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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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2020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2020年全省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切实贯彻落实总局指示精神,以风险分级为抓手,以智慧监管为引擎,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压紧靠实监管和企业“两个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和效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一、推进智慧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1全面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模式。我省近几年实践表明,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够为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条件、为实现科学监管提

2、供支撑,有利于提高社会共治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实现“机器换人、机器助人”,以信息化手段助推监管方式转变。一是各级监管人员要全面使用电子追溯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巡查,重点查验是否存在证照过期、上传信息不符等问题,并结合巡查情况开展记分。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网上巡查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二是按照“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追溯系统)”为基础,大力推广和应用手机APP版追溯系统。2落实“阳光仓储”工程。食品销售经营者和贮存场所的提供者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仓储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食品贮存场所的管理。完善贮存食品管理制度,并在贮存场所加装摄像装置,使食品贮存过程可感可视的同

3、时,杜绝倒包装、窜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按照省局甘肃省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流通环节以食品仓储企业(含冷冻、冷藏)为重点,采取视频直播方式,将食品储存相关过程通过视频信号上传至“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陇上食安)平台向社会公众展示。年内,各地“阳光仓储”智慧监管平台接入率要达到50%以上。二、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3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省局将重点培训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及网络食品监管、日常监督检查、许可管理、食品快检、追溯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监管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各地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开展

4、相应的技能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监管水平。4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认真做好食品销售环节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和转化工作。研究基层执法实际问题,提出规范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食品追溯管理的要求,积极引入区块链技术,向省政府提出建议,适时修订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提高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时效性。探索建立无许可条件下的经营监管制度,研究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在结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甘肃省食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

5、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两个地方标准。三、推行风险分级,加强风险管控能力5全面贯彻落实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风险分级为基础,结合食品销售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从低到高划分食品销售者A、B、C、D四个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销售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省局将进一步细化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现场打分评价。年内计划完成对50%的食品销售者实施风险分级工作。6实施风险分

6、级管理基础上的信用等级管理。外置化公示牌实行“双公示”制,既公示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同时公示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仍延用记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四、靠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7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甘肃省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清单,传唱食品销售自律歌;教育和引导食品销售者依法落实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企业自查等各项制度,执行食品仓储、运输、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各项规定,努力实现源头能追溯、经营有记录、过程能严管、风险必严控。8落实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风险管

7、控预案、组建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善经营者档案、市场准入、日常自检、信息公示、报告、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统一销售凭证、产地对接检查”等十项制度,主动发现、处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入场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停止销售、报告等义务,有效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杜绝食用农产品从非正规渠道进入和流出市场。五、靠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9继续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要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将责任人员、联系方式、监管职责等公之于众。切实落实“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乡镇(街道)的

8、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这一要求。各地在年内对食品销售者至少要检查一次。继续推进“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年内做到全覆盖。“负面清单”应做到“一户一表”,为企业画像、写真,如实研判、标示潜在的关键风险点;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风险等级、信用等级同公示制。10充分发挥好快速检测设备作用。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排查和震慑作用,将快速检测作为日常监管的有力武器和有效手段,按照省局下达的计划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做好检测数据的录入、汇总和分析、运用,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靶向性。为使快速检测设备更好地为食品安全做好前期筛查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

9、当地政府,多方协调筹措,解决好设备闲置等问题。省局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为86台食品快速检测车加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设备、开发建设食品快检监管平台。11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继续采取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各地食品安全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继续采取纵向排名、横向比较的方式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考核考评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倒逼地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党政同责”得到全面落实。1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体系检查、专项整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及时发现和筛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农村食品、保健食

10、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各地案件查办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六、狠抓重点突破,积极推动四大行动13深入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一是紧紧围绕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准入门槛不把关、索证索票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达标活动,督促落实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食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技术管理规范以及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各地对辖区范围内的农批市场和其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摸排建档

11、,汇总形成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数据库。三是积极做好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与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健全完善追溯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四是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快检服务进市场模式。在全省选择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由省局购买第三方食品快检服务,加大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源头治理力度。五是积极开展批发市场体系检查,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提升全省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14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严格落实省食安办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好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

12、劣食品、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为重点,完善农村食品配送模式,建立“食品集中配送企业农村销售点”的全程可追溯供销体系,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加强农村食品流动配送车辆管理,严格落实“五统一”规定,鼓励食品流动配送车辆主动安装GPS定位装置。年内,全省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合规性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过期食品、制假售假等问题,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15深入开展“陇原护老”行动。持续、大力开展以“陇原护老”为核心的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保健食品及声称保健功能产品生产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

13、及产品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老年群体权益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充分调动“银龄护老队”、广场舞大妈等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聘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管员,以口耳相传的形式发挥宣传监督作用,深入大街小巷及时发现欺诈窝点及欺诈团伙信息,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从而扩大“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形成社会共治新局面,为老年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保健品消费环境。16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严格按照评价细则抓好培育、考核、验收工作。积极在摸索经验、探索规律、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上下功夫,打造一批优质精品示范超市。2020年,拟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0个

14、,对其中符合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条件者,积极向总局推荐。同时,分层分级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以引领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全力推进食品经营整体水平提档升级。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领域治理17积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工作。以风险防控为目标,持续开展肉及肉制品、面制品、酒类、畜禽水产品、调味料、散装食品等问题较多食品专项整治。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做好大型批发市场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从严把控进货渠道,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并作为信用等级高风险单位进行管理。18开展食品小销售店小摊点整治。要按照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

15、条例,加强与街道社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抓好食品小销售店小摊点集中整治和规范,严查“三小”经营单位设施条件不达标、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小销售店小摊点申办登记证(卡),取缔无证(卡)销售行为。细化落实食品小销售店小摊点亮证(卡)经营、安全承诺、票据留存、原料公示、卫生整洁“五项”措施。引导小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提升管理能力,确保合法合规经营。19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加大对猪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的检查力度,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猪肉销售点等场所为重点,以查验“两章两证一报告”为主要内容,开展检查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确保非洲猪瘟得到有效防控。同时,要加大对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省猪肉市场平稳有序。20做好重大活动保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对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兰洽会、文博会及各类节会等重大活动,实施重点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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