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明代农业生产的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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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明代农业生产的衰变【;正;文】; 本文在对明代灾害统计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流民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种种恶性干预事实的考察,指出流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造成明代中后期农业生产衰变的一个主要原因。有明一代,灾害频仍,探究原因,流民的迁移以及滥砍滥伐大面积的山地森林,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流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恶性的干预,最终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无可挽回的后果。长期以来,学术界较少从这一角度来进行考察。本文拟从自然灾害的发生原因、游食流民自动迁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来探析明代中后期农业生产的衰变。 ;一、明代自然灾害统计资料分析 自古以来,灾害不断,究其原因,与地理气候条件复杂、自然变异强烈

2、有关。此外,人为的、因素,如战争、流民、水利等,也有相当(注:孟昭华:中国灭荒史记,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第15-36页;蒋武雄明代灾荒与救济政策之,文化大学,1986年,第20-67页、第344-348页。)。明代灾荒频繁,就水灾而言,平均一年四个月有一次,旱灾平均一年六个月一次。其他如蝗灾、疫灾、雹灾、霜雪、地震、饥歉等,亦屡屡发生。有明一朝灾荒之次数,据邓云特先生统计,有1011次。其中水灾196次、旱灾174次、蝗灾94次、雹灾112次,风灾97次,疫灾64次、地震1265次、霜雪16次、歉饥93次(注: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55页。)。下面分

3、别列举北方和南方的自然灾害,进行统计。; 毕业论文 表1.明代北方自然灾害统计灾害类别河南陕西山东北平灾伤变异28273247洪水泛滥;13427;10163干旱41826534风沙冰雹14512729地震山崩40;1523447蝗螟28;74517雷击水灾;171;537饥馑疫疠31253311资料来源: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注:李国祥、杨昶: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武汉出版社,1993年6月第一版。)。据上表可知:河南、山东水灾最多,是由于明代黄河多次泛滥、上中游植被遭到破坏所致。陕西干旱、地震较多。山东、河南蝗虫繁生、饥馑频仍。这些都与黄河流域的生态破坏有关。;表2.山西省16-2

4、0世纪初自然灾害统计表:(次数) 毕业论文程度旱灾水灾风灾雹灾冻灾霜灾虫灾瘟灾特;240;195367223275368大;738;274;122;1254355;10998中;439;16125;1001264;15169小95371048;4134617总计1511;607;193;34582;159;359;254 上表据山西省文史馆所编山西省四百年自然灾害分县统计,即地方志所记自明嘉靖初年至清宣统末年(公元1522-1909)近四百年间,各种自然灾害波及的县数以及发生的次数(注:此表转自朱士光;我国黄土高原地区几个主要区域时期经济与自然环境变迁概况,中国历史地丛,1992年第1期。)。

5、在各种灾害当中,旱灾与水灾被称为“母灾”,与生态环境直接相关。山西的山地丘陵地区自明中叶起水土流失愈来愈严重以后,水患尤多。在这些地区,不下雨是旱灾,下大雨就是水灾,又由于山区无灌溉之利,土壤本身失去涵养水分的作用,故水灾过后还是旱灾。表2是明嘉靖初年至清宣统末年近四百年间山西州县自然灾害发生次数统计表,从表中可以看出,旱灾次数最多,其中特、大旱灾占旱灾总数的65%;水灾居次,水灾中属特、大旱灾占旱灾总数的77%。水旱灾害的特大程度者高于或近于其总数的三分之二。事实已很清楚,位于黄土高原上的山西,自然植被遭破坏以后,其八分山地的地理环境特点,无疑加重了水旱灾害的程度。 毕业论文唐以前,山西平均

