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语文必备古诗词:鱼我所欲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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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考语文必备古诗词:鱼我所欲也中考语文必备古诗词: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i)苟(gu)得也;死亦我所恶(w),所恶(w)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患者何不为(w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患而有不为(w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dn)食(s

2、h),一豆羹(gng),得之则生,弗(f)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i)宫室之美,妻妾(qi)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我欤(y)?乡(xing)为(wi)身死而不受,今为(wi)宫室之美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之奉为(w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i)所识穷乏(f)者得(d)我而为(w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i)失其本心。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

3、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注释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义:正义,道义。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于:比。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7.患:祸患,灾难。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9.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

4、”同义。10.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15.是:这、这样。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

5、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20.蹴(c):用脚踢;与:给。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24.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i”。26.奉:侍奉。27.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

6、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为(第二个),接受。30.已:停止,放弃。31.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

7、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

8、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一词多义1.而呼尔而与之。修饰“与”,表修饰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2.于所欲有甚于生者,比万钟于我何加焉,对3.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种

9、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4.得二者不可得兼得,得到,拥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故不为苟得也取得5.为向为身死而不受。情愿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6.之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的人皆有之代词它文中指羞恶的本心得之则生代词它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呼尔而与之代词它文中指行道之人乞人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它文中指万钟的俸禄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代词它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此之谓失其本心代词,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7.生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获得生命8.与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

10、”,语气词呼尔而与之给9.加万钟于我何加焉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牺牲玉帛,弗敢加也虚报10莫.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没有什么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没有谁11.故故患有所不辟也所以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因12.则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那么得之则生就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连词,这里表假设13.凡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凡是;只要是通假字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4.“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5.“辟”通“避”。

11、躲避古今异义1.可以古:能够用来今:能够2.是古:这指示代词今:判断动词3.豆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今:豆子4.钟古:古代的量器今:计时器具5.加古:益处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特殊句式1.判断句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2.省略句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词类活用名词作动词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动词作名词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12、。段落分层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

13、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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