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27614163 上传时间:2020-04-04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10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提示:硬白小麦和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的修改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其相关业务细则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合约修改后,硬白小麦改为普通小麦。普通小麦期货合约将于WT201合约结束后推出,首个挂牌合约为PM301,新的强麦期货合约将于WS207合约结束后推出,首个挂牌合约为QM307,新修改的制度自新合约挂牌后执行。 现公布关于小麦期货相关业务细则修改的说明和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以使广大会员和投资者了解并理解小麦新旧合约和细则的修改情况。关于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说明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做深、做细、做精已上市品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挥期货市

2、场功能”的精神,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针对小麦期货合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完成了小麦期货合约相应的修改方案。现将具体修改情况说明如下:一、小麦期货合约修改的必要性根据调研情况,目前小麦期货合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优质强筋小麦(以下简称“强麦”)交割标的质量指标要求偏高,规模偏小,参与群体受限,影响功能更好发挥;(2)硬白小麦(以下简称“硬麦”)标的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该标的仅适用于黄河以北地区生产的小麦,豫南、江苏及安徽等地小麦难以达标;二是衡量硬麦品质的主要指标为“硬度指数”,该指标现货贸易中并不使用,造成期货市场质量标准与现货市场脱节。上述问题的存在,使企

3、业无法有效利用期货市场或利用程度受限,小麦期货也无法成为大多数粮食经营企业的“保护伞”,影响了小麦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二、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本次小麦合约修改旨在扩大交割标的范围,降低交割成本,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不断提高市场流动性,逐步促进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一)硬麦期货合约修改的具体内容1.“郑州商品交易所硬白小麦期货合约”改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合约”;2.交易单位由10吨/手改为50吨/手;3.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由原来的“3%”改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4.最后交易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改

4、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5.“交割日期”改为“最后交割日”,内容由“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修改为“仓单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车船板交割:合约交割月份次月20日”;6.交割品级由“基准交割品:三等硬白小麦符合国标GB1351-2008小麦,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且物理指标等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要求”;7.交割地点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修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交割计价点”;8.合约代码由WT改为PM。硬麦合约修改前后对照表:

5、项目现行合约拟定合约1合约名称郑州商品交易所硬白小麦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合约2交易单位 10吨/手50吨/手3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4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6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月7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8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9交割日期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仓单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车船板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20

6、日10交割品级 基准交割品:三等硬白小麦符合GB 1351-2008小麦;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且物理指标等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要求11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交割计价点12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13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14交易代码 WT PM15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二)强麦期货合约修改的具体内容1.交易单位由10吨/手改为50吨/手;2.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由原来的“3%”改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

7、规定”;3.最后交易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4.“交割日期”改为“最后交割日”,内容由“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修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5.交割品级由“标准交割品: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用优质强筋小麦标准(Q/ZSJ001-2003)二等优质强筋小麦,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且稳定时间、湿面筋等指标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要求”;6. 合约代码由WS改为QM。强麦合约修改前后对照表:项目现行

8、合约拟定合约1合约名称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2交易单位 10吨/手50吨/手3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4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6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7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月8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9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10交割日期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11交割品级 标准交割品: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

9、易用优质强筋小麦标准(Q/ZSJ001-2003)二等优质强筋小麦,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且稳定时间、湿面筋等指标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要求12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14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15交易代码 WSQM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三、修改方案的合理性硬麦及强麦合约修改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期现货市场惯例。具体来看:(一)修改后,普通小麦期货合约名称符合现货市场习惯及期货市场命名习惯“普通小麦”为现货市场对一般品质小麦的习惯称谓,以该称呼作为期货市场的合约命名也符合期

10、货市场的命名习惯,容易被广大投资者理解和接受,达到“望文知义”的效果。(二)普麦与强麦期货合约标的质量与现货市场一致,符合国家政策取向普麦合约交割标的要求与现货市场一致,确定质量的物理指标及增扣量均与国家粮食收购、储存政策一致;强麦合约交割标的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生产中高筋面粉企业对质量的要求,既符合国家对企业标准的规定,又与现货市场对中高筋小麦的质量要求一致,同时也符合国家优质小麦生产向中高筋方向发展的趋势。无论是普麦还是强麦期货合约标的质量条款内容,在调研过程中均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认可。(三)最后交易日及最后交割日修改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及第12个交易日主要是与其他品种保持一致

