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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平一周局长制遭批 专家:严重违反宪法与组织法 2008年10月23日 13:33:11 来源:法制日报 图为罗平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办公室门外悬挂了一张一周部长轮值表 (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推进部门执行力、凝聚力、创新力建设,罗平县在林业局等七个单位开展一周局长试点工作。罗平县委在总结县委组织部开展一周部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林业局、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计生局、农业局、旅游局开展第一批一周局长试点工作”截至10月18日,在云南罗平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仍然可以看到这篇由罗平县委组织部秘书科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的“罗平县开展一
2、周局长试点工作”文章。“一周局长”制一经面世,舆论一片哗然。近日,记者电话采访罗平县委组织部及宣传部,得到的答复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无可奉告。 记者又随机采访了罗平县的一些干部群众,有的说不知道此事,有的则表示这是县领导决定的事,与群众无关。有个企业的老板则很惊诧:“那今后找政府部门办事,是找挂名的局长,还是找真正的局长,到底谁说了算?” 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杨临宏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严肃地指出,“一周局长”制严重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从党内程序来讲,此举违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中的规定。国家有
3、管理干部的规定,干部任用的程序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的规定来做,不能随心所欲搞这种“轮流坐庄”。同时,他对“一周局长”制的具体实施产生质疑,他说,如果“一周局长”上任后,没有把原任局长免去,就会存在两个局长,这样就违背了国家干部职数配备的政策,如果照这样下去,“一周县长”、“一周省长”陆续出来,国家岂不是乱了套? 从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来讲,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有些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比如教育局、交通局等,这样的部门要按照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并不是可以随意决定由哪个人来决定局长的任用,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比如有些局是非政府组成部门
4、,这样的部门,政府有权自己决定局长的任职人选,不需要报人大决定。同时,宪法对政府部门的组成人员是有任期规定的,比如,每届任期五年,如果“一周局长”上任后,原任局长被免去,就违背了任期的规定。 杨临宏说,类似这样的举措早在巴黎公社时期就已出现,但时间已经证明这是一个失败的政策,罗平如此做,最多是起个轰动效应,有政治作秀的嫌疑,不可能会有好的结果。而且从这一做法来源来看,是由一句玩笑话引起的,没有经过权威部门进行认真深入调研,如果要举办什么试点,应该有权威部门作出决定。同时,从工作任务来看,“一周局长”中的任何一人都不可能在一周之内解决局里所发生的重大事情,每个人都在这种场合表现自己,一周时间能做
