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重点(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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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

2、动废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建筑工程发包(1)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2)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承包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

3、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行为。转包、肢解分包、不具备资质条件、分包商再分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合同法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招投标法(结合第七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

4、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4.联合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连带责任。5.开标应当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

5、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6、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无工作业绩;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

7、分为甲级和乙级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单项工程: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单位(子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按单项工程的构成,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按建筑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

8、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顺序。1.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2)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2.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1) 初步设计2)技术设计3)施工图设计(2)建设准备(3)施工安装(4)生产准备3.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

9、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要内容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控制项目目标(造价、质量、进度),最终实现项目的功能,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业主方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3.施工方项目管理目标体系(QCDSE目标体系):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环境保护(Enivironment)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1)合同管理(2)组织协调(3)目标控制(4)风险管理(5)信息管理(6)环境保护环

10、境保护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做到“三同时”: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2.2 建设工程目标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主要方法:网络计划法、S曲线法、香蕉曲线法、排列图法、因果分析图法、直方图法、控制图法、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依据,成本计划是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能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查,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成本分析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也为

11、未来的成本预测与编制成本计划指明方向;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手段。成本控制: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2.3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损失的不确定性。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按风险来源划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业主的风险:三类: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三类: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可分为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12、1)风险识别项目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项目风险识别的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2)风险分析与评估(3)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4)风险对策的实施(5)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风险转移: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3.1 合同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其他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

13、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显

14、失公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

15、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A.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B.合同解除;C.债务相互抵消;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E.债权人免除债务;F.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G.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首选方式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合同争议的解决和解、调解(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法庭调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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