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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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 (门店) 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 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进口保健食品还应

2、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

3、健食品时应注意: 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一)使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台账。保健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 (二)门店建立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

5、、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四)保健食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方法贮存:贮存场所应保证通风干燥、必须配备防暑、防虫等设施。对有特殊唯独、湿度要求的保健食品,还需有保证所需温度、湿度特殊要求的设备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一)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全面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

6、状况。(二)当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有相关重大投诉时,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自查。(三)自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每个季度开展定期自查,自查内容应至少包括:(1)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2)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3)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4)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5)是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已履行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7)经营场所摆放的保健食品广告(包括宣传材料)是否纯在虚假宣传或夸得宣传情形。(五)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

7、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如下: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4.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5.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6.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8、。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

9、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七、卫生管理制度(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

10、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墙、离地整齐存放,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4、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放。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

11、、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三)食品运输卫生管理制度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一)按照保健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

12、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二) 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三)保健食品销售,应当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

13、,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三)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不安全食品的确认:1.质量验收人员验收时发现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食品(保健食品);2.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及其他质量问题的食品(保健食品);3.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健食品),或者发文通知停止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4.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食品(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保健食品)。(二)不安全食品的处理:1.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食品,质量验收人员不得验收商家销售,并立即与公司产品配送部门联系,作退货处理;2.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食品,应立即下架暂停销售,并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3.抽检不合格或者发文通知停止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有质量管理部门立即通知各终端门店停止销售,并按照规定召回处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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