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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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部署,为巩固和深化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成果,按照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和市纪委关于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纪发号)要求,现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出市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6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

2、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3、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4、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及时落

3、实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6、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7、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8、组织科室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予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党风廉

4、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

5、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4、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5、担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6、在全局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7、学习贯彻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

6、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任用人机制,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公平公正选拔培养使用干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推进干部工作公开。 18、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全面落实市委加强干部交流及管理办法。 19、在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支持派驻纪检组执纪履责。 20、支持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1、全力支持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

7、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2、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 23、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5、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6、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

8、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书记、局长李久敏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科 (二)责任清单(18项) 1、履行好“负总责、管方向、督落实、抓管带、树标杆”五大责任,全面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形式,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

9、、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

10、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落实中央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

11、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13、研究制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遇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

12、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 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责任清单(14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 分管经贸科、农林水科、社会保障科。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

13、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每半年形成一篇研判报告,提出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5、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运好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

14、时报告局党组。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十条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7、主动接受局纪检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及时汇报局党组通报曝光,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9、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0、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1、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

15、位对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2、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对清单内容更新提出建议,经报批后实施。 13、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4、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责任清单(14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事业科、内审中心、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 示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认真分析研判,每半年形成一篇研判报告,提出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签订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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