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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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稿)二八年五月前 言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是根据四川省建设厅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的。在本技术导则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省内农村居住建筑的震害教训及防震、抗震经验,有针对性地对农村中量大面广的两层建筑第二层外纵墙外推的典型房屋进行了计算分析,考虑了农村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编制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最后经建设厅组织会审定稿。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编制组及时对灾区的农村居住建筑的震害教训、抗震经验进行了调研分析,结合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对原稿进行

2、了修订。依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12月6日)、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建抗20001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43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80条、以及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2月25日)第23条和第28条的相关规定,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农村体量较小的低层居住建筑,对超越本技术导则适用范围的建筑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本技术导则不提倡农村自建的两层建筑第二层外纵墙外推的典型房屋,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限制在6度、7度抗震设防区且必须严格按本技术导则采取加强措施后,允许建造此类房

3、屋。本技术导则共分6章,依次为总则、基本要求、砌体结构体系建筑、生土墙建筑、石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本技术导则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抗震所负责具体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抗震所(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邮政编码:610081)本技术导则的编制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高永昭 肖承波 吴体 颜茂兰 凌程建 陈华 张翼 武惟娜目 次1 总则2 基本要求2.1场地2.2地基2.3基础2.4建筑结构规则性2.5建筑结构体系3 砌体结构体系建筑3.1一般要求3.2砖砌体建筑3.3混

4、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体系建筑4 生土墙建筑5 石结构建筑6 木结构建筑6.1一般要求6.2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建筑6.3穿斗木构架、康房建筑1总则1.0.1 为提高农村居住建筑的抗震能力,指导农村居住建筑经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后,减轻农村居住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特编制本技术导则。1.0.2按本技术导则进行抗震设防的农村居住建筑,其抗震设防的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

5、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和9度地区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居民自建的两层(含两层)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以及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农民自建的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低层住宅。1.0.4 按本技术导则进行抗震设计的农村居住建筑,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进行抗震计算。 2基本要求2.1 场地2.1.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按表2.1.1选择有利地段,避开危险地段,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对不利地段应先勘明场地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理措施后方可建造建筑。表2.1.1 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地段类别地质、地形、地貌有利地

6、段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不利地段软弱土,液化土,条壮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质的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如故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等危险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2.1.2 8度、9度抗震设防时,当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带时,应避开主断裂带。其避让距离为:8度时不小于200;9度时不小于300。2.1.3当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建造建筑时,除保证其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外,建筑的抗

7、震要求及构造措施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用。2.2 地基2.2.1应优先采用天然地基,不宜在软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地基建造建筑。如不能避免时,则应对这些地基采取相应的措施。2.2.2 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时,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2.2.3当存在相邻建筑时, 新建建筑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应保持一定的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而定。2.2.4山区建设中,应利用和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时,应在易于导流或拦截的部位将水引出场外。在受山洪影响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排洪

8、措施。2.2.5 压实填土的填料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性能稳定的无害工业废料、粒径不宜大于400mm(分层夯实)或粒径不大于200mm(分层压实)的砾石、卵石、块石。2.2.6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作地基填土填料。2.3 基础2.3.1宜采用无筋扩展基础,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应埋入稳定土层且在地下水位以上。埋置深度不应小于0.5。2.3.2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应采用同一类型,基础底面应埋置在同一标高上,否则应增设基础圈梁并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2.3.3无筋扩展基础应按下表要求采用表2.3.3 无筋扩展基础台阶宽高比的允许值 基 础 材 料质 量 要

9、 求台阶宽高比容许值混凝土基础C15混凝土1:1.00毛石混凝土基础C15混凝土1:1.00砖基础砖不低于MU10,砂浆不低于M51:1.50毛石基础砂浆不低于M51:1.25灰土基础体积比为3:7或2:8的灰土,其最小干密度:粉土1.55t/m3;粉质粘土1.50t/m3;粘土1.45t/m31:1.25三合土基础体积比为1:2:41:3:6(石灰:砂:骨料),每层约虚铺220,夯至1501:1.50注:基础砌筑砂浆应为水泥砂浆2.4 建筑结构规则性2.4.1建筑及其抗侧力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2.4.2对建筑结构的平面、立面特别不规则的

10、结构,应在适当部位设置防震缝。防震缝净缝宽不应小于50 mm。2.4.3墙系承重结构,其墙体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除按本技术导则采取加强措施的二层建筑第二层外纵墙外推外,严禁悬墙(梁抬墙)的结构布置。2.4.4 8度、9度设防时,楼梯间及大房间不宜布置在建筑的端部和转角处。2.5 建筑结构体系及一般规定2.5.1结构体系应有简明、合理的受力和传递地震作用的途径;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2.5.2 7度及其以上设

11、防区,不应采用生土建筑,8度及其以上设防区,不应采用毛石建筑。2.5.3墙系承重结构体系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平面内墙体布置应闭合, 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纵、横墙交接处应有拉结措施,烟道、通风道等竖向孔道不应削弱墙体;当墙体被削弱时,应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2.5.4结构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构件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2.5.5 楼、屋面板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确保板的质量,并符合本导则相关施工构造要求。2.5.6生土和毛石结构建筑不应采用墙搁梁(或屋架)结构同一建筑不宜采

12、用不同材料的承重墙体。2.5.7圈梁应闭合,当遇洞口断开时,圈梁应上下搭接,搭接长度宜为上下圈梁间距的2.0倍,且不小于1.0。2.5.8当女儿墙出屋面的高度超过0.5时,应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在人流出入口处的女儿墙等装饰物应有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的措施或有防坠物伤人的措施。2.5.9生土、毛石结构体系的建筑不应设置出屋面楼梯间。3 砌体结构体系建筑3.1 一般要求3.1.1 砖、小砌块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墙体厚度不应小于180mm。3.1.2 不宜采用无竖向配筋的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烟囱;不应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3.1.3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的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砌筑砂浆强

13、度等级不应低于M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级和HRB335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HRB335、HRB400、HPB235级热轧钢筋。3.1.4 抗震横墙最大间距宜不大于6.0。3.1.5 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表3.1.5 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m) 部 位6、7度8度9度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0.81.01.5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0.81.01.5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0.80.81.0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0.81.01.5内横墙上门窗洞口至外纵墙的最小距离1.01.21.53.1.6 外墙和内纵墙在屋盖及楼盖处、内横墙在构造柱对应部位应设置圈梁。圈梁应沿纵、横墙紧靠板底设置,圈梁宽度应与墙厚一致,圈梁高度应不小于120mm。3.1.7当楼盖为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楼、屋盖板沿墙体周边采取加强配筋并与相应的构造柱钢筋有可靠连接措施时,可不另设圈梁。3.1.8 6度、7度时,圈梁纵向配筋不应少于410,箍筋为6250mm;8度时,圈梁纵向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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