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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方:近年来,文物回流备受公众关注,文物回归祖国,弥补了当年流散的遗憾,许多国人视其为大国崛起的标志。国人高价购买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的现象越来越多,尽管价格也越来越高,文物的回归在一定程度上比古代穿行蜀道还难,但是我们还是赞成先把文物追讨或购买回来的观点。那些流散在海外、数以万计的国宝级圆明园文物,多年流失在外,让国人很是伤心。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在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零距离直面流失的中国国宝后,颇为伤怀:“原本应该在国内的膜拜和厮守,却要远赴万里之外只求惊鸿一瞥如果真的在乎,谁都不应该心安理得。”国家文物局资深专家罗哲文,过去几十年经常到国外博物馆参观,提起流失海外的
2、中国文物,他也是“看一次,难过一次”。因此,我们认为可以分两方面进行,一方面通过国际法等法律手段解决,另一方面通过金钱购买的方式,将流失在外的文物带回祖国。在高价购买文物的舆论过程中,达到让国人更加爱国,让文物占有国在压力下无偿返回我国文物的目的. 反方: 对于回购海外被劫文物,我们认为是不应该的,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对于文物,我个人认为其本身并不存在太大的价值。而有价值的是其作为一个载体而承载的历史、文化或艺术的价值。但被劫文物除此之外还承载了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我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依靠国际合作打击文物走私,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对于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或低价卖向海外的文物,将根据国际公约,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同样发文-把无可替代的遗产归还给他的创造者。 因此,我们认为不应花这么高的价格买回本就是我们的文物,而是应该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迫使占有国无偿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