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企业目前面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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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劳务企业目前面临的发展困境和建议闫宝龄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新增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再就业人员。他们在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繁荣农村经济及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在建筑劳务企业从事工作,建筑劳务企业确实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问题,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建筑劳务企业的社会地位不被广泛认可,应

2、该享有的政策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建筑劳务企业发展举步维艰,生存面临着诸多困难。一、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缺少扶持政策扶持政策不完善,建筑劳务企业生存艰难。建筑劳务企业正处在培育发展阶段,要发展壮大建筑劳务企业队伍,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实行劳务队伍成建制,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这方面给予积极的扶持政策。建筑劳务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承担着建筑模板、彻筑、抹灰、钢筋、混凝土、脚手架和水暖电分项工程作业,几乎整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全部由建筑劳务企业完成。然而,一旦施工现场由于总包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和处理费用全部由建筑劳务企业承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分阶段全部划拨到总承包

3、施工企业,但是总包企业在安全管理中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强行转移安全管理风险。另外,建筑劳务企业不合理负担过重,如重复计税,一些社会部门不合理摊派等加大了企业负担。内政发200684 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加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统一管理,劳务分包企业的社会保障费,应由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依据劳务分包企业按劳务合同确定的劳务数额,参照本企业社会保障费拨付标准,拨付给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目前,在建筑劳务企业社会保障费调剂问题上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还没有完善,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障费拨付标准要求,建筑劳务企业的社会保障费拨付确实存在现实困难。二、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缺

4、少有效监管。内政发200684 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壮大建筑劳务队伍,扶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实行劳务队伍成建制,企业化管理,逐步取消无序零散用工的做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治区内劳务企业。”这一政策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用工秩序。目前,赤峰市内虽然成立了多家建筑劳务企业,但是受建筑市场秩序的影响,零散的“包工队”仍然占据着建筑劳务市场的“半壁江山”,这些“包工队”到处以低价或超低价承揽劳务作业分包工程。由于这些“包工队”的作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松散,不注重施工技术规范,造成有的工程质量不

5、符合验收标准,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还引发了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问题,扰乱了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从市场层面分析,建筑业从业人员总体规模过大,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包工队”的无序恶意竞争,建筑劳务企业已经形成僧多粥少的市场局面,从而使得一些建筑劳务企业被动地承受让利、压价、垫资等偏离市场规律的潜规则,只能保本微利经营,不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这样下去就会造成现有的建筑劳务企业处于濒临倒闭的境地。有的总承包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依据自身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与劳务企业进行私下交易,强行压价,而不少建筑劳务企业认为自己社会地位低下,不能与之抗衡。承发包双方的合同关系不规范,甚至多数合同条款内容是总包企

6、业强加给建筑劳务企业的“霸王”条款,只使用权利,不履行义务。以加强管理为名,无理扣罚劳务费,特别是在劳务费决算过程中总是以种种理由拖欠扣留部分劳务费。这种局面的产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劳务分包制度的配套法规不健全,建筑劳务企业没有公平交易平台,交易双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针对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存在的问题,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健康成长,提出下面几点建议:一、研究制定和落实扶持建筑劳务企业政策制定落实政策,扶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为了“合理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尽快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结构合理、协调发展、各

7、类型企业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已出台的政策基础上,进行量化和细化,制定适合当地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现状的配套措施,使国家的政策全面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针对目前我市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状况,应着重在安全管理责任界定、建筑劳务企业社会保障费调剂、重复税收问题上制定合理扶持政策和措施。现阶段在制定政策和措施上应当本着向建筑劳务企业倾斜的原则,在要求的标准和条件上应与总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有所区别,真正能让建筑劳务企业在扶持政策上得到实惠,帮助他们逐步赢得社会地位。我们应积极寻求和探索一种“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加强监管、市场调节、企业管理”

8、的建筑劳务企业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来促进建筑劳务企业的健康发展。二、加强有效监管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1)制定完善监管措施,维护建筑劳务企业合法权益。内政发200684 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全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都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这一政策的制定对建设工程总包企业的分包行为做了具体规定。但是,目前有部分总包企业仍然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对这些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违反上级政策规定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除可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可通过与企业的不良记录进行挂钩,在相关的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投标活动等方面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无资质“

9、包工头”的依法查处力度,打压“包工头”的生存空间,拓展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平台,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2)加强对劳务合同的监管,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主体行为。针对建筑劳务市场存在的劳务合同内容不合理、合同关系不规范、拖欠劳务费、合同履行困难等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劳务合同备案制度,加大对劳务合同的监管力度,防止次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维护略具雏形的建筑劳务企业的合法权益。(3)建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引入建筑劳务分包招投标机制,建立有形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劳务基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彻底取缔“包工头”,使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合法有序地进入

10、建筑市场。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认同建筑劳务企业社会地位建筑劳务企业正处在培育发展阶段,社会公认度低,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支持其拓展市场,扩大影响,形成促进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使所有总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了解认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在建筑施工以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逐步认同建筑劳务企业的社会地位。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在评选表彰先进、优质工程评定中将管理规范,守合同重信用,质量信誉高的优秀建筑劳务企业列入其中,使建筑劳务企业分享表彰奖励所带来的荣誉感,激励建筑劳务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四、强化企业规范管理 提高竞争优势和知名度建筑劳务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创新发展”的管理方针,制定企业发展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用人机制,加大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打造品牌优势,塑造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知名度,努力把建筑劳务企业建设成综合管理素质高,技术队伍实力强,有一定竞争能力的新型建筑业企业。针对建筑劳务企业的发展现状,提出了上述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期待着这些看法和建议能为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发展赤峰地区建筑劳务企业队伍起到点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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