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学绩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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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学绩效管理制度 一、教学绩效管理制度1、教学绩效得分的计算(1)单科教学成绩积分=人平分积分40% +红分人数积分30% +及格人数积分15% +高平衡人数积分30% -低分人数积分35%,按照积分高低计算教师所任科目在年级中的位次。(2)单科积分第一名的教学绩效得分为22分,末名的得16分,中间成等差数列递减。(3)任同程度科目多班的教师期末考试不间断连居前几位记22分,不间断连居末几位记16分;名次中间有间断则取平均分。任不同科目或不同程度同科的教师取所有任科目的平均分,在没有倒一名的情况下另加奖1分。(4)中途接班教师的教学绩效得分计算办法:(以下A%均为卷面总分的百分比

2、)接倒数第一名的班科,上浮一个位次。如实考人平分与原人平分差距扩大则位次不上浮,且差距扩大文科在2%及以上、理科在3%及以上扣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分1分。如实考人平分与年级实考人平分差距缩小2%以上奖0.5个位次,缩小5%以上奖1个位次,缩小10%以上和位次由倒数第一上升到顺数第一的,另加奖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分1分。若原倒数第一班的实考人平分与年级实考人平分文科在6%及以上、理科在8%以上,只要实考人平分不扩大,则上浮1.5个位次,实考人平分缩小则上浮2个位次。接顺数第二名的班科,原则上不考虑。若原班的实考人平分与年级实考人平分文科在6%及以上、理科在8%以上,只要实考人平分不扩大,则上浮1个位次,

3、实考人平分缩小则上浮1.5个位次。接顺数第一名的科,不考虑。2、教师引考奖励:任课教师申请参加本学科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参加任教科目引考每次奖励20元,参加非任教科目引考每次奖励30元。选择分数最高的科目计入科目结账。3、教学绩效发放办法(1)教学绩效奖励按照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教学绩效奖励=(教学考核积分-16)*50元+教学基数奖。此项奖惩的对象是期末统考科的科任教师,任非统考科的教师,期末由教务处抽测,根据抽测结果适当奖励。(2)若期末某班单科实考人平分低于年级单科实考人平分文科(6)、理科(8)的卷面总分以上,或低于年级单科第一名实考人平分文科(10)、理科(12)的卷面总分以

4、上的(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视为教学事故,则该科教学绩效得分为12分,不能获得教学基数奖,并扣除绩效工资200元,建议该教师主动申请调离白庙河中学。二、工作量管理制度1、课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1)九年级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各科,每节课按1个工作量计算;体育每节课按0.9个工作量计算;安全法制课每节按1个工作量计算。(2)八年级语、数、外、物、生、政、史、地四科,每节按1个工作量计算;体、音、微机科,每节课按0.9个工作量计算;劳技、美术、每节课按0.7个工作量计算;安全法制课每节按1个工作量计算。(3)七年级语、数、外、地、生、史科,每节按1个工作量计算;体、音、微机科,每节课按0

5、.9个工作量计算;政治、劳技、美术、每节课按0.7个工作量计算;安全法制课每节按1个工作量计算。(4)早晚自习工作量早自习每节均按0.5个工作量计算,晚自习每节均按0.6个工作量计算;早、晚自习同时上两个班的,按总和80%计算,两个班以上的,按总和的70%计算。(5)男教师50岁以上的、女教师45岁以上,在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大1岁加0.5个工作量。(6)跨学科(任教不同程度、不同学科的中考科)的教师另加1个工作量。2、其他工作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此标准为中心校在全县中学调研所得数据)校长计18个工作量;书记、副校长计14个工作量主任计10个工作量;年级主任计4个工作量班主任计6个工作量;远程

6、管理计8个工作量会计计8个工作量;电工计7个工作量图书、五楼会议室计4个工作量;后勤主办计5个工作量;财产保管计2个工作量九年级体育训练计2个工作量早操、课间操计3个工作量化学实验员、实验室管理计8个工作量物理、生物实验员计6个工作量事务长计标准工作量绿化计8个工作量专职门卫、收发、发奶计标准工作量学校确定的课余活动项目每课时计1个工作量学生确定的课余活动项目每课时计0.5个工作量本期工作量以标准工作量(本学期为16)为基础,担任标准工作量工作的教师奖励工作量基本津贴20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30%以内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50元,超过标准工作量3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60元,超过标准工作量5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每个工作量扣60元。3、代课津贴: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一周以上病假、公差、培训由教导处安排教师代课,2周以内的代课每课时8元,2周以上的代课每课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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