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等级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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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等级评定规范第1部分:视听产品类五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人员构成 情况1、 具有行政,财务,接、发机等三种专职人员;2、 具有与所修产品相应维修资质的中、高级维修人员3人以上;3、 具有与所修产品专业相符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2人以上;4、 具有专职配件管理人员;5、 具有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保障人员、维修人员总数15人以上(即上述4项人员总数)。(二)场地情况1、 办公、经营、维修、仓储等场地属自有产权或租用场地合同在1年以上(以租房协议为准);2、 有专门接、发机场地20以上;3、 维修场地总面积为150以上。(三)维修产品范围情况1、 开展视听产品维修服务的企业,

2、应能熟练地维修彩电、背投电视、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摄像机、音响、影碟机等视听产品和上市3个月的新型视听产品。2、 同时开展其它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务的,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四)设备仪器工具配备情况1、 100MHz以上双踪示波器不少于1台; 2、 频率特性测试设备不少于1台;3、 彩色电视信号发生器不少于2台;4、 场强测试设备不少于1台;5、 热风式电烙铁不少于2台;6、 频率计1台;7、 有上门维修汽车不少于1辆。(五)配件自储规模情况1、 具有与所修产品范围常见机型的专用、通用件储备;2、 所储数量应能满足15天修理需要;3、 所储配件进价总金额在15万元以上;4、 具有在常见机

3、型专用件缺件时的紧急采购、邮购对象和措施。(六)规章制度建立情况1、 建立接机、发机制度;2、 建立维修情况存档制度;3、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4、 建立维修收费计算和复核制度;5、 建立安全操作及安全保障制度;6、 营业场所按规定悬挂证照、规定、标志物;7、 建立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度。(七)服务质量执行情况1、 所接修的产品全年在修周期90%以上不超过3天;2、 90日内所接修的产品95%以上无返修;3、 正常返修性投诉全年不超过10次;4、 全年无欺诈、违章等重大责任投诉。(八)评审认定条件上述(一)至(五)项应有85%的细项条件达标,未达标细项的达标水平不低于50%;上述(六)至(七)项的各

4、细项必须100%达标,符合上述标准的方可评定为五星级维修服务单位。四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人员构成 情况1、 具有财务,接、发机专业人员;2、 具有与所修产品相应维修资质的中、高级维修人员2人以上;3、 具有与所修产品专业相符的维修人员1人以上;4、 须配备与维修相关的人员总数10人以上。(二)场地情况1、 具有接、发机专用场地面积12以上;2、 维修场地总面积为100以上;3、 维修场地自有产权或租用场地合同在1年以上。(三)维修产品范围情况1、 应能熟练维修彩电、背投电视、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摄像机、音响、影碟机等视听产品和上市6个月的新型视听产品;2、 同时开展其它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务

5、的,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四)设备仪器工具配备情况1、 100M双踪示波器不少于1台;2、 频率特性测试设备不少于1台;3、 彩色电视信号发生器不少于1台;4、 热风式电烙铁不少于1台;5、 有上门维修交通工具不少于1辆。(五)配件自储规模情况1、 具有与所修产品范围常见机型的专用、通用件储备;2、 所储数量应能满足7天维修需要;3、 所储配件进价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上;4、 具有在常见机型专用件缺件时的紧急采购、邮购对象和措施。(六)规章制度建立情况1、 建立接机、发机制度;2、 建立维修情况存档制度;3、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4、 建立维修收费计算和复核制度;5、 建立安全操作及安全保障

6、制度;6、 营业场所按规定悬挂证照、规定、标志物。(七)服务质量执行情况1、 所接修的产品,全年在修周期90%以上不超过6天;2、 90日内所接修的产品95%以上无返修;3、 正常返修性投诉每年不超过10次;4、 全年无欺诈、违章等重大责任投诉。(八)评审认定条件上述(一)至(五)项应有85%的细项条件达标,未达标细项的达标水平不低于50%;上述(六)至(七)项的各细项必须100%达标,符合上述标准的方可评定为四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三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人员构成 情况1、 具有与所修产品相应维修资质的中、高级维修人员1人以上;2、 具有与所修产品专业相符的维修人员1人以上;3、 须配备与维修相

7、关的人员总数6人以上。(二)场地情况1、 设有接机、发机柜台;2、 维修场地总面积为50以上;3、 维修场地自有产权或租用场地合同在1年以上。(三)维修产品范围 情况1、 应能熟练维修34以下彩电、音响、影碟机等视听产品;2、 同时开展其它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务的,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四)设备仪器工具配备 情况1、 彩色电视信号发生器不少于1台;2、 机械部分专用调整测试工具;3、 热风式电烙铁不少于1台。(五)配件自储规模 情况1、 具有与所修产品范围常见机型的主要专用件和通用件;2、 自储配件进价总金额在1万元以上;3、 有配件在10天内采购到位的措施。(六)规章制度 建立 情况1、

