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从业法律责任与评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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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代理从业法律责任与评标服务 湖南省水利厅 如果你爱他 请培养他成为招标代理专家 因为这份工作是如此圣洁 如果你恨他 也培养他成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因为这份工作的确危机四伏 优秀招标代理人员的知识结构 业务知识 经济知识 法律知识 通才 招标代理专家 前言 女士们 先生们 请允许我利用你们赠送给我的这个时间 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以下内容 一 招标代理的法律地位二 招标代理的法律约束三 评标服务四 工程 货物 服务招标采购的异同 一 招标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一 抽象法律地位 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 具象法律地位 接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招标事宜在合法授权范围内 行为

2、结果由招标人承担 二 招标代理人的法律约束 一 招标投标法 的法条约束1 代理人从业总则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A 强制性招标范围B 强制性招标规模C 招标方式D 招标公告E 标段划分F 期间G 投标合法准入H 保密要求I 重新招标J 禁止歧视K 禁止倾向性 二 从业细则规定 三 招标代理的法律责任 1 招标投标法 法条 法律责任法条 共16条其中 关于招标人法律责任法条 共8条详见如下 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情形 1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标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 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

3、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 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 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或者泄露标底的 4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违反规定 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5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选定中标人的 或者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6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或者招标人 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

4、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具体法条见后页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或者与招标人 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5、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中标无效 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 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责令改正 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 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或者泄露标底的 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6、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

7、反本法规定 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给予警告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中标无效 责令改正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或者招标人 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责令改正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

8、罚款 2 刑法 约束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商品声誉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损害国家 集体 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 索取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情节严重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

9、人员介绍贿赂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 招标代理的民事行为原则与责任 1 民法通则 规定的民事行为原则 A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B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的原则 C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 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D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D 公民 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 F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 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得代理 G 代理包括

10、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H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可以用书面形式 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 权限和期间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I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 是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

11、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情节严重的 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 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 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 刑法仅追究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承担纪律责任的方式 处分 修理 重作 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三 评标服务 一 评标现场工作角色

12、意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 配合人员 仅为评标委员会提供基础性和服务性工作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执法人员 评标工作裁判长角色 评标组织工作建议权 法律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解释权 评标争议裁决权 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类别 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专家 招标人 业主 评标代表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3 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执法人员4 行政监察执法人员 行政监察执法人员 保密环境监管权 对招投标行政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权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业务工作无权公证人员 非必要 无监督权 仅有见证权 评标程序体系 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工熟悉招标文件熟悉评标办

13、法投标人资格后审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 投标文件初评投标文件详评归纳评标结果撰写评标报告 法定废标标准 投标重大偏差 密封不合格的 开标时已经废标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 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不能废标的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

14、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 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标方法的演变 设置标底的综合评分减小标底权重的综合评分无标底的综合评分无标底的合理低价评标无标底的平均价格评标经评审的最底投标价评标经评审的抽签法 原因 综合评标应用的畸变 评标方法必须满足的要求 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择优性 对投标人财力的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查标准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即付比率 1 资产负债率 资产总额 流动

15、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 其他资产之和 负债总额 是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之和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100 评判 一般应小于1 1特殊垄断性行业可达到1 1 1 5 1 2 流动比率 流动资金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备用金 存货之和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应付工资 未交税金 其他应交 应付 款等之和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评判 应为2 1 1 1 3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等之和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 流动负债评判 应大于1 1 4 即付比率 立即可动用的资金 现金 银行存款

16、 短期有价证券之和 即付比率 立即可动用的资金 流动负债评判 应大于0 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简称 最低评标价法实质 评标价评标价定义 以投标报价为基础 综合考量投标文件所载明的技术方案 要求合同价款的支付方案 提前交货 细微偏差 商业陷阱等多方面所致的价格增减 统一计算到某一时点的结算价 请注意 评标价不是成本价成本价 社会平均成本企业个别成本 招标投标法 排斥是低于成本价中标法律上的成本价是指企业个别成本 评标依据 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委员会权力 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招标人重新招标 保密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 相关规定 三 评标依据体系 法律依据 现行法律法规与规章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 形式响应性和实质响应性查证核实的事实事件 四 定标的方式 原则 定标的方式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定标 定标的原则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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