5、出什么? 从维持一个国家政策的有效性和严肃性来看,这种做法是目光短浅的表现。从极端的例子来看,比如,全省召开一个教育局长会议,“教育局长”来到昆明开了三天的会,在这三天里,有可能会议进行到一半,他的任期就满了,要由下一个“一周局长”来接任,碰到这种情况就无法处理。如果照这样轮流坐下去,其中必然牵涉到一系列问题。比如,许多事要局长签字确认,是挂名的局长签字还是真正的局长签字?权力如何行使、责任如何承担? 当记者问及此举为什么能推行四个多月的时候,杨临宏笑道,这不排除强制性的存在。 杨临宏认为,“一周局长”制最终将是“始乱终弃”。他建议,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一定要遵循党纪国法,把握目标和效果,不
6、能为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盲目乱干,最终闹出政治笑话。(储皖中 高慧)一周局长制是权力体内循环中国网 时间: 2008-10-17发表评论作者:魏文彪“一周局长”制度在云南曲靖市罗平县正轰轰烈烈开展着,“一周局长”制度成为当地党政机关的热门话题。何为“一周局长”?解释起来很简单,其实就是局里的干部职工都来排队轮流充当“一把手”,一周一换。 (10月16日都市时报)正如罗平县委组织部向下属科室下发文件开展“一人一星期组织部长”活动所期待的,一周局长制度的开展确实能够一定程度地起到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大局意识与责任意识的作用。但是在看到一周局长制度能够“锻炼干部”作用的同时,也需看到该制度所存在的内在缺
7、陷。显而易见的是,担任领导干部除了要具有必要的业务能力之外,还需要具有一定承受压力与组织协调能力,而承受压力能力人各不同,组织协调能力也非人人都会具有;对于担任局长来说,一周时间也太短,很可能当事人刚刚熟悉情况与工作就要“卸任”,来不及在局长任上推出新的举措;如果说任期过短容易诱发短期行为,一周局长制显然只会更甚;由于“一周局长”遇上诸如批阅重要文件、接待信访群众及批示大额经费等重大事项时,还是要请示正式的部长、局长或相关领导,不能擅自作主,所以“一周局长”也注定难有大的作为,机关工作作风与能力难有实质性的改观。除此而外,由于一周局长制度缺乏必要的奖惩机制,在一周的局长任上表现好不可以继续留任
8、,表现不好也可轮流担任一周的局长,做得好不会得到奖励、做得不好也不会受到不利影响,所以难以对干部职工形成有效的动力激励。更为重要的还在于,由于一周局长制属于干部职工轮流“坐庄当官”,领导干部难以直接受到群众与民意牵制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周局长制度依然属于权力在政府体内循环性质,因而一周局长制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上难以有大的作为,推行一周局长制难以发挥有效提升机关服务效能的效用。也正因为如此,正如报道中所描述,记者发现,几乎每个接受采访的“一周部长”、“一周局长”都说自己通过轮值后能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但当问及他们是否为老百姓解决过什么实际问题,任职期间最难忘或最遗憾的又是什么,这些“周
9、官”们都面露难色,要么表示记不起来了,要么干脆说没有;作为政府工作服务对象的罗平县郊区农民陈黎元,在为孙子小学升初中转学事项到县教育局办理手续时,也没感觉到“一周局长”给过他什么照顾或方便,甚至连当时的“一周局长”的面都没见过。一周局长制在提升政府机关服务民众意识与水平上,显然未能达到民众对于政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寄予的期望与要求。政府服务民众意识与能力,与权力能否受到群众与民意的制约息息相关,唯有权力能够受到群众与民意的实质性牵制,领导干部与政府机关服务民众的热情才可能得到激发,服务民众效能才能不断得到提升。所以,变权力赋予与运行的政府体内循环为由民众决定权力赋予与运行的体外循环,是民众享受
10、的政府与公共服务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提升的前提。对于民众来说,具体由谁来担任局长是不重要的,唯一重要的是无论由谁担任局长,都必须具有不断提升服务民众质量的诚意与能力,而要实现民众这一基本与朴素的愿望与诉求,就必需破除权力赋予与运行只在政府体内循环的格局,赋予与回归民众对于官员人选与前途命运的更大决定权。也正因为如此,任何政府人事制度改革都应遵循强化民意在决定官员前途命运上的权重的路径开展进行,都必需以扩大民众对于官员人选与前途命运的决定权为依归,否则难免会像云南罗平这种缺乏以民意决定为依托的一周局长制那样,在某种程度上沦为政府部门内部人员与权力掌握者一场自娱自乐的游戏。且看“制度秀”文 / 李淮南
