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组合灯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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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组合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D17JC04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组合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D17JC04采 购 人: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7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磋商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磋商文件上注明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我司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磋商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以达账时间为准。因转账当天

2、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磋商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磋商被拒,建议提前转账。三、磋商文件中标“”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四、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五、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磋商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报价一览表。六、请仔细检查磋商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七、建议将磋商响应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八、分公司磋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3、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九、磋商供应商请注意区分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时效。十、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不同磋商响应方案的,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响应的规定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

4、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目 录采购邀请第一部分 磋 商 须 知(一)总 则(二)磋商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七)关于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八)关于询问、质疑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邀请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组合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TD17JC04。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组合灯改造项目。三、工

5、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汕头市人民广场 。四、建设规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两侧组合灯改造,安装8米花式造型灯(4*LED60w)28杆,敷设电缆及接地系统、路灯基础、接线井及人行道恢复、拆除旧基础、拆除旧庭院灯及运输等。项目总预算¥596439.14元,磋商最高限价为¥596439.14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详见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五、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要求;2、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

6、),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若投标人不是主要设备(灯具)的制造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售后服务函或售后服务协议;6、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7月31日至 2017年8月4日期间(工作日 09:00 至11:30,15:00 至 17:0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

7、大厦13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1、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此项仅需提交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除外);5、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6、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8、有效的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

8、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体现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料);9、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0、若投标人不是主要设备(灯具)的制造商,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售后服务函或售后服务协议;1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加盖公章)。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10:00分。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10

9、:00分。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采购代理联系人:曾工采购人联系人:辜先生电话:0754-88699698电话: 0754-88970095传真:0754-88699393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联系地址: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邮编:515000邮编:515000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7月28日第一部分 磋 商 须 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广场中道组合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D17JC04采购人名称:汕

10、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596439.14元,磋商最高限价为¥596439.14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资金来源:预算内3答疑及踏勘现场等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5磋商保证金小写:1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请各供应商按以下银行账号将磋商保证金存进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必须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1:0

11、0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汕头黄山路支行;帐号:78140188000037243。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壹份。正本、副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7样品要求无。8磋商小组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由依法组建的3人单数成员组成。9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12、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0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1履约保证金10%12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成交服务费8000.00元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失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

13、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2. 项目说明2.1 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2.2 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2.3 磋商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3. 概念释义3.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在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为便于磋商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或业主。3.2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3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4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

14、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6 响应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3.7 成交人/成交供应商:经合法招、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3.8 货物: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9 服务: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以及货物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3.10 磋商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

15、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响应供应商的款项。3.11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3.12 日期:指公历日。3.13 时间:指北京时间。3.14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 合格的供应商4.1 对供应商的要求详见采购邀请中“供应商资格”部分。4.2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接受磋商小组就磋商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5. 合格的工程和货物5.1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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