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风电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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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电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试 行)2012 03 01发布2012 03 01实施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目录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职责15 流程与风险分析46 管理内容与方法47 检查与考核108 相关/支持性文件109 报告与记录10附录A(规范性附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图12附录B(规范性附录)承包单位安全资格预审表13附录C(规范性附录)外包工程开工安全确认申请报告17附录D(规范性附录)承包单位现场安全表现审核和评价表21附录E(规范性附录)外包工程竣工安全验收申请22附录F(规范性附录)承包单位综合安全表现评估表25附录G(规范性附录)招标合同

2、中的安全条款26附录H(规范性附录)安全协议29附录I(规范性附录)安全技术交底35前言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下同)所属风电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小承包单位活动风险,提高发、承包双方的安全管理绩效,依据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及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及所属风电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华能江苏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水群、孙盘康、吴明波。本标准首次发布。12

3、风电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所属风电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承包单位资格预审与选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产业、区域子公司所属或管理的风电公司及各风电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电气)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热力机械部分)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企业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华能集团

4、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试行)Q/HBG08.L01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外包工程是指非企业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本企业生产运营、检修技改等环节中从事设计、土建、安装、调试、监理、检修、运行、维护、试验以及其它相关工作。3.2 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招标、议标并经合同约定获得在企业生产运营、检修技改等环节中从事设计、土建、安装、调试、监理、检修、运行、维护、试验以及其它相关工作承包(包括总包和分包)资格的单位。3.3 “三

5、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 职责4.1 项目主管部门(包括风电场)4.1.1 在施工过程中应承担对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职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方案、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关,并对现场安全文明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对违反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以及发包单位规章制度等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纠正、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4.1.2 应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等有关规定选择承包单位,承

6、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等级、资格、设备机械情况、技术力量、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以往业绩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相关审查工作不得降低标准、简化手续、逾期不办。4.1.3 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作为合同附件的安全协议。通过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负责人、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和安全施工保证金比例、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和考核、事故上报和调查等内容。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得进场作业。4.1.4 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告知承包单位必须遵守的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

7、章制度;对承包单位人员素质、资质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工程特点,在承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准许进入作业现场;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经承包单位签字确认;督促监理等承包单位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开工。4.1.5 应在正式开工前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施工保证金。4.1.6 生产区域内以及特殊、危险的作业,必须执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中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有关规定。复杂性、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实行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和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共同监护制。4.1.7 不得对承

8、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擅自压缩合同约定工期。4.1.8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对费用的提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4.1.9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三同时”工作。参与有关“三同时”项目招投标的中介机构必须报集团公司核准备案。4.1.10 应将长期在本单位从事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分配在相关班组或车间的承包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正式员工一并进行管理。4.2 安全生产部门4.2.1 在施工过程中应承担对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责,对工程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等进行严格的

9、审查和把关,并对现场安全文明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对违反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以及发包单位规章制度等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纠正、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4.2.2 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等级、资格、设备机械情况、技术力量、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以往业绩等进行审查。4.2.3 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负责人、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和安全施工保证金比例、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和考核、事故上报和调查等内容。4.2.4 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

10、术措施进行审核,并告知承包单位必须遵守的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承包单位人员素质、资质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工程特点,在承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准许进入作业现场;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经承包单位签字确认;督促监理等承包单位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开工。4.2.5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三同时”工作。4.2.6 将长期在本单位从事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分配在相关班组或车间的承包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正式员工一并进行管

11、理。4.3 承包单位4.3.1 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发包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做好防范各类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发包单位设备、设施安全。4.3.2 外包工程总包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禁止转包、返包和违规分包。分包事项在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未经发包单位书面批准不得分包。总包单位应在安全、进度、质量等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向发包单位负全部责任。4.3.3 应按照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

12、的要求,制定确保工程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成立负责工程安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批准后方可任职。4.3.4 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技术素质应符合项目的要求。在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备案。4.3.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资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供给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4.3.6 专(兼)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作业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和人员进行安全、技

13、术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以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签字确认。4.3.7 应当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存在较大复杂性和危险性的外包工程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字后实施。4.3.8 购置、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报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开工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作业机械、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测检验,有效的检验证明必须提供给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4.3.9 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

14、指导,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发生不安全事件,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处理。4.3.10 对列入承包合同的安全措施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保证用于作业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用和挤占。5 流程与风险分析5.1 管理流程图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5.2 风险控制点本标准中的风险控制点:资质审查、安全协议、安全保证金、措施审核、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检查与考核。5.3 风险分析5.3.1 如果没有审查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和技术资质,没有审查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可能导致无相应施工资

15、质的承包单位中标,无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与施工,容易导致现场管理失控,发生事故。5.3.2 如果没有及时签订外包工程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范围、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和考核、事故上报和调查、安全风险和控制、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和安全施工保证金比例等内容,导致现场安全管理得不到有效落实,容易发生事故。5.3.3 如果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没有按规定明确并交纳安全保证金,导致不能有效监督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5.3.4 如果开工前没有对承包单位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人员素质、资质等进行审核,则不能明确承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员,各项措施无法得到落实,导致现场安全管理失控,极易导致事故发生。5.3.5 如果没有及时组织做好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进行安全考核,承包单位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不熟悉现场的危险因素和预控措施,容易发生违章行为,导致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5.3.6 如果没有组织进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承包单位员工对现场情况和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和预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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