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中心小学学校教室公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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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东中心小学教室公物管理办法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特别是青少年更应该从小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为了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并且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实行下列教室公物管理办法,请各班对照执行:一、新学期开学,总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注册人数,配齐班级课桌椅,并登记造册,由班主任签收。中途若有变更,应由班主任申请教务处核准后,交总务处登记办理。二、加强日常管理,每天放学要有专人负责锁好教室门窗,学校统一配备的教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确保室内公物安全。三、教室布置要求美观、整洁、大方,不得有破坏性装置,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教室内乱堆杂物。四、要保持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地洁,严禁用带水的拖把和抹布擦洗

2、木地板,要注意加强雨雪天的地板防护。五、要爱护室内的电器设施,注意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严禁晴天和室内无人时灯光常明。六、对损坏公物的学生要加强教育,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个人赔偿,情节严重者要对其进行处分和必要的处罚。七、凡利用寒暑假和双休日上课、补课的班级一律需报校长室批准,并通知总务处。假期上课的班级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启用教室。八、新学期开学前,各班主任认真核查教室公共设施,验收后与总务处签订“公物共管协议”。九、班级如有需要正常维修的公物设施,需到总务处填写“维修申报单”,以便及时安排修理。十、总务处将定期对班级的公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公布。学期结束时学校将对公物管理完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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