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窑街煤电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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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窑街煤电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总经理:机关部室:部室负责人:签定日期: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甘肃窑街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深入推进祁连山水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目标(一)贯彻好党中央及上级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落实好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

2、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纪委及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党政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二)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度和要求,切实做到“八个必须”,即: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集团公司纪委提出的有关要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廉洁自律十四项规定及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必须全面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尤其严格执行部室(车间)工资奖金“三人联审”和“五公开一上墙”

3、制度;必须严格财经纪律;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规范用权行为和职务消费。重大事项决策要民主、科学、正确,特别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定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必须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和物资购销活动的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三)坚决执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党员及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自觉执行集团公司纪委转发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认真践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弘扬新风正气,抵

4、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即: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认真落实“十个不准”,即:不准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

5、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将公司经营内幕信息为他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与其有业务关系人员送礼;不准违规自定薪酬,上报奖金、加班、补贴;不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责任期限自2010年7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三、责任内容(一)业务主管或副主管对本部室(车间)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二)部室车间第一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甘肃省纪委和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部署和要求,分析研

6、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经常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部室(车间)实际,制定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部室(车间)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6、履行职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责任考核(一)公司党政负责对

7、公司所属部室(车间)业务主管人员执行本责任书的情况的考核工作。(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部室(车间)业务主管以上人员执行本责任书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四)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在89分以下(含89分)为未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对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的部室(车间)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考核时享受本责任书所占全部分值,对未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的部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时扣除本责任书所占全部分值。(五)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党风

8、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责任追究各部室(车间)业务主管以上人员违反责任书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一)对本部室(车间)发生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公司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压制的,给予该部室(车间)业务主管人员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本部室(车间)发生腐败案件或严重渎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该部室(车间)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业务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三)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对办案

9、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需作假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六)部室(车间)内发生腐败案件,或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或部室(车间)业务主管严重违纪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该部室(车间)当

10、年不得评为先进;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严重违纪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当年该部室(车间)业务主管不得评为先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窑街煤电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量化考核表7窑街煤电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量化考核表单位名称: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扣分原因得分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目标。25车间(部室)领导班子和管理人

11、员发生腐败或违纪、违法、犯罪,或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或恶劣影响的,该项不得分且实行一票否决: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组织学习、无学习记录扣5分;与所属部室、车间签订责任书每少一份扣1分;业务正副主管廉政档案材料不全每一人扣1分;业务正副主管、中层管理人员年度廉洁承诺书每少一人扣1分。2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政准则和集团公司廉洁自律十四项规定等党纪法规。25党政年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扣2分;提拔任用业务副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未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每一人扣2分;业务正副主管发生违纪、违法每人次扣2分,

12、发生犯罪没人扣3分,一般党员和管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每人次口1分,发生犯罪每人扣2分。3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政、纪委和公司党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每季度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自检,半年考核、年度考评,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效。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无安排扣4分,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年内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廉洁文化建设年”活动无专项安排扣2分,活动具体内容落实不到位扣2分;责任书完成情况季度检查少一次扣2分,完成情况考核、考评资料不全扣2分;内容出现克扣、虚报冒领职工工资奖金行为一次扣4分。4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和车间党政主要领导问责制度、机关部室和车间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改进和提高纪检工作水平。15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扣2分;管理人员因失职被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办公室实施责任追究一次扣2分;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信访举报件压制不查的,每件(次)扣3分;信访件办结率低于90%扣3分。5党政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围绕中心任务,发挥职能作用。15纪监工作记录不齐全、不规范扣2分;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表少报一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纪监信息按规定上报,少报一次扣0.2分;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出现失察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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