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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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办法 为鼓励教职工认真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特设定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发放办法如下:一、奖励项目及标准(一)科研奖:(1)课题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验收结题,结题时发给课题组每位成员一定数额的奖金,标准为: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100元150元220元300元二等奖80元120元180元250元三等奖60元100元150元220元(2)新闻用稿:在各级党报或教育报发表反映学校教学情况的通讯报道(有关通讯报导,必须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投寄),每篇发放的标准:(在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减半)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短讯或消息(200字以内)

2、20元40元100元200元图片及通讯(200字以上)30元50元200元500元经验交流(专题报道)50元100元500元1000元注:在教育内部网站发表的稿件按刊物发表的1/2计算,在政府网站发表或在主流电视台播放的稿件按相同级别的刊物计算(龙凤镇政府网站与市教育局网站视作同等级别),其他网站的不予奖励。刊物发表和网站发表的稿件都只奖第一作者。(3)教师在镇级以上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在期刊上发表,奖励标准为:(交学校审核同意后上送)镇级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10元20元40元80元120元二等奖5元15元30元60元100元三等奖10元20元40元80元(4)教师在镇级以上评优课中获奖,奖

3、励标准为:镇级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100元200元300元500元待定二等奖80元150元250元450元三等奖50元100元200元400元(5)教师在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奖镇级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10元30元50元100元待定二等奖20元40元80元三等奖1030元50元(6)教师承担公开课教学活动(含研讨课、观摩课)校级:50元 镇级:80元 市级:120元 州级:150元 省级:200元备注:校级是指由学校安排的教师送课、主题研讨活动。(二)学生成果辅导奖学生参加的竞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校认可的竞赛项目,学校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它一些项目,将参照执行。除重大

4、兴趣小组辅导发放适当补贴外,其它视实绩予以考核。1.团全赛辅导奖(1)体育奖:运动队获团体名次,辅导奖按以下标准发放:名次镇级市级州级省级一120元500元600元1000元二60元450元550元900元三400元500元800元四350元450元700元五300元400元650元六250元350元600元七300元550元八250元500元运动队没有获得团体名次,但单项成绩优秀,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奖励。(2)非优育类:在非优育类团体赛中获等级奖,按以下标准发放辅导奖。等级镇级市级州级省级一等奖100300400500二等奖200300400三等奖150250300(若按名次论奖第一名相

5、当于一等奖,第二、三名相当于二等奖,第四、五、六名相当于三等奖,遇到类似情况,均按这种方法折合计算。)2.学生参加单项比赛获等级奖(或在刊物发表文章),辅导奖发放标准为:等级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15元30元50元70元二等奖10元20元40元60元三等奖5元15元30元50元奖励界定:获奖人数在5人以下,按获奖学生中得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获奖人数在5人以上,按每5名学生给一定奖励指标,奖励级别从获奖学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选定。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创造发明奖”的,市级按国家级计算,州级则按国家级的2倍计算,省级按国家级的4倍计算,国家级按市的8倍计算。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市长奖”的,按

6、200元/人次计算。(三)教学质量奖(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奖励办法:及格率、人平分、低分率三项指标中,凡是达到全镇前五名的指标,每项奖励50元;获得全镇第一名的指标再奖50元。(2)科学、品社学科奖励办法:及格率、人平分、低分率三项指标中,凡是达到全镇前五名的指标,每项奖励25元;获得全镇第一名的指标再奖25元。(3)教师个人学期教学质量奖封顶为300元。二、奖励方法1.在政策、条件均允许的情况下,每学期期末由教科室、教务处审核,校长室批准统一发放成果奖。除优质课、课题研究成果、辅导学生、新闻用稿奖励外,每学期教师的其他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封顶为200元。2.教师绩效考核中的“教育科研成果量化评分”以龙凤镇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为准。三、本办法自2015年1月8日起执行。四、上述成果奖发放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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