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冠肺炎文件-豫建科[2020]63号+豫建科〔2019〕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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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 因疫情防控期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费用计入税前工程 造价并及时支付 五 本通知未尽事宜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0年2月27日印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计价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建筑材料计价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 豫建科 2019 282 号 各省辖市 省直管县 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维护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强化风险意识和履约能力 减少因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引起的造价纠纷 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有 序发展 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计价管理办

2、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等相关规定 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强化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材料计价风险管控一 强化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材料计价风险管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实行招标的 应当设有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最高投标限价 以下统称招标控制 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实行招标的 可以设有招标控制价或 者招标标底 招标控制价应由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 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第 5 2 1 条的规定编制 不得上调或下浮 招标标底应 当依据工程计价有关

3、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招标人应明确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未明确要求的 投标人可提请招标人明确或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第 5 3 条有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建筑 材料计价风险因素并计算相应的风险费用 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第 6 2 1 条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担风险 禁止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采用 无限风险 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承担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二 做好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材料计价风险管控二 做好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材料计价风险管控 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建筑材料价

4、格波动的资料收集 准备工作 当 建筑材料价格发生超出约定的重大变化时 应及时汇集相关资料 与建 设单位协商解决办法 签订补充协议 并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相关 信息 便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时测算发布价格信息 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期延误 按下列方法调整建筑材料价格 一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 计划进度日期后的建筑材 料价格 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较高者 二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 计划进度日期后的建筑材料 价格 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较低者 三 妥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筑材料计价风险引起的有关问题三 妥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筑材料计价风险引起的有关问题 一

5、 若合同对建筑材料计价风险有约定且合同双方无争议时 按 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 若合同中约定不调整建筑材料价格或对建筑材料计价风险无 约定或约定无限风险时 当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 5 时 造成 合同一方继续履约困难的 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 则 协商解决或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9 8 2 条规定执行 四 明确 主要建筑材料 的比例和其它材料价格调整四 明确 主要建筑材料 的比例和其它材料价格调整 建筑材料调整的基期价格为招标控制价中的价格或合同中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中的价格 在建筑工程发承包过程中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 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

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编制 主要建筑材料 清单及价格 主要建筑材料 清单中列出的材料品种 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 占材料费总金额的比例从大到小排列 从大到小依次累计比例不低于 70 主要建筑材料 以外的其它材料 可按照材料价格指数调整 五 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和服务工作五 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和服务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 同履约行为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加强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走势的监测 及时发 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及相应的价格指数 对短期内价格发生剧烈波动的 要加快信息的采集和发布频次 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 重点加强 合同纠纷和计价纠纷的调解 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稳定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在建工程或已竣工但尚未办理竣工 结算的工程 按照以上原则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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