6、一百一十四年一旱,明清时期,已是平均三年一旱(注:张维邦:论山西农业的主要矛盾和主攻方向,山西日报,1981年1月7日。)。不难看出,山西惟仰天泽的大部分山地、丘陵地区,与人的活动极为有关的侵蚀是个大问题。土壤受到侵蚀,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便不能很好地作为水的吸容体而缓和水分循环的均一性,旱灾的次数就会增加。河北与山西虽然同属黄河流域,但地形结构均差别较大。山西居太行山以西的黄土高原之上,河北则在太行山以东,处黄河下游流域地区,有一望无垠的广阔平原。在河流流域系统中,中上游的生态环境恶化,下游必定受害。进入明中叶以后,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加重,因而黄河下游决溢加频。嘉靖万历年间,黄河分流多达七、八

7、股甚至十几股,使下游河道紊乱,水灾明显增多。同一时期,与黄土高原北部偏头、宁武、雁门一线及芦芽山、五台山地带森林的大肆砍伐相对应,从山地高原向东流下的芦沟河(永定河)、滹沱河等便带下了大量泥沙。河床不断淤积加高,当雨季洪水浪涛冲击震荡时,也就极易泛决。万历年间,都御史苏说:“畿郡之水为患,莫如卢沟、滹沱二河”(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一册,北直隶上,四部丛刊三编本。)。据统计,永定河明清以来泛决越来越频繁,明代还平均十三年泛决一次,到清代则三年半泛决一次了(注:于希贤:北京地区天然森林植被的破坏过程及其后果,环境变迁研究第1辑。)。 毕业论文 明代南方灾荒的次数,据竺可桢先生的研究,发生

8、在长江中下游诸省的水灾,江苏有4次,浙江11次,江西四次、湖南3次、湖北2次、四川四次,总计28次。旱灾,江苏有9次,浙江46次、安徽6次、江西12次、湖南14次、湖北44次、四川4次,总计135次(注:竺可桢:中国历史上气候之变迁,东方杂志,22卷3号。)。明代近77.6%的旱灾发生在这个区域。各省中,水旱灾最频繁的是浙江,有57次;其次是湖北46次,再次是湖南17次、江西16次、江苏13次、四川8次,安徽有6次最少。当然此一区域还有潮溢、地震、虫灾、疫灾、歉饥、飓风、雹灾等。以浙江为例,成化二年桐乡有海溢(注:光绪桐乡县志卷20。)。嘉靖三年二月山阴地震、大歉(注:嘉庆山阴县志卷25。)。

9、嘉靖二十年严州府属六县大旱蝗(注:顺治严州府志卷19。)。万历十六年孝丰县旱蝗且大疫(注:光绪孝丰县志卷八。),山阴县疫疬交作大饥,钱塘县六月有瘟疫(注:万历钱塘县志,灾祥。)。崇祯十四年,桐乡、诸暨两县有蝗灾,萧山县有疫疠(注:光绪桐乡县志卷20;乾隆诸暨县志卷7;康熙萧山县志卷9。)。江西建昌、永丰两县万历十六年有大雹(注:康熙南康府志卷11。)。明代自然灾害何以频发?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明代大量流民的有目的性迁移,这些移民为了生计,大规模进行开垦和滥伐,致使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变异。 毕业论文 二、明代流民对生态环境的恶性破坏 明代自宣德以后,在我国大部分省区内发生过规模巨大的流民浪潮。这

10、些流民的出现,其根本原因是皇族、勋戚、官僚地主通过赐田、投献、圈占等手段,侵占小农土地;苛重的赋役,尤其是已逃亡农民的服役转加在未逃亡农民身上的“陪纳”制度,使农民不堪负担而逃亡。其直接诱因是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不时出现严重自然灾害,迫使无数失去土地的农民携老抚幼、背井离乡。汇集成一股洪流,涌向各处地广人稀、尚未开发的山区或林区,对当时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翻开明实录,洪武以后自然灾害连年不断,不是南涝北旱,就是北涝南旱,不时还间有蝗雹之灾。小农经济十分脆弱,一经罹难,只有逃亡一条出路。明成化元年户科给事中袁芳等言:“比年以来,救荒无术,一遇水旱,饥荒老弱者,转死沟壑,贫穷者流徙他乡。”(注:

