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27581673 上传时间:2020-04-0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95.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实施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2编制依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31.3工作原则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本级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1.3.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 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等部门间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机制,促进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协调运转。 4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和灾后渔业生产恢复。 2.组织机构与职责12.1领导机构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与主要职责2.1.1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副调研员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环保科科长,渔业科科长,计财科科长,市渔政处、渔监处处长,市海监支队支队长,市渔业通讯站站长,市水

3、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急办。 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兼任。 2.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 (2)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 负责海洋与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3)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省海洋与渔业厅抗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

4、向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2.1.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传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厅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海洋与渔业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2)在台风发生期间,负责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全市渔船进港、养殖人员转移等情况。 (3)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2.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

5、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2.2.1局办公室(应急办)承担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督促各项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渔船进港避风工作,统计、报送全市渔船进港等情况,负责组织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抗台风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防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 2.2.2环保科负责协调市海洋预报台监视台风发展状态,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做好预报信息的收集工作。 2.2.3计财科负责争取、落实海洋与渔业系统防

6、台抗灾救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负责避风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台风灾害的风险评估;负责落实市级防台抗灾救灾工作经费和救助资金。 2.2.4渔业科负责指导全市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负责养殖人员转移;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渔业受灾情况,并向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报告;提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意见并组织落实。 2.2.5市渔政处、渔监处、海监支队负责组织县区渔政站、渔监站对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成立抢险救灾突击队;协调指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2.6市渔业通讯站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的通讯联络工作;负责通过市渔业安全指挥平台发布防台风信息

7、。 2.2.7水产技术推广站参与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灾后水产苗种和渔药组织调剂工作。 3.应急响应13.1台风应急响应3.1.1台风消息阶段根据省、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消息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对已正式编号并可能影响我市的台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领导小组副组长到位指挥,及时将台风消息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启动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省、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并将掌握的信息向防台风领导小组和省市有关部门报告。 (3)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传真或电话,

8、向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台风消息。 (4)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1.2台风警报阶段当省、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启动本预案,召开防台抗灾工作会议,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2)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海洋与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向各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传达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启动

9、本级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工作,通知沿海各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和渔排人员撤离上岸的准备工作,了解掌握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防台风工作情况。 (4)各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了解、掌握本县区渔船回港避风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 (5)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县区渔船回港避风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局领导、省海洋与渔业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6)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项防台风工作,确保防御部署落实到位。 3.1.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当台风正面

10、袭击或将在我省沿海登陆,外围风力已经影响我省,省、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加强指挥领导。 局领导全时值班,全方位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台抗灾救灾工作;制发“传真电报”进一步部署全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并按照本预案规定,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及各成员单位落实防台抗灾救灾措施。 (2)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按照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局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第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通讯联络。 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海上、滩涂养殖(看护)人员撤离、渔船回港、渔船人员上岸

11、等信息,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台抗灾和险情救助措施等落实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上传下达,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抗灾工作。 (4)渔船回港避风。 当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尽快返港,或就近进港避风。 (5)撤离渔民群众。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海上、滩涂养殖(看护)人员的撤离;协助做好台风10级风圈到达之前小时,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势下,所有小型渔船(60马力以下)和海上、滩涂养殖(看护)人员的撤离;协助做好台风12级风力到达之

12、前小时,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势下,所有渔船上的人员撤离。 23.2应急结束 (1)根据省、市气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由领导小组宣布终止渔业防台风紧急状态。 4.后期处置14.1善后处置4.1.1根据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4.1.2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 4.1.3局渔业科应尽快统计出各地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局计财科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

13、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4.1.4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5.应急保障15.1资金与物资保障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25.2监测与评估保障环保科协调气象、海洋预报单位,加强对台风动态的监视,保障海上观测网正常运行,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35.3通讯与信息保障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防台风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

14、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 45.4宣传与培训保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对渔业生产尤其是海上、滩涂养殖生产和渔船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附则16.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26.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6.3名词解释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