11、,同时,为便于车船板交割,将普麦车船板交割的最后交货日期延长至交割月次月的20日。主要考虑:一是车船板交货时很多事项仍需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和沟通,应有足够时间交接货物;二是现货企业的日发运量有限,交割量较大时,较短的交货日期无法完成现货交收。(四)两个合约代码分别由英文首字母改为汉语拼音首字母,更便于投资者理解和使用。四、修改方案的可行性(一)硬白小麦改为普通小麦修改后的普麦合约及交割品质量指标与现货贸易习惯完全一致,定位准确。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分析,普麦标的受政策影响较大,但现货企业认为,政策影响并不是导致小麦期货流动性不足的绝对因素,在小麦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国家定价时,市场都存在机会,因此修改

12、后,有利于普麦期货增加流动性、发挥市场功能。(二)交易单位由10吨改为50吨扩大普麦、强麦合约单位后可以适当提高市场门槛,降低市场风险。修改后普麦合约价值在10万元以上,强麦合约价值更高,适当提高合约单位,基本不影响产业客户的参与。对于中小客户来说,由于每手保证金提高5倍,其参与的积极性可能受到一定的抑制。从市场长远发展看,有利于小麦市场稳定运行,发挥功能。(三)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由“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修改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扩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后,可以减少出现停板的次数,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促进市场稳定运行。同时,为了规范每

13、日价格波动限制的表述,将涨跌停板由“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修改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是扩大涨跌停板幅度后出现停板的机率更小,风险更小;二是与风控管理办法高于此比例的规定相一致,也为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临时调整停板幅度预留依据。(四)普麦与强麦同时并存、相互补充,既有利于保证粮食安全,又能促使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本次修改仍保留两个小麦合约,可以满足不同的交易群体对小麦套期保值交易的需求,体现了郑商所做深做细小麦品种、为小麦产业链企业套保服务、为小麦产业良性发展服务的理念。第一,两种小麦用途不同。面粉的品质取决于原料,普麦和强麦是生产小

14、麦粉的两种不同原料,不具有替代性。普麦适合生产手工作坊及家庭使用的普通面粉,如制作馒头、普通方便面等食品;强麦适合生产工业化食品如饺子、拉面、面包等食品的专用面粉,二者之间无法相互替代。第二,普麦和强麦存在价差,且价差极不稳定。从历史价格数据来看,普麦和强麦的价差从40元/吨至300元/吨以上不等,目前两者差价已达600元/吨。作为面粉的原料,如此大且不稳定的价差无法让投资者用一种小麦合约代替另一种来套保。两个小麦合约的存在,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便利,尤其是有利于套期保值的产业客户参与,可以引导企业利用不同的期货合约规避风险,发挥市场功能,促进小麦产业平稳发展。第三,从生产上看,两者存在此消彼涨

15、的关系。一般在强麦产区,也适宜种植普麦。在同一产区,当二者价差扩大时,下一年农民种植强麦的积极性增加;价差缩小时,下一年农民种植普麦面积增加。调研中,也有一些投资者和行业专家反映还应该增加弱筋小麦,这样更加有利于完善小麦市场体系,促进小麦产业良性发展。目前来看,国内弱筋小麦产量太小,暂不具备上市的条件。第四,普麦较强麦受政策影响大。国家托市收购、储备等政策往往针对普麦。虽然目前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普麦价格较平稳,但普麦作为大宗粮食品种,价值低、利润薄的特点鲜明,产业链企业的避险需求客观存在,需要利用期货发现价格、管理风险。而强麦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企业管理风险的需求较强,期货市场具有较好的流动性。第五,避险群体不同。由于普麦和强麦的主产、主销地区以及用途不同,决定了产业链条上的主体不同。在价格波动的情况下,这些不同主体均需要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