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劳动法实用数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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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企业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2010年版)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编制序项目数据依据1深圳市2010年7月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1.全日制用工:1100元/月2.非全日制用工:9.8元/小时深圳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公告2深圳市2009年度社会(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894元深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月工资折算成日、时工资标准月平均= 21.75天=174小时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4标准工时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5加班时限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劳动法6加班工资最低计算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50%2.休息日加班: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

2、00%3.法定休假日加班: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00%劳动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7正常经营企业非因员工原因停工应发工资1.停工一个月以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0%2.停工超过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80%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8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停工医疗期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6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9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工资与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一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奖金、津贴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10哺乳假工资标准工资75%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11高温津贴1.高温和室外作业人员:150元/月(每年610月)2.非高

3、温作业人员:100元/月(每年610月,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是否发放)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12工资支付日1.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在周期满后7日内2.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在周期满后1个月内3.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在周期满后6个月内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13延期支付工资因故可以延期5日,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可延期15日以内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14劳动关系终结时的工资支付时间1.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劳动关系终结后3个工作日内2.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在约定日期支付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15对劳动者经济处罚限额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30%,且处分后员

4、工当月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16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和诉讼适用)克扣和拖欠部分的2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7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克扣和拖欠部分的50%-100%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8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制1.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2.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超过1个月3.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超过2个月4.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19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1经济补偿金:员工工作年限月工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因

5、职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个月工资)2. 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加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50%3.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仅限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时支付)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2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后)1.经济补偿金:员工工作年限月工资(工资高于市平均工资3倍的员工,按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补偿不超过12个月)2. 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加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50%(劳动仲裁和诉讼时适用)3. 企业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加付的赔偿金:未

6、支付部分的50100%(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4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适用于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21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员工工作年限月工资2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2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补助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另增加至少50%,绝症增加至少100%(仅限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伤残人员)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24员工离职后竞业限制

7、时间不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25竞业限制补偿费不少于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50%(仅限因技术秘密而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6带薪年休假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3.已满20年的:15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7探亲假(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适用)1.探望配偶:每年30日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日,或者两年45日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20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28婚假3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增加10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29丧假(限配偶和直系亲属死亡时)3日广

8、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30女职工产假90日,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日,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增加35日,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31男职工看护假10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32节育手术假1.安置宫内节育器:3日2.输精管结扎:7日3.输卵管结扎:21日4.人工流产:怀孕不满3个月为15日;怀孕3个月以上为42日 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33法定医疗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1.实

9、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3个月2.实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6个月3.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4.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至十年:9个月5.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个月6.在本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个月7.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3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期间用工之日起满1月至补签劳动合同前一日(最长至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即最长11个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5违法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期间自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10、同前一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6养老保险费标准1.深圳户籍员工:企业缴交部分:员工缴费工资11个人缴交部分:员工缴费工资82.非深圳户籍员工:企业缴交部分:员工缴费工资10个人缴交部分:员工缴费工资8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37医疗保险费标准1.综合医疗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企业缴交部分:员工月工资7(20092010年临时费率:员工月工资4.5)个人缴交部分:员工月工资22.住院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企业缴交部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0092010年临时费率: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0.7)个人缴交部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0.23.农民工医疗保险:企业缴

11、交部分:每月8元(20092010年临时费率:每月6元)个人缴交部分:每月4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38工伤保险费标准1.风险较小的行业:基准费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2.中等风险行业: 基准费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3.风险较大行业: 基准费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5%;(20092010年临时费率:按上述标准减半)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39职工病死或者非因工受伤死亡的丧葬费和怃恤金1.丧葬补助费: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2.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以上,分别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

12、险条例40工伤待遇(见另页表)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41申请劳动仲裁时限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案件不受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2劳动纠纷起诉时限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3用人单位申请撤消仲裁裁决期限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4企业申报工伤事故时限1.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保机构2.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45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事故发生后1年内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46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限医疗终结期满后30日内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3、注: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编制的深圳企业适用劳动法常用数据已被深圳市劳动仲裁院收入“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作为全市劳动仲裁审理案件的参考资料。9深圳市工伤待遇计付表(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编制) 费项伤残状况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停工留薪期护理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伤残津贴、工伤津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其他负伤未致残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支付外地治疗交通、食宿由用人单位报销由用人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假肢和医疗用具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4、14级伤残护理费: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40%、30%按月计发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85%、80%、75%按月计发本人工资的24、22、20、18倍工伤基金支付:本人工资15、14、13、12个月(需要护理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40%、30%一次性计发10年)(伤残津贴由工伤基金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一次性计发10年)56级伤残不能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的70%、60%按月发放工伤津贴本人工资的16、14倍用人单位支付:10、8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50、40个月本人工资7-10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2、10、8、6倍用人单位支付:6、4、2、1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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