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26911797 上传时间:2020-03-28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夯实管理责任,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实施具体的监督、检查,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二章 职责与要求第三条:师生食堂承包经营者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担负着食堂环境卫生、食物采购、贮存、加工的卫生责任,须履行如下责任:(1)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

2、承包合同中相关职责要求。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学生集体用餐等法律法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2)食堂内外要干净、整洁、防蝇、防尘、防鼠防盗、防投毒及消除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措施得力有效,餐饮用具要按要求定期消毒,并专柜存放,标记明显,符合卫生标准。(3)食品采购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进行索证,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食品。(4)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

3、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向师生出售。生、熟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要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干净。(5)炊事人员应定期接受县防疫部门的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接受防疫部门专业培训,须掌握一定的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履行炊事人员职责,工作期间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违规操作。第四条: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主管副校长,组员:三处主任和食品管理员。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健全并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纳入周工作议事日程。学校领导要利用值周带班轮流上灶就餐,督

4、促检查卫生及饭菜质量,真正作到领导负责,责任到人。第五条:学校设立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一人,食品卫生监督员一人(由校医兼任),负责对师生食堂、学生生活服务部卫生、质量监督、检查,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第一责任人。第六条: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员职责为:1、每日须从严对两灶食品质量、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主要环节,重点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登记,对不安全、不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物要立即封存,采取禁止食用措施。2、每日除早、午、晚定期检查外,要不定期深入两灶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重大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学校校长报告。3、建立监督检查

5、档案记载制度,将每日检查情况及问题的处理详实记载,食堂责任人签字,以便核查。4、按规定要求对饭菜食物取样冷藏,以备查验。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第七条:学校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员的职责为:1、负责对师生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定位存放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的督查指导,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督促炊事人员重新清洗打扫。2、对食堂的饭菜花样、质量、价格要严格进行监督,发现数量不足、质量差,要现场责成责任人立即纠正,落实措施,进行补救,并向主管领导报告。3、要定期深入师生中,调查了解对食堂饭菜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食堂管理责任人通报,协同处理解决,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4、要组织

6、管理学生自觉排队打饭,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存放间,确保学生用餐卫生与安全。5、做好每日的检查与记载,问题的排除与整改。第三章 奖励与罚处第八条:学校建立每日对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整改日报告制度。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员将每日检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对食品卫生中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的要依据本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第九条:学校食堂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暂行规定中的条款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第十条: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1、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从严履行岗位职责,疏于监管,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者,将按职责分工,分别追究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员责任,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扣除学期岗位奖,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聘。2、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如:贮存场所存放有毒物品;私自向学生出售腐败食品、过期食品;餐饮具未消毒,不按定位存放等)未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或提出整改意见但未在要求的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年度考核扣5-10分并扣除学期岗位奖。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差,私自提高饭菜价格,饭菜中有异物;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差,师生意见大;未提出整改措施,得过且过,不闻不问

8、的,或提出整改措施但未在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造成一定影响的,按责任事故对待,年度考核扣5-10分,并扣除学期岗位奖。4、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责任人(含师生生活服务部),不服从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员监督检查,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方面违规操作,不按食品卫生规定要求经营,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追究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学校除解除合同外,食堂承包经营的责任人须全部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追究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性罚款200-500元。1、私自提高饭菜价格,饭菜质量差,饭菜中有异物,未采取整改措施,师生意见大的。2、食堂内外卫生脏、乱

9、、差,经检查达两次以上者。3、炊事人员服务态度差,与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的。4、向学生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饭菜的或过期食品的。5、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原料贮存间的。6、不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学校监督员督查指导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予以奖励,在年度考核中加5-10分,评优从先。1、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从严检查食堂食品卫生措施到位,师生反映好,督查记载详实,无出现不安全事故的。2、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及县卫生防疫部门检查中,受到表彰奖励的。3、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重点环节的督查中,工作扎实细致,发现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效果好,成绩突出。4、食堂经营责任人每学期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经营,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符合卫生标准,饭菜花样多,质量好,服务态度优良,无发生安全事故,下一年度可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