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四章认识的本质和过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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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1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1)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作用。这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必须在掌握了该事物丰富、多样的现象的基础上进行,人的正确思想,科学认识都是由于实践的需要,并且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实践的需要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课题;实践创造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其他物质条件;实践锻炼和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发展。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

2、真理性的惟一标准。人的正确认识必须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判断与检验某种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即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要有一个客观、可靠的标准,这个标准只能是实践。第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与归宿。实践活动不仅产生认识的需要,同时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使认识的发展成为可能。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并指导、服务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2)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是认识的基础,发展的动力,认识的目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因此认识一点也离不开实践。认识对实践又具有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认识对实践有导向作用。实践作

3、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只有以正确的理论来指导,才能充分发挥人对世界的能动改造作用。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现时代,认识对实践的导向、预测、促进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第二,认识有相对独立性。认识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把握客体的活动,认识遵循着自己特有的逻辑和规律,由于认识的相对独立性,认识可以与实践同步进行,也可以不同步进行,这是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的体现。第三,认识与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来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强调知与行、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

4、相互促进。只有正确处理好实践与认识、知与行的关系,才能有效地从事实践活动。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也可以换成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2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1)反映论与先验论的对立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反映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认为认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世界,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活动的发生。先验论是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先验论颠倒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把物质世界看做是主观或“客观精神”的产物,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唯心主义先验论有两种形式,即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客观唯心主义的先验

5、论。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对立的实质是:反映论主张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先验论主张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2)反映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肯定人们能够在自己的思想、表象、概念和观念中再现现实世界,即人们的认识可以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图景,主张世界的可知性。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可能彻底认识的,它们或把感觉当做人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屏障,或者把本质与现象割裂开来,否认人类认识事物本质的可能性,其主要代表人物是休谟和康德。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批驳不可知论的最有力的武器是人类的实践,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看来,世界上只有未知的事物,没有不可知的事物,人的认识能力没有

6、原则上不可逾越的界线。(3)主体、客体及其辩证法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能动反映论是和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不可分割的。主体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人,是从事改造世界活动的实践着的人。认识的客体即认识的对象,不是指全部的客观实在,而是指进入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和认识对象。辩证唯物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到认识论,从而正确地、全面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主体受制于客体,客体制约着主体的活动范围、方式、性质等等,决定了主体的认识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主体又能动地改造客体,使客体向主体

7、转化,使之满足人们的目的和要求。只有立足于实践,才能认识主体和客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才能全面把握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要注意理解认识的主客体的内涵。主体客体,也不等于物质,客体包括精神现象。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从事一定实践活动的人。它有三个方面特征:第一,自然性。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社会性。人成为认识主体,在于人是社会存在物。第三,意识性即人具有对外部世界及人自身的活动的意识,这是人作为认识主体的显著特征。认识的主体指的是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包括个人主体、集团和社会三种。认识客体有两层含义:从可能性上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认识的客

8、体与对象,没有不能被认识的事物;从现实性上说,只有进入主体的认识范围并与主体发生联系的对象才能成为认识客体。认识的客体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形式。认识的客体不等于整个客观的、自然存在的物质世界,现还没纳入到人的认识领域、没有成为人类的认识对象的那部分物质世界,就不是认识的客体。认识的客体,不全是物质现象,也包括一部分精神现象。注意把握主客体的多重关系,可出不定项选择题。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辩证关系图示(4)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论反映论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映论是能动的反映论,是区别于机械唯物主义消极反映论的。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之所以是消极的,是因为它们的反映论是直观的反映论,是对

9、世界照镜子式的反映论,而在这照镜子式的被动反映中,人脑是“白板”,只是印入外界的信息。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之所以是能动的反映论,这是因为: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实践,全面说明了人的认识的社会性、主体性、能动性,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论,指出人对世界的反映过程是充满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3.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在对象性活动中,主体和客体之间首先表现为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自然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反映与被反