11、明宪宗实录成化元年秋七月辛末。)永乐以后,南北各省皆有民户逃亡,即以富庶闻名的太湖流域也不例外。洪熙元年“苏等处人民多有逃亡者”(注:明宣宗实录洪熙元年闰七月丁巳。);福建连江县永乐初与洪熙元年相比,“户口什去其三四。”(注:明宣宗实录洪熙元年闰七月乙巳。)南直隶池州所属六县,洪武年间户口为二百七十余里,宣德以户口止存三分之一(注:明英宗实录正统三年九月癸末。)。北方诸省因灾害频繁,逃亡更为严重。宣德五年报告直隶易州一地逃户有1229户。山东潍县报告有3407户“流徙外境,田土荒芜。”(注:明宣宗实录宣德五年九月辛亥、壬子。)同年直隶大名府魏县逃民998户,山西俘山县有1764户逃户在外(注:

12、明宣宗实录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壬寅。)。宣德六年山西安邑县复业流民3071户(注:明宣宗实录宣德六年春正月庚寅。)。山东沾化、寿光、乐安三县复业流民5280余户(注:明英宗实录宣德六年夏四月月壬戌。)。正统三年山西临晋县人民逃移者有4570余户(注:明英宗实录正统三年春正月辛亥。)。这一年晋北代州繁峙县因“霜雪先降,岁时少半”,编民2166户,逃亡过半(注:明英宗实录正统三年八月乙卯。)。以后各地流民不断增加,天顺元年(1457)山东济南、武定、德州、东昌等府州县缺食贫民和流移人口共265420余口(注:明英宗实录天顺元年九月壬午。)。以上仅举数例,反映明代前期南北各省均有农户逃亡,各县平均在千户

13、以上,人数甚至达数十万、百万,流民问题之严重由此可见。 毕业论文就全国范围而言,以北方各省流民为最多。明会要卷34食货二成化二十一年诏曰:“往者灾迭业,天时抗旱,岁竟不登。河南、山东、畿内率多饥馑,陕西、山西尤剧,至有弃恒产家室不顾者。”这些逃亡的流动方向,首先是渡河而南进入河南地区。宣德三年山西省三十三个县,从二年九月至该年三月连续下雨,“麦豆焦枯,人民缺食,渡河而南”,至河南南阳诸郡的流氓不下十余万口(注:明宣宗实录宣德三年闰四月甲辰。)。正统年间山西流民大量流入河南(注:明英宗实录正统六年八月丙戌:“山西频岁旱荒,民多徙河南。”),同时陕西、山东也有大批流民进入河南,山东诸城一县逃移者竟

14、有一万三百余户(注:明英宗实录正统十年冬十月庚申。)。正统十年时在河南湖广交界地区就有山东、山西、陕西多处逃亡来的流民七万余户(注:明英宗实录正统十年十月庚申。)。为什么首先进入河南地区呢?首先是明代前期河南荒地甚多。正统二年二月河南右参政孙原贞奏:“陈州项城县南抵颖州,归德州鹿邑抵太和县,地方数百里,田土膏腴,亡命者多聚居焉。近令占籍,此县追之,则称占籍于彼,彼州追止,则称占籍于此。互相影射,有违国法。”其次是河南地区在明初公私均有余粮。据于谦报告,河南近陕西、山西的河南、怀庆二府地方上积有仓粮六十余万石,故“山西陕西人民饥窘,俱往河南地方就食。”(注:明英宗实录正统十年二月壬戌。)民间也有余粮,于谦报告里也提到陕西、山东饥民至河南,“多将物货易米度日。”(注:明英宗实录正统十二年五月壬子于谦奏。) 毕业论文但这些条件没有能够使流民安居下来。正统十二年于谦报告说:“河南田地有限而逃民之来者日益众,公私储积有数而逃民之食者日益多,食不足以给,地不足以容。”(注:明英宗实录正统十年五月壬子于谦奏。)同时河南又为河患频繁之地,当河水横溢,流民“多转徙南阳唐、邓,湖广、襄樊、汉沔之间趁食。”(注:孙原贞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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