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解决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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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努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与清洁直运相结合,垃圾前端、中端、末端处置一体化的城市生

2、活垃圾管理模式,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网格化收集机制,促进我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共同缔造”理念,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智慧监管,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2.科学筹划,周密安排。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周密制定计划,全

3、面做好准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3.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在分类标准上,优先实施“四分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推动重点上,按照直运模式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总体设计,成熟一条线路推动一条线路,形成由线到片、由片到面的工作推动次序。4.源头思维,系统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并重。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尽可能在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推动“陆上垃圾不落地、河湖边垃圾不入水、海漂垃圾不入厦”,保持环境洁净。重视做好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商业垃圾的治理,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大环境。(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市民生

4、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思明区、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5%以上,集美区、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以上;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含再生资源回收、焚烧、生物处理等方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设部门要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建成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投放、收运、处理体系;环保部门要推动建立工业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理体系;市容环卫部门、园林绿化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和绿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四)工作安排201

5、6年6月前,市、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部署;2016年7月至2016年底,宣传、教育等部门组织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垃圾不落地、生态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设计规划,推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市、区分层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2月,思明区、湖里区各规划建成3条,集美区、海沧区各规划建成2条,同安区、翔安区各规划建成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开展示范线路上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工作试点,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2018年1月开始,全市全

6、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二、主要任务(一)促进源头减量1.推行垃圾不落地。围绕“陆上垃圾不落地、河湖边垃圾不入水、海漂垃圾不入厦”的目标,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和监督考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市容环卫的质量管理;全市动员、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采取多种方式宣导“垃圾不落地、厦门更美丽”理念,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落实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容环卫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

7、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市、区环卫部门2.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产生垃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4.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

8、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各区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餐厨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区政府牵头,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1.分类规定。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

9、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2.投放设施配置。全市统一组织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袋选型招标,各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区环卫部门3.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责任人定义详见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

10、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环卫系统收运网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4.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或使用APP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方式回收处理可回收物。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商务局,各区环卫部门(三)推行分类收运由区政府负责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1.建立直运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思明区、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直接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其他垃

11、圾运往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回收物自行处理;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可回收物由各区自行处理;全市的有害垃圾由各区、各单位自行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逐步建立起以清洁直运为主的收运模式。市环卫处于2016年6月底前制定厦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方案,各区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配置设施设备,于2017年底建成分类直运体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区环卫部门2.实行分类收运。由市统一组织垃圾转运车辆选型招标,各区按需组织采购,并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12、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区环卫部门3.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环卫部门(四)推行分类处理按照分类处理需求,组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

13、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市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2.厨余垃圾处理。加强后坑环卫基地有机质处理系统(日处理有机质200吨)运营管理,提高有机质处理质量,逐步提升后坑环卫基地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实现思明区、湖里区的厨余垃圾在岛内后坑环卫基地进行处理;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厨余垃圾由东部固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也可由各区采取片区集中处理、源头生化处理以及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处理。3.有害垃圾处理。2017年底,市政集团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建成工业固废

14、处理设施。4.其他垃圾处理。2018年前完成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200吨)和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200吨)建设。“十三五”期间,推动同安凤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同步提升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东、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其他垃圾全部焚烧处理。5.与生活垃圾相关的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要做到分类处理。(1)餐厨垃圾处理。全市餐饮区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各区负责收集运送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根据餐厨垃圾处理需求,视情开展餐厨垃圾处理后续项目建设(具体按市餐厨垃圾收运方案执行)。(2)大件垃圾处理。2016年底,各区结合压缩中转

15、站建设分别建成一座大件垃圾处理厂,负责本区居民家庭沙发、厨柜、床铺等大件垃圾的处理。依托大件垃圾处理厂逐步建立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完善二手货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平。(3)绿化垃圾处理。市、区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我市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绿化垃圾,力争做到绿化垃圾源头处理,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集团三、宣传教育(一)注重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

16、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利用机场、码头、车站等人员集散地进行宣传,依托旅行社、酒店宾馆、景区,通过短信推广、旅游推介等方式,引导来厦游客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二)推广全民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知识纳入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充分发挥职业、岗位教育的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知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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