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非编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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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农业大学文件川农大校人发20103号 非编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我校非编制工勤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调动广大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设岗原则(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综合确定非编制工勤岗位总量,并按各单位实际需要核定各单位聘用人员数,严格按岗进行聘用。(二)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在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严格控制工勤技能各级岗位数量。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二、岗位等级及分类工勤岗位根据技能要求、工作难度和强度等不同划分为五个等级

2、。工勤一级为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岗位,工勤二级为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工勤三级为有一定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工勤四级为工作强度大、任务重的岗位,工勤五级为一般性的工作岗位。工勤岗位等级表工勤岗位等级工 种工勤一级一级建筑和维修工(电工、焊工、木工、管道工、泥工等,下同)、客车轿车驾驶员、厨师长以及其他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工种工勤二级二级建筑及维修工、主厨、驾驶员及其他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工种工勤三级三级建筑及维修工、厨工、司炉工、微机操作员、机具操作员、采购员、以及其他要求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工种工勤四级服务员、营业员、收费员、绿化养护员、食堂售卖员、食堂辅助工、保管员、水处理工、保安、实验教辅员、图书上

3、架员、收发员等工勤五级保洁员、值班员、打卡员、农场场站辅助工、勤杂工等注:上表未列出的工种根据其专业技能要求、工作难度和强度的不同具体对应其中某一级别。三、聘用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3、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4、新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女不超过45岁,男不超过50岁。四、聘用程序(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人事处、工会、教代会、纪委和聘用中层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人事处具体负责聘用管理工作,并不定期对已聘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和校内调配安置工作。(二)各中层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

4、期上报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岗位设置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持有关证件及资料向聘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四)聘用中层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核,由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聘用。对流动性较大的岗位,人事处可以授权用人单位在编制控制数内自行确定。五、聘用管理(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16个月,合同期限一般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及其职责,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当

5、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二)聘用人员受聘期间应按劳动合同书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因个人原因而未完成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或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学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受聘人员。(三)聘用人员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待工作交接完毕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四)劳动合同期满,或聘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聘用人员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对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的可续聘。(五)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单位应建立劳动纪律管理责任制,对聘用人员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各中层单位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

6、小组,负责聘用人员的月考核和年底考核工作。月考核结果存入各中层单位,年底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六)月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对于考核合格的,给予发放全额工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给予扣发工资。如果连续三次月考核为不合格的,给予扣发绩效工资并降一级薪级工资。如果连续四次月考核为不合格的,或者全年累计5次月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七)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每年以中层单位非在编聘用工勤技能岗位的20%评选年度优秀。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连续两年考

7、核为优秀的,涨一级薪级工资。六、聘用待遇(一)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见下表;绩效工资按两个月岗位和薪级工资计算,由各中层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确定具体发放办法。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工资标准等 级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3年以下4-6年7-9年10-12年13-15年16-18年19-21年22-24年25-27年28-30年31-33年34-36年37-39年40年以上工勤一级95090100120150180210240270300330360400440480工勤二级8008090110130160190220250280315355

8、395435475工勤三级6507085105125150180210240270310350390430480工勤四级600658095115140165195225255290330370410460工勤五级550607085105125150180210240270310350390440(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符合参保的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规定缴纳。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比例共同承担。(三)由于学校的特殊情况,对于试用期满后、寒暑假期间未安排工作的人员,不发工资,每天发放10元生活补助费。七、聘用经费(一)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在学校核定编制内聘用工勤人员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教学科研单位编制外聘用工勤人员的全部费用由中层单位承担。(二)科研项目聘用工勤人员,全部费用由课题经费支付。(三)后勤服务总公司(包括都江堰校区后勤公司)经学校核定的非经营性部门编制内聘用工勤人员的费用由学校承担,经营性部门聘用工勤人员的费用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承担。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由人事处负责执行。二一年一月五日主题词:人事 非编制 工勤人员 聘用办法 主送:各中层单位 抄送:校领导 四川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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