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26985484 上传时间:2020-03-2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09.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管理)生产型企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XXXX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关于缴纳公共活动金及奖励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XXXX版本 /次:A / 0 更改单号:第 6 页,共 6 页 生效日期:XXXX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真正做到奖优罚劣,特制定本条例。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 员工缴纳公共活动金相关条款及标准3.1 考勤管理类:3.1.1 迟到:以打卡时间为准,迟到在30分钟以内(含),按每分钟1元缴纳公共活动金,迟到在30分钟以上(不含),按旷工半天处理。当天迟到时间累计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计算;3.1.2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视为早退。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

2、),每分钟按1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天早退累计时间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计算;3.1.3 旷工:旷工半天按4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旷工一天按8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扣依次类推。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大忙季节当月累计旷工达四天及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结算; 3.1.4 不戴厂证或不按规定戴厂证入厂工作的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注:厂证佩戴在工作服左上角或左袖固定位置处,不得将厂牌反戴或挂在腰部处,特殊工种如包装组员工上班时间需将厂牌挂在指定位置处。);3.1.5 遗失厂证者请立即到人事行政部补办,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1.7上

3、班忘记打卡如不及时填写“漏打卡申请单”的,不计当日工资,当月累计签卡次数超过三次的,超过次数的每次按2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1.8代员工打卡者和被打卡者受到相同的处罚,每次分别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 宿舍管理类3.2.1未经许可私自换床位者,应勒令其退回原位并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2在宿舍寝室及床头私拉电线者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3在休息时间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告者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并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5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或未经许可留宿外人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造成不良后果者,承担一

4、切损失并作辞退处理;3.2.6在宿舍内聚众赌博者每人每次按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2.7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者,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8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者,情节轻微的打架双方每次按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的打架双方每次按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作辞退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2.9未经许可不按时回宿舍或不按时熄灯就寝者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10不遵守宿舍其它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1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 工作纪律类3.3.1 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者,第一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第二次加倍缴纳

5、,第三次作辞退出厂处理;3.3.2 上班时间睡觉、离岗、串岗、嘻戏闲聊、吃东西者,根据情节轻重按10-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3 消极怠工者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4 因个人过失造成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根据情节轻重对损失照价赔偿并按1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5 主管人员对下属督导不力,造成工作失误,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按20-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6 故意浪费原材料,根据情节轻重,对浪费的原材料照价赔偿外,每次按1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7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8

6、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工作方法,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按20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9 未经许可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仪器等,每次按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3.3.10 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办事不公,徇私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按1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1 不按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未造成重大损失者每次按5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造成重大损失者赔偿损失并作辞退处理;3.3.12 管理人员把关不严,不严格要求下属,不按公司规定执行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按1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故意排斥新进员工者,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3 产

7、时良品与不良品故意混放在一起,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4 开晨会时不准时到位、故意缺席或晨会不认真听的,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5 将尚可利用的原材料或边角料故意丢弃的,每发现一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6 义务性工作不主动,故意回避有麻烦的工作,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7 上班时间未经许可,私自会客或接听私人电话者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8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19 不与同事协作,破坏团结者,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20 对所出品质问题知情而隐瞒不报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按5-50

8、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21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工作不听劝阻的,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22 安排加班未经批准而缺岗者,每次按3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23 上班时间工作马虎,精力不集中者,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3.24 发现来料存在质量问题不主动向主管报告而继续生产,造成原材料及工时浪费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按1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25 屡教不改,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26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规劝的,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27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照价赔偿,并且每次按10-10

9、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28 工作时拈轻怕重,推脱、回避者,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29 造谣生事,撒播流言,使员工人心慌乱以及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害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30 在车间内乱扔工具或零件以发泄私愤造成恶劣影响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2.31 下班后不关电源者或不正常开关电源者,直接责任人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4 出入管理类3.4.13 上班时间外出未经相关权限批准的“放行条”强行出厂的,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4.14 携带物品出厂门拒绝接受保安检查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4.15 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

10、工子女或外来小孩,未经允许均不得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保安和小孩监护人分别按10元/次充当公共活动金;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保安加倍处罚;3.4.16 不配合保安执行公务的,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态度恶劣者加倍缴纳;3.4.17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4.18 携带刀枪或国家明令禁止危险品入厂者作辞退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4.19 值班保安人员不按公司规定擅自放入或放出车辆,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从重处罚;3.4.20 值班保安人员不按公司规定擅自放行员工进入、进出厂门的,每次按20

11、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4.21 在厂区及公共场所内乱丢乱扔纸屑、塑料袋、饮料瓶、随地吐痰等行为的,经值班人员制止而不配合环保工作的,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 卫生、安全与生活纪律类3.5.13 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不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14 严禁在车间、卫生间、厂院内等其它位置吸烟,违者每次按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15 在工作场所玩明火的,每次按5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16 吸烟区域脏乱不堪,没有按规定清洁维护的,每次分别对值班责任人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17 未经批准未有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

12、.5.18 故意破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并按5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者辞退出厂;3.5.19 酗酒闹事者,每次按50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者辞退出厂;3.5.20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轻重对打架双方每次按100-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5.21 就餐时插队不听值班人员劝阻的,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22 起哄、滋事、扰乱秩序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23 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每次按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5.24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秩序者,每次按1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的辞

13、退出厂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5.25 偷窃或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证属实者按200缴纳公共活动金,并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3.5.2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造成工伤事故者,根据影响程度按20-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 工作礼仪及仪容仪表类3.6.13 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或不配套穿工作服的(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14 员工着装、床被、袜子等长期使用后不清洗,影响周围环境及他人情绪的,每次按2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并限期要求整改;3.6.15 男员工头发不过耳,胡须不留太长,违规者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16 女员工上班时须将头

14、发盘起,违规者每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17 进入车间不戴帽子的,每发现一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18 进入车间不穿工作鞋、或不穿鞋套者,每发现一次按5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19 上班时佩戴饰物的,具体包括:耳环、耳坠、手链、手环、戒指、钥匙以及其它饰物等,每发现一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20 上班时间戴听MP3,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21 故意损坏鞋柜的,根据损坏程度按5-5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22 在车间外穿着工作鞋走动的,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23 生产车间垃圾桶内发现果皮、糖纸、瓜壳以及其它

15、零食残物及包装的,直接责任人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24 员工水杯未放在指定位置者,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6.25 包装区员工上班时间胸牌未放在指定位置,每次按1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3.7 利器管理类参照利器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缴纳公共活动金相关条款执行。3.8 其它类:有以下情形者作辞退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按200元缴纳公共活动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法办。3.8.13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者;3.8.14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3.8.15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3.8.16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3.8.17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3.8.18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业务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3.8.19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者;3.8.20 利用假证件(包括假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假学历证等)入厂者;3.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