无照经营用工案86件,未办用工手续案2581件,未签劳动合同案2942件,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案184件。 摘自年月日春城晚报报道湖南省芷江县政府拖欠上万民工工资达

6、25年。 摘自年月日新快报报道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生活中已屡见不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何屡屡发生?解决的办法在哪里?在大量民工纷纷涌入城市之际,这些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后果触目惊心在户籍管理严格的大都市里,民工是一个组织松散、处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求职方式比较特殊,几乎没有任何资本同雇佣方讲价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劳动合同也无法签订,他们的权益基本上是以口头契约的方式实现的。由于没有工会组织的维护,民工自身也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很难通过自己的力量去讨回公道,现在我们社会的一些干部口口声声说要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很少考虑从消除社会不稳定的“隐患”着手。在我们

7、看来:如果给予民工正确的引导,像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根本就不是什么社会隐患,但是如果继续损害他们的权益,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不闻不问的冷漠态度,忽视他们的存在,这才是真正的“隐患”。不难想象,当民工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同时又不能找到新的工作的时候,他们还能用什么方式维持基本的生存呢?一些素质较低的民工,为了求温饱、求生存,在走投无路、心里极度失落的情况下,就很可能采取“非常手段”、“极端手段”,所以本来老老实实,安守本分的人也会干起“歹徒”的勾当如今有很多社会上出现的恶性案件,都是由这类本起来“不是很起眼”的小矛盾激发的。在采访中我们就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2001年12月10,深圳市南头城电

8、威场的800多名员工同时停工,向厂方讨要拖欠的工资;深圳市南山大道愉康大厦旁一工地,一名男子站在一栋废旧楼房的楼顶,身旁挂着写有“还我血汗钱”字样的床单,以自杀为威胁来解决拖欠的工资。 摘自年月日南方周末报道2002年1月10日下午,在大连市,一名吉林打工仔为了追回自己被拖欠的1.1万元工资,爬上50多米高的吊塔,一字排开要往下跳,后经过公安局部门的努力,施工负责人当面结清了工资款,才解决了问题。 摘自年月工人日报报道2002年4月4日在广东韶关市浈江区,一位私人老板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了一宗命案,共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 摘自广东新闻网月日消息报道2002年8月28日上午在天河区黄村教师新

9、村附近出现了为讨回工资款,爬上17楼的吊臂想以死相挟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而获得工资款的案例。 摘自年月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所以民工的劳动问题,经济利益问题,实际上并不仅仅关系到民工自身,它还涉及到“城里人”的安全感与生活质量,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忽略他们就意味着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可以这样说:关爱他们就是关爱社会的进步。根源层层剖析一、 民工方面:在调查中发现民工文化素质低,是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广东省的民工群有2629万人,其中属广东籍的有1460万人,占55.5%外省籍的有1169万人,占44.5%而青年占85%以上。青年民工成为广东现代化建设

10、的重要力量,为广东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这些青年民工的文化素质令人担忧,亟待提高:据统计,他们中初中毕业的占51.1%,大专以上的只占9.72%,由于文化素质低,他们绝大多数(约占65.5%)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 据共青团广东省委的一份调查报告由于文化素质低,民工在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容易凭着一时冲动,感情用事,不顾后果地采取报复、以死相挟等方式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无疑给社会的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我们调查组也曾对工资拖欠问题进行了专题采访: (广州采访实录) 行业:建筑行业 对象:建筑工地民工问:你们有没有被拖欠过工资?答:当然有,我们以前在东莞,

11、就曾被拖欠过工资。问:你们有没有与老板签合同?答:有,但很少,我们大多是经熟人介绍过来的,谈好就干活。问:你们知不知道劳动合同内容,签合同时有没有仔细看过合同?答:没有注意。你告诉我合同内容有什么。(我们就将一些相关资料交给他看)问:在开始时,老板有没有收你们的押金?答:有,100元。问:你们是否知道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答:到处都是这样收的。你要是想做工,交点押金是肯定要的。问:你们的工资结算方式是怎样的?答:一个月结算一次,如果一个月不结算,我们就马上走人。问:那你不要那个月的工资了吗?答:如果很多新来的民工都有被拖欠,他们去要的话,那我肯定会去,但如果人不多,就只好自认倒霉了,老板有很多人

12、,你根本就打不过他。问:那你们有没有想过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答:谁会理我们啊!过去我们还会找一下劳动部门,希望他们为我们讨回血汗钱,现在已经对他们彻底失望了,去到那里,就问我们签订合同,一说没有,他们就两手一摊,说这样情况他们不能办理。等我们不断交涉时,他们又说过了60天管不了了。(注:依据劳动法规定,发生争议后,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参阅劳动法条例)问:这也不能怪他们。现在政府精简机构,人员编制较少(注:关于这方面问题我们采访过广州市监察科大队长,并得到了相关资料,在谈及政府方面时将作详细阐述。)而需要处理的劳动纠纷案每天都很

13、多,你们就不能给予谅解吗?答:我不理解,反正不能帮我们讨到工资,这样的部门有什么用?问:不过你先没签订合同,你错在先,法律是讲证据的,这点你不清楚吗?答:(沉默不语)问:当初你为何不想跟包工头签订合同?答:觉得没必要,不签,一个月拿不到工资还可以走人,要是签了就走不了了,一走,老板会告你。 问:假如拖欠、克扣工资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做呢? 答:缠着老板不放,每天去要工资,直到要到为止。 问:如果那老板不给,你会借助法律来要回工资吗?答:他敢不给,他要是不给,他也没有好日子过。(说着还抡起了他的拳头,好像要打架)我们就类似的问题也采访过东莞厚街镇和深圳龙岗镇等民工较汇集的城市的一些民工,

14、发现他们普遍存在找工作时,或是忘了与老板签订合同;或是看也不看合同内容就签上名字;或是自己不愿与老板签订合同;或是没在意就签订,全然不知其中有很多不合法的条件;或是自己签了名, 老板那一方仍是空白也不知道,直到工资被拖欠,到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时才发现是自己签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往往不主动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一些老板甚至威胁道:想工作就别想签合同,要签合同就别来我这。客观上讲,出现这些情况,最大的原因是在近几年中,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达一点五亿。)民工绝对数量增加,但对民工的工作岗位增幅不明显。据国家

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司提供的材料显示,1999年的民工数量是1亿3千万人,2002年的民工人数已增加到1亿5千万;1999年各大城市对民工的需求量是4678万,2002年各大城市对民工的需求量是4862万,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司提供的数据材料根据上面的数据分析,大约能成为民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比例为3比1,民工的供需之间的不平衡,使民工不存在与资方平等对话的客观条件,资方就有资本随意践踏民工合法权益,以“要签合同就别想要这份工”来拒签合同。主观上讲,最大的原因是这些年民工的素质虽然具有明显提高,但其总体上受教育程度仍然偏低,法律意识较差,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权益,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在他们心目中因此大大降低,甚至误认为合同就是卖身契。另外,对来自相对贫困农村的民工来说,其付出的血汗劳动能得到资方的工资,是其最大的心理满足。其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还存在明显的思想误区: 一是感恩误区。有大部分民工认为,老板聘用了他,给其工资,已是对其最大的恩赐。至于劳动保护、加班加点工作方面对其权益的侵害,他们认为是可以忍受,劳动合同是可有可无的。二是维权就是失去岗位的心理误区。在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案中,有三成以上的劳动者投诉不愿署真名,大部分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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