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26974212 上传时间:2020-03-2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5.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常见问题回答2006-06-05http:/ 年2 月28 日颁布,这个管理办法与欧盟在2003 年2 月发布的RoHS 指令有何异同?答: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 指令相同之处有四个方面:(一)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二)主要目的都是为实现电子电气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三)都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四)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一样的,都是六种: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 指令不同之处有六个方面:(一)中国的管理办法无需转换低一级的

2、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但欧盟的RoHS 指令无直接约束力,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二)中国的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欧盟的RoHS 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 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 伏特的电子电气设备;欧盟RoHS 指令的调整对象范围比中国的管理办法要更宽、更多。(三)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欧盟的RoHS 指令将WEEE 指令中的八大类产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对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产品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四)中国的管理办法将于2006 年2 月2

3、8 日颁布,2007 年3 月1 日开始实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时间尚未确定;欧盟的RoHS 指令的时间表是:2003 年2月13 日指令颁布,2004 年8 月13 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 年7 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欧盟的RoHS 指令实施时间要比中国的管理办法早。(五)中国的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欧盟的RoHS 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六)中国的管理办法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第一步,在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仅仅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

4、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3C 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欧盟的RoHS 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声明”的方式,但欧盟的要求是“一步到位”,“自我声明”的前提是要做到有毒有害物质的达标。二、问:什么是电子信息产品?如何判断一些应用了电子信息技术的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企业如何根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3 条“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去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是“电子信息产品”?答:我们在管理办法颁布时公布了一个按中国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电子信息产业分类目录编写的“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这是一个电子信息产品

5、的细目及其释义,有了这个细目和释义后,业内的每一个生产者就可以方便地“对号入座”,可以确认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范畴了。目前这个“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刊登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上。三、问:管理办法中没有任何类似于欧盟RoHS 指令一样的关于豁免的条款及豁免的方法,这是为什么?答:欧盟RoHS 指令首先将所有直流电1500 伏特以下、交流电1000 伏特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全部放入约束的范围,然后就其中“技术尚不成熟、经济上不可行”的产品进行“豁免”,欧盟的“豁免”不是无限期的;但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了“目录管理”的模式,与欧盟RoHS 指令采用的方法不同,管理办法设置了

6、一个“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这个目录一开始是空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技术上已经成熟、经济上尚可行”的实现了有毒有害物质替代的或者符合了限量标准的产品将被放入目录,不放入目录就意味着暂时被“豁免”。因此,管理办法不需要、也没有设置关于豁免内容的条款。四、什么是目录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是如何形成的?答:目录管理是管理办法确定的有别于欧盟RoHS 指令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控制的管理方式。它的目标对象是所有现在已知含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当确认其中某类产品已经实现产品的替代或有毒有害材料替代,或已经确认替代难以实现但可以做到符合限量的标准,

7、对相关行业来说已经实现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则该类产品将被放入“目录”中,实行3C 认证。“目录”的形成过程将是渐进的,目录的形成过程将依照一定的程序,如征求相关企业意见,专家评估等。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一个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规定草案,希望将目录的制定过程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制定程序问题要先予以确定,然后才会进行什么产品会进入目录、何时进入目录问题的研究。五、问:管理办法确定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两步走”,请具体阐述一下。答:管理办法确定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过程的确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8、生效)时,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仅仅被要求进行“明示”:即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告诉你的下游用户(消费者),在你的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此时,对这些产品,并没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或限量的要求。“第二步”是,当你的产品进入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时,你的产品要么是做到了对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要么是达到了限量的标准,这些要经过严格的3C认证的合格判定才可以进入市场。六、问: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似乎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强制认证,但认证过程在管理办法中又

9、没有明确,不知道认证会不会增加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的负担?答:由于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采用了“目录管理”_ 祝 工作顺利! Thomas NgVP OperationsChinese American 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 China Executive Business Trip:Especially for enterprise executives who want to explore businessopportunities, develop contacts with business partners and meet with government officials. See Detail www.ChineseBusinessD Chinese American 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 325 Broadway, Suite 301New York, NY 10007Tel.(212)791-6932 Ext. 106Tel.(212)791-6938Fax(212)79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