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蕙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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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滋蕙计划总结第一篇:滋蕙计划检查落实 滋蕙计划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328号)精神,我校共有获得共的奖励,结合我校实际,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分工 负责学籍审核、电子信息汇总;负责资料保管、资助材料发放、收集、报送学生违纪信息及汇总;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等;负责资金管理及发放。负责材料审查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资助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

2、宣传栏、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校刊、家长报、告家长书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滋蕙计划政策,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 三、滋蕙计划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高中就读,学籍在册的贫困学生。 四、滋蕙计划奖励标准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五、享受滋蕙计划奖励基本条件 (一)申请滋蕙计划奖励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 (二)兵团二中认定条件 烈士子女、优抚家

3、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享受团场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生活极其困难,无力承担子女 学业经济负担家庭。 、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学生。 、学生月生活费用低于乌鲁木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生活标准256元)者。 、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暂时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子女。 六、评审工作程序 1、公开奖励信息。将享

4、受奖励条件和申请奖励程序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电视台、校刊、宣传栏、家长报以及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 2、评审。滋蕙计划奖励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审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 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且户籍符合条件的在校高中生中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滋蕙计划奖励。学生在所在班级班主任处领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召开班委会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后,在审核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申请条件,请学校审核”字样的明确意见。再由年级进行复审,并将学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年级为单位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下达奖励发放名额,高中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由年级管理委员会、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组 织评审,并在学校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把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师生如有异议可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异议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学校在申请表中“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中填写“同意”字样的意见。 3、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奖励学生发放2000元现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发放奖金或学校有权追回已经发放的奖金。 1、谎报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 2、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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