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规划)渝府发〔〕号关于批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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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府发2011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一日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加快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

2、划(20112015年)。一、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好。“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0827号),制定完善扶助残疾人规定34个,残疾人权益保障文件31个,一系列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保障的特惠政策得以实施;助残惠残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十大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自己的

3、职责,统一安排,同步考核,形成了共同参与、共推发展的良好局面。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支持残疾人工作,广泛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创造了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更实。建立健全了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建成率、人员配备率均达到100%。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加快服务阵地建设,全市新增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10万平方米,建成市残联信息中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启动建设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和市特殊教育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各区县(

4、自治县)均已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6个区县(自治县)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加大了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培训社区康复人员6000余人(次)、各级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市、区县(自治县)残联全部建立公众信息网站,开通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站,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功能。残疾人得到实惠更多。“十一五”以来,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7万例,创建32个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创建10个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550个。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学生入学救助,“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4%,残疾大学生录取率达92%。对2.7万名城镇残疾人和5.5万名农村残疾人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2.1万人,城镇残疾人登记就业率达86.2%。扶持贫困残疾人18万人,解决了11万名残疾人的温饱,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11492户。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建成全国“文化进社区”示范社区40个,建立市级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9个,组织举办第四届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和首届残疾人特殊艺术区县(自治县)巡演,组织参加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重庆周活动;举办第三届、第四届全市残运会,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残运会和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会,在国际国内各项赛事中共获89枚金牌、92枚银牌、82枚铜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

6、时期,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政府投入最大,残疾人受益最多,社会影响最广的五年。五年的成就为“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及无障碍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完善等。二、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

7、式转变,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增加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努力实现残疾人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二)发展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8、发展大局,立足市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不断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向“两翼”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

9、活保障、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以及有就业需求和能力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充分就业,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风尚更加普及,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残疾人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逐步提高;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逐步扩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网络进一步

10、完善,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和普遍适配辅助器具;支持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结合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大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住房安全。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通过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有就业需求和能力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充分就业。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实现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享有就业服务和培训,保障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三、主要

11、任务(一)社会保障。按照国办发201019号、渝办发2010389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提高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使残疾人基本生活有稳定的制度保障,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重点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以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学龄前残疾儿童

12、、在校残疾学生和托养服务机构里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残儿童综合性福利政策。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按规定政府给予补贴。鼓励、帮助非全日制就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将不能实现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4扩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残疾人缴费补助范围,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由政府按规定予以资助。逐步扩大残

13、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大病救助、医疗补助优先照顾残疾人,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探索残疾人专项医疗救助。5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制度。开展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工作试点。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要积极探索对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寄宿型托养、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由政府给予补贴。(二)康复。以康复重点项目为突破,稳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到2015年,新增40万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1加大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加大对

14、贫困残疾人特别是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依托国家残疾人康复重点项目,配套出台具体政策。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逐步实行免费适配。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实现白内障无障碍目标。2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康复服务的可及性。2015年前,建成市级综合性残疾人康复中心,作为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建成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制定完善聋儿语训、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

15、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的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技术标准,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2015年,市和区县(自治县)达标康复技术指导机构达到200个。着力打造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平台,新建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1000个。基本完成全市各乡镇、社区(村)卫生机构的康复功能达标改造。建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的机制,推广居家康复。3加强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临床研究等工作;社区(村)卫生室(站)要有专(兼)职康复指导员,并配备康复设施设备。结合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制定实施

16、重庆市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规划,争取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全市培养100名中高级康复人才,1000名初级康复指导员,培训10000名康复协调员。积极协调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将康复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到医学高等院校办学专业中。建立健全康复人才培养需求、申报、培训、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制度,逐步实现康复人才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分级培训、按需培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志愿者服务,逐步建立由康复专家、康复指导员、康复协调员、康复服务志愿者等组成的康复服务队伍。4加强残疾预防。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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