11、 “制度”,人人都懂:除去略同“体系”意思外,再就是指办事规则和行动准则;“制度秀”,眼下词典还没收,我想解释为“多而滥、繁而杂,只供看不中用的规章制度”。自从港式英文移植过来一个show,是“秀”就有说道,是“秀”就有看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玩法不同,“制度秀”的技法我能开列四、五种。 一曰,“新官上台,新规出台”。有道是“城头变幻大王旗”、“你方唱罢我登场”。前官出缺,后任登场。上台之后首先就去忙从前任的“阴影”走出来,说是抛弃墨守成规,避免循环往复。在“一朝天子一朝臣”完工后,紧接着就玩“一个将军一个令”,借助“制度创新”,隐藏暧昧动机,打印个人烙记;凭藉“制度管理”,掩盖“人治”意识,
12、体现个人目的。于是绝对权力派生变通制度,阳奉阴违实现以言代制。人们原本期盼制度制约权力,结果制度遭受权力蔑视。压制民主、强奸民意的新制出笼后,多数人就将在“制度”、“程序”的约束下,无可奈何地去排演那出精心编排的闹剧。新官上台,新规出台,行所无忌地显示着权力称孤道寡,制度俯首称臣;“一个将军一个令”,毫无掩饰地宣告着“制度”因人而生而又因人而逝的命运。 二曰培育典型,嫁接制度。一些官员热衷标新立异、追求急功近利,今天悟个思路,明天想个新招,尔后按图索骥,作秀包装,美其名曰树典型,出经验,建制度。将那种形象工程面子活又是总结提炼,又是建章立制,一番“典型”打阵开路,“制度”强行推广,于是产生轰动
13、效应和巨大的外部影响。这种由典型而经验而制度的套路,既不考察局部经验形成的客观环境、有无可能上升为制度,而且忽略局部经验的有限价值、有无必要上升为制度,更不顾及“制度化”之后会不会对其他经验和制度构成抵触和排斥。“培育典型,嫁接制度”,常常扼杀因地制宜的活力,滋生信奉教条本本的危害。 三曰理重事复,叠床架屋。建章立制、制度创新已是眼下的时髦。一些地方和单位玩噱头成风,订制度上瘾,不厌其烦,不厌其详。前年有家大报显要刊出省制定112个廉政规范文件,无需读内容,只要看标题,人们都清楚出台112个文件,成了这个省反腐工作巨大的成绩。如今时兴把出台了多少多少文件制度作为功劳成绩大树特树,汇报也好,总结
14、也罢,动不动就把“我们出台了多少多少制度”摆了出来。尤其重视随着制度“隆重出台”尽快在媒体讨个“头彩”。似乎制度一出台,问题便消失。根本不考虑有些制度是否非出不可,出台之后会不会取得预期效果?因为只报道这个省出台了112个文件,并没讲腐败案件比往年同期究竟减少了多少?人们当然可以怀疑它的反腐力度和取得的成效。当年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是相当地“重视”建章立制,而且脍不厌细,搞出了“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常委会投票表决制”四项制度不过瘾,另外还加了“五个不用”的规定,谁知一不留神他竟成就了一项全国之最,玩出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理重事复、叠床架屋的“制度秀”多的
15、是“虚功”,少的是“实招”,往往是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应急措施多,长效配套少;口号要求多,操作规程少;“不下为例”多,严厉惩治少;针对下面多,“严以律己”少。 四曰噱头夺人,搞笑出彩。这几年,“禁令发布”、“亲民措施”一年热似一年,各方都凑热闹,上上下下“禁令”频颁,方方面面“举措”猛出,而且制订文件形成制度,报纸也登了,电视也上了,却原来拿制度当摆设,用举措谋政绩,君不见“领导接待日”形同虚设应景作秀;“市长热线”花样把戏无人值守。层出不穷、接二连三的新规听起来铿锵有力,行起来流于形式。有些制度更是貌似新细却很离奇,什么“不准上班时间逛街”,什么“八小时以外活动汇报”,要么纯属多余,要么
16、涉嫌侵权。至于要求警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竟搞“警察闯红灯一律开除”,明显无视法纪、乱罚滥刑。还有人家去按摩要“以腰部以上、膝盖以下为限”,究竟派人现场监管,还是安装摄像查验?典型的搞笑胡侃。 新官炮制新规,典型嫁接制度,要么离奇古怪,要么叠床架屋。看似浓墨重彩,实则华而不实;表面具体细致,实有弹性空隙。无真招实功之心,有应景作秀之意。这种“说在嘴上,订在纸上,挂在墙上”,视制度为儿戏,置规矩于不顾的“创新欲”、“制度秀”,常常是规章制度不断出台,矛盾问题连连不断,总也跳不出“制度约束权力,权力破坏制度”的怪圈。网评:顺义城管24小时禁酒,作秀!李忠卿2008年04月01日08:48来源:大众网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