10、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以实践关系为基础,以认识关系为前提。主体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作为主体活动的动力因素和内在尺度,对于主体活动的方向性、选择性以及对活动的控具有重要意义。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即需要与满足需要或使用与使用的关系;价值关系的最高境界就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对人的自由的肯定,即审美关系。4反映与信息、选择的关系(1)反映与信息的关系反映就是主体认识客体,就是主体通过一定手段从客体中获取信息,并经过加工、改造,即信息变换,使之在主体头脑中建构出一个与客体具有同构异质关系的观念系统的过程。人们要认识事物,首先要从对象中获取足够的、真实的信息,同时还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改

11、造、选择、变换和组织等等。(2)反映与选择的关系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选择,首先表现为主体以感觉器官为门户的神经生理系统所决定的选择。这种选择取决于感觉器官,只能选择感觉器官所能及的信息。在此基础上,人的思维活动还需要进行自觉的、能动的选择。抽象思维所面对作为感性映象的信息,尽管是丰富的、整体性的,但却是表面的、直观的,必须对它“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观念信息的现象联系变为逻辑联系,才能成为理性认识。反映就是人们对信息的接受、保留的过程。掌握一定的信息认识事物。认识的能动性表现为对信息的选择、加工,形成一定的认识。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反映与创造的统一。人所特有的选

12、择机制不但和认识的反映特性不矛盾,相反,它本身就是能动反映的具体体现,而且人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它既要受被反映客体的制约,也要受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如果背离认识和思维的规律进行选择,结果只能导致主观和客观的分离。(3)反映与重构的关系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离不开重构。它是体现主体能动性的一种认识机制、认识环节,是人的认识活动内在具有的,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表现。在认识过程中,主体不仅要对信息进行选择、加工,而且要按照正确反映客体的要求,把这些信息在大脑中重新组合成观念的体系,通过主体的重新组织,重新构造才形成对客观对象的反映。4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1)中国传

13、统知行观的基本观点其一,行先于知,由行致知的思想。中国古代一些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哲学家,肯定行先于知,主张由行而致知,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源泉。其二,知之明也,因知进行的思想。我国历史上许多唯物主义哲学家不仅承认行是知的基础和来源,而且又辩证地肯定了知对行的指导作用。其中,尤以先秦的荀子、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和近代孙中山三人的论述最为明确和典型。其三,注重实效,以行论知的思想。以客观事实、经验和实践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传统。其四,知行并进,相资为用的思想。中国哲学史上许多唯物主义哲学都认识到:就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而言,是行先于知,由行致知;就认

14、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是知以审行,因知进行;而就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而言,则是知行并举,相互促进。这是中国哲学对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一种独特表述。其中,王夫之关于“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的论述,应该说是很明确、很深刻的。(2)知行观的现代意义中国哲学家从孔夫子到孙中山,都十分重视知行问题,在总结人类认识发展规律时提出了许多深刻的思想,尤其是在中国发展了重行的知行统一观,与辩证唯物主义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知行统一观是内在相通的,很多思想家深刻地探讨了知与行的辩证关系,既肯定行的作用,也肯定知对行具有指导作用,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应该加以总结和继承发展。在知行观的问

15、题上,中国古代哲学家主要是围绕知与行谁先谁后和孰轻孰重的问题进行的。很多哲学家只注重一方面,否定另一方面,因而都带有形而上学性。(二)认识的发展过程1认识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1)感性认识及其特点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一种关于事物现象、事物外部联系、事物各个片面的认识。形象性和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特点。感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感觉、知觉、表象。(2)理性认识及其特点相对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对感性认识的材料进行抽象和概括而产生的一种对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抽象性、间接性是理性认识的特点。理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同一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质的阶段。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统一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的各种形式都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没有感性认识提供的感觉材料,不对感觉材料进行提炼、概括,就不能形成概念、判断、推理及其构成的理论体系。第二,感性认识有待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表面的、片面的认识,它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及外部联系,尚未深入事物的本质与发展规律。而认识的任务在于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以指导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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