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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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普法依法治理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对全县基层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效(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得以深化。主要采取在县电视台开辟普法专栏,乡镇开辟“法律大院”、宣传专栏、印制法治宣传书籍光盘、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上,积极把法制教育与“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六五”普法以来,举办法律知识培训三期,培训全县基

2、层干部群众1800人次。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300名人员从事农村一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共创建“法治乡镇(街道)”2个、“民主法治村(社区)”21个。(二)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以增强。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有了显著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逐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三)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得以推进。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民主法治村”、

3、“普法示范工程”等创建活动,“四民主、两公开”得到有效落实。民主选举更加规范,全县各地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民主决策扎实有效,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村务都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大多数农村建立了村民会议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等制度;民主监督形式多样,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已普遍推开,日益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步伐。(四)社会事业和法治水平得以发展。通过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各项社

4、会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们经过了30年普法教育的栉风沐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县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然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基层领导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艰巨而又繁重,时间长、见效慢,加之农村各项工作较多,因此,多数基层领导干部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是“软任务”,普法依法治理便成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存有普法依法治理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一项部门举措,理应由部门去做的思想。因此,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乡镇一级的现状

5、是:长期的工作由临时机构、临时人员来做,依法治理的大事由司法所来抓,浩大的工程投入经费少且难列入财政预算,任务重要而又职能软弱,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督考核机制,县里虽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但分值比重较低,被考评的乡镇觉得工作可做可不做、考评可要可不要。二是部门职责不明,协调配合力度不够。普法依法治理是事关全党全局的工作,必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当前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是靠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民政、农业、国土、林业、公安、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尚未完全介入或鲜有参与,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有哪些职能、要尽哪些职责,均

6、不明确,单位和部门重视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公共法律宣传教育重视不够,普法效果受到影响。司法行政部门召集、组织、协调的职能又较弱,因而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广大公民对普法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创建力度不大,工作实效难以体现。虽然我们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也抓了一批试点,但总体而言,表现为力度不够大,点不够多、面不够广、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地方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纸”上、“墙”上。大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等规章制度知之甚少,对“四民主、两公

7、开”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仍然习惯于由村主要干部说了算,村民或村民代表对于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力度不大,对村委会的决策性工作仅体现在有所参与而已,导致部分村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四是客观条件制约,法治宣传还不平衡。在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加之基层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导致法治宣传力量薄弱,进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困难,致使普法教育组织难,效果不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及空巢老人由于没有夜校等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作为依托,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这一群体仍是普法宣传教育的“盲点”。五是体制机

8、制不全,普法工作受到制约。群众对普法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导致普法工作量加大。普法工作的开展,需要经费保障,而普法工作经费没有按照规定全面、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三、工作建议及对策今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依法治理为目标、以法律服务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在巩固中提高。1、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确立新目标上狠下功夫。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积极

9、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十分注重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民主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十分注重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十分注重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户籍制度改革等生产要素流动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其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必须十分注重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法

10、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普法示范”创建活动和“法律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要开拓思路,与时俱进,在开创新局面上狠下功夫。首先,要更新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服务农民法律需求、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将普法活动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使普法活动进村进社区,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农民法治观念;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

11、的方式手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浓厚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其次,要创新载体。立足“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注重民生、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在广大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促进干部带群众、促进学生带家长”、“法治宣传资料进农家、法治文艺进农家、法治信息进农家、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满足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大局

12、。第三要丰富内涵。集中轮训农村“两委”干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结合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以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等问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采取编写、赠送法律读本和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广播、夜校、图书室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实用性,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地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第四要拓宽视野。切实抓紧抓好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深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利用报刊、杂志,刊登有关农民进

13、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专栏节目,组织宣传骨干在每年春节放假期间深入乡村巡回宣讲等活动,增强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3、要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在促进新发展上狠下功夫。首先,要整合职能资源。注重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融法治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中,使司法行政在基层的职能作用互相补充、互相作用、相得益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同时,也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

14、新农村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其次,要整合人才资源。充分发挥政法系统退休老干部、离职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村综治专干、法律明白人、司法助理员、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等队伍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组织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对农村法治宣传队伍进行传、帮、带,积极培育农村基层法治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形成法治宣传教育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第三,要整合阵地资源。加强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增加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不断完善乡、村、组三级“法治阵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

15、道)都有一个法治宣传站,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个法律图书室,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一个法律园地栏。在进一步利用板(墙)报、标语、夜校等农村传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县委宣传部微信平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网络法治教育向农村延伸,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给农民,送到农村千家万户。4、要典型示范,注重实效,在抓出新成果上狠下功夫。把“普法示范”、“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身边的正反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在“民主法

16、治村”创建过程中,建立健全符合新农村发展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完善各项村级事务管理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及时依法解决农村热点、难点等问题,使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依法治理的实际效果。建立依法、规范、民主的新农村管理体制,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5、要理顺体制,整体联动,在建立新机制上狠下功夫。目前,全国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设置不一,但绝大多数设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内设科室。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人员、少经费。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切实把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加大普法经费投入,把普法工作列入日常考核,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统一考评,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普法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村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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