8、 建立接机、发机制度;2、 建立维修情况存档制度;3、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4、 建立维修收费计算和复核制度;5、 建立安全操作及安全保障制度;6、 营业场所按规定悬挂证照、规定、标志物。(七)服务质量 执行 情况1、 所接修的产品,全年在修周期90%以上不超过9天;2、 90日内所接修的产品95%以上无返修;3、 正常返修性投诉每年不超过10次;4、 全年无欺诈、违章等重大责任投诉。(八)评审认定条件上述(一)至(五)项应有85%的细项条件达标,未达标细项的达标水平不低于50%;上述(六)至(七)项的各细项必须100%达标,符合上述标准的方可评定为三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二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人

9、员构成 情况1、 具有与所修产品相应维修资质的维修人员2人以上;2、 须配备与维修相关的人员总数3人以上。(二)场地情况1、 维修场地总面积为20以上;2、 维修场地自有产权或租用场地合同在1年以上。(三)维修产品范围 情况1、 应能熟练维修29以下彩电、影碟机、音响等;2、 同时开展其它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务的,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四)设备仪器工具配备 情况1、 万用表不少于1台;2、 电子产品维修工具;(五)配件自储规模 情况1、 具有一定数量的常用通用件配件;2、 自储配件进价总金额在3千元以上;3、 在缺件时有采购对象和采购措施。(六)规章制度 建立 情况1、 建立接机、发机制度

10、;2、 建立维修情况存档制度;3、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4、 建立维修收费计算和复核制度;5、 建立安全操作及安全保障制度;6、 营业场所按规定悬挂证照、规定、标志物。(七)服务质量 执行 情况1、 所接修的产品,全年在修周期90%以上不超过12天;2、 90日内所接修的产品95%以上无返修;3、 正常返修性投诉每年不超过10次;4、 全年无欺诈、违章等重大责任投诉。(八)评审认定条件上述(一)至(五)项应有85%的细项条件达标,未达标细项的达标水平不低于50%;上述(六)至(七)项的各细项必须100%达标,符合上述标准的方可评定为二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人员构成 情况1、

11、具有与所修产品相应维修资质的维修人员1人。(二)场地情况1、 有固定场地,若是租用其租期在1年以上。(三)维修产品范围 情况1、 应能熟练维修29以下彩电、影碟机、音响等;2、 同时开展其它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务的,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四)设备仪器工具配备 情况1、 万用表不少于1台;2、 电子产品维修工具。(五)配件自储规模 情况1、 备有一般性维修所使用的一定数量的零配件。(六)规章制度 建立 情况1、 建立接机、发机制度;2、 具备安全操作的相关制度;3、 按规定悬挂有关证照、规定、标志物。(七)服务质量 执行 情况1、 所接修的产品,全年在修周期90%以上不超过15天;2、 90

12、日内所接修的产品95%以上无返修;3、 正常返修性投诉每年不超过10次;4、 全年无欺诈、违章等重大责任投诉。(八)评审认定条件上述(一)至(五)项应有85%的细项条件达标,未达标细项的达标水平不低于50%;上述(六)至(七)项的各细项必须100%达标,符合上述标准的方可评定为一星级维修服务单位。第2部分:制冷产品类五星级维修服务单位(一)人员构成 情况1、 具有行政,财务,接、发机等三种专职人员;2、 具有与所修产品相应维修资质的中、高级维修人员3人以上;3、 具有与所修产品专业相符合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2人以上;4、 具有专职配件供应人员;5、 具有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保障人员、维修人员总

13、数15人以上(即上述 4项人员总数)。(二)场地情况1、 办公、经营、维修、仓储等场地属自有产权或租用场地合同在1年以上(以租房协议为准);2、 有专门接、发机场地20以上;3、 维修场地总面积为150以上。(三)维修产品范围 情况1、 开展制冷产品维修服务的企业,应能熟练地维修国产、进口空调(含大型空调)、冰箱、冰柜、冷藏展示柜和其它上市3个月的新型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制冷电器产品;2、 同时开展其它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务的,应分别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四)设备仪器工具配备 情况1、 抽真空设备不少于2台; 7、 钳形表2块;2、 灌氟计量设备不少于2台; 8、 有上门维修汽车不少于1辆。3、 漏氟检测仪不少于2个;4、 氧焊设备不少于2部;5、 电焊设备不少于1台;6、 抽氟机1台;(五)配件自储规模 情况1、 具有与所修产品范围常见机型的专用、通用件储备;2、 所储数量应能满足15天修理需要;3、 所储配件进价总金额在15万元以上;4、 具有在常见机型专用件缺件时的紧急采购、邮购对象和措施。(六)规章制度 建立 情况1、 建立接机、发机制度;2、 建立维修情况存档制度;3、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4、 建立维修收费计算和复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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