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规划)税务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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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3722, 加入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税务管理概述本章属于考虑的重点章,在以往的考试中出过单选、多选,也不止一次的出过简答题,本章分值一般在15分左右,考点分散繁琐,考生要注意在本章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中今年新增加了审核评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这两方面的新内容,一般新增内容出题机率比较大,应特别注意。按考试大纲的要求: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二、掌握税务管理的基本规程,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

2、,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了解)(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1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赋予税收法律效力时所具有的权力。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2税收管理权税收管理权是指贯彻执行税法所拥有的权限,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3、的职权范围。税收管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1分税制的概念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2分税制的内容(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2)合理划分税种,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将国家开征的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属于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属于适合地方征管,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的税种划为地方税。(3)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

4、税务机构。 国家税务局直属中央政府,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和管理;地方税务局隶属于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地方官税的征收和管理。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国家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管理的职能。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属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设国家税务局;各地区、

5、省辖市、自治州(盟)在下属(县)市、自治区(旗)设国家税务局(分局)。与国家税务局相对应的是地方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地方税务局,归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属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设地方税务局;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在下属县(市)、自治县(旗)设地方税务局(分局)。从1998年起省以下地方税务局也实行垂直管理。(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了解)1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2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3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02年考题)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

6、的房产税答案为ABC。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税务登记管理(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它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二)税务登记的内容1开业税务登记(1)开业税务登记范围。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去如纳税人)以及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

7、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也应给予答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8、机构基本存款和其他存款帐户,自开立帐户之日起I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例: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号码。(02年考题)A营业执照B外汇登记证C税务登记证件D企业计算机代码答案为C。2变更税务登记(1)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名称、地点、性质类型、经营范围方式、产权关系、注册资金的改变。(2)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税务登记内容发

9、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注销税务登记(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各机关的;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

10、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 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待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I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三)税务登记的管理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2税务登记的审验。(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2)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

11、检查。(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二、账簿、凭证管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一)设置帐簿的范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

12、设置帐簿。 所称账簿是指总帐、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帐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口代数、代收代缴税款帐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教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当建立总帐及与纳税或者代扣代数、代收代数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

13、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税控装置。(03出过考题)(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旧理办件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领照之日起15内建帐,领证之日起15日报送会计制度)(三)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从事生产

14、、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02年出过考题)三、纳税申报(掌握基本规程)(一)纳申报的概念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是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具体包括: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

15、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纸证明文件;6税务关规定应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征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出过简答)(二)纳税申报的方式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输上述申报、报送事项。1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纳税资料通过邮局寄送主管税务机关。3电文方式。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管有关资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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