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

上传人:d****y 文档编号:126624389 上传时间:2020-03-26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411.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2 月目次第一章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适用范围11.3 编制依据11.4 术语与定义21.5 指导原则21.6 组织编制单位3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42.1 工作内容42.2 工作流程4第三章废弃井判定63.1 资料收集63.2 废弃矿井判定63.3 废弃钻井判定73.4 废弃取水井判定7第四章废弃井环境风险评估84.1 环境风险分析84.2 废弃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9第五章废弃井封井回填与验收115.1 一般要求115.2 废弃矿井封井回填处理要求115.3 废弃钻井封井回填处理要求145.4 废弃取水井封井回填处理要求215.5 井口处置2

2、45.6 废弃井封井回填验收25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废弃井基本情况表27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废弃井封井回填验收备案表29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水文地质分区代码表31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 号),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规范废弃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等封井回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1.2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废弃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废弃矿井、钻

3、井和取水井的判定、环境风险评估、封井回填与验收。1.3 编制依据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T 50625 机井技术规范GB/T 51040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SY/T 5587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SY/T 6646 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 33 DB11/T 671 报废机井处理技术规程T/CHES 17 水井报废与处理技术导则Q/SH 0653 废弃井封井处置规范Q/SY 36 油气田开发生产井报废规定1.4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指南。含水层:能够透过并给出相当数量水的岩层。隔水层:不能透过与给出水,或者透过与给出的水量微不足道的岩

4、层。矿井:由于矿产资源地下开采而形成的竖井、斜井、平硐等矿山井筒。钻井:勘探和开发石油、天然气、地热、卤水等液态和气态矿产等过程中因开采需要而钻凿的井。取水井:用于汲取地下水的管状设施,包括供水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和疏降水井等。废弃井: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利用,弃用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等。1.5 指导原则(1) 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系统化方式规范废弃井封井回填的工作内容和流程,确保废弃井封井回填工作的规范开展。(2) 针对性原则:针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废弃井开展封井回填工作,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3) 可行性原则:充分考虑废弃井及其所属场地环境特征,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

5、方案开展封井回填。1.6 组织编制单位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局等单位起草编制。第二章工作内容和流程2.1 工作内容(1) 废弃井判定判定矿井、钻井和取水井是否符合废弃条件。(2) 废弃井环境风险评估对符合废弃条件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通过识别污染源、污染通道和敏感受体等,评估废弃井环境风险等级。(3) 废弃井封井回填与验收根据废弃井环

6、境风险等级,对废弃井进行封井回填并做好井口处置。废弃井封井回填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验收不合格的,应采取补救措施。2.2 工作流程废弃井封井回填工作流程包括废弃井判定、环境风险评估、封井回填与验收等步骤。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开 始废弃井判定否是废弃井环境风险评估无风险有风险不合格废弃井封井回填与验收合格结 束取水井钻 井矿 井采取补救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图 2-1 废弃井封井回填工作流程图第三章废弃井判定3.1 资料收集主要收集以下资料:(1) 井址、成井时间、成井工艺、用途、生产历史、管理单位与联络方式等。(2) 开采层位、开采规模、

7、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工业污染源平面布置图等。(3) 井的类型、井管材质、井径、井深、井孔结构、井孔综合柱状图和井中设备或异物等。(4) 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含水层结构、水文地质平面图及剖面图等。(5) 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6) 地面及周边情况,包括构筑物、管线、道路、土地规划、周边污染源和敏感受体等。(7) 井管(筒)破损及维护情况。3.2 废弃矿井判定矿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予以废弃:(1) 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关闭或废弃的矿井。(2) 矿产资源储量枯竭、开采条件经论证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矿井。3.3 废弃钻井判定钻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予以废弃:(1) 对石油、天然

8、气、地热、卤水等资源开发不起作用、无综合利用价值的钻井。(2) 经过多种措施处理仍不能消除隐患,对资源开发或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的钻井。(3) 无法修复或修复投入大于修复后产出的钻井。3.4 废弃取水井判定取水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予以废弃:(1) 因地下水位下降,导致长期可取水量不足,或已经干枯的供水井。(2) 水质变差或遭受污染,无法满足设计供水水质要求, 并无法通过修复进行改善且无其他用途的供水井。(3) 因井管损坏、过滤器堵塞、井壁坍塌、井内淤淀等原因,导致无法修复或修复价值较低的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和疏降水井等。(4) 完成任务且无其他用途的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

9、和疏降水井等。第四章废弃井环境风险评估4.1 环境风险分析针对符合废弃条件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开展废弃井环境调查和风险分析,识别废弃井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敏感受体,判断废弃井成为污染通道的可能性,研判废弃井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4.1.1 识别污染源(1) 当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污染物通过串层、渗透等方式污染含水层,废弃矿井、钻井可识别为污染源。(2) 当污染物已经或可能通过废弃井进入地下水环境,造成地下水污染,可结合地形、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含水层渗透性, 对废弃井周边地下水 1000 天流程范围内存在的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进行识别

10、;若水文地质条件不详,原则上针对废弃井周边 1km 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识别。4.1.2 识别污染通道(1) 井(筒)管破损可成为潜在污染通道。若废弃井的井(筒)管破损严重造成层间连通,将加大地下水污染风险。(2) 井管开筛或封井止水不佳可成为潜在污染通道。若取水井开筛或封井止水不佳造成层间连通,将加大地下水污染风险。4.1.3 识别敏感受体当废弃矿井、钻井识别为污染源时,可结合地形、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含水层渗透性,针对废弃矿井、钻井周边地下水 1000 天流程范围内的密集人群、水源井等敏感受体进行识别;若水文地质条件不详,原则上针对废弃矿井、钻井周边 1 km 范围内的敏感受体进行识别。4.2

11、 废弃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4.2.1 矿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矿井作为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通道,可参考下表开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表 4-1 废弃矿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井筒状况 环境状况 井筒无明显破损 井筒破损 未污染,距离敏感受体大于地下水 1000 天流程或 1km无风险 中风险 未污染,距离敏感受体小于等于地下水 1000 天流程或 1km低风险 高风险 矿井造成地下水污染 - 高风险 评估为无风险的废弃矿井可根据其他相关规定封井回填;评估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的废弃矿井参照 5.2 开展封井回填。4.2.2 钻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钻井作为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通道,可参考下表开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表 4

12、-2 废弃钻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井管状况 环境状况 井管无破损 层间有连通或井管破损点在生产层套管水泥返高以上但无窜漏 层间有连通,井管破损点在生产层套管水泥返高以上且窜漏 未污染,距离敏感受体大于地下水 1000 天流程或 1km无风险 中风险 高风险 未污染,距离敏感受体小于等于地下水 1000天流程或 1km低风险 中风险 高风险 钻井造成地下水污染 - 高风险 高风险 评估为无风险的废弃钻井可根据其他相关规定封井回填;评估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的废弃钻井参照 5.3 开展封井回填。4.2.3 取水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取水井作为潜在污染通道,可参考下表开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表 4-3 废弃

13、取水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串层情景 环境状况 单层含水层 多层含水层,层间无连通 多层含水层,层间有连通 未污染,井周边地下水 1000 天流程或1km 范围内无污染源无风险 无风险 低风险 未污染,井周边地下水 1000 天流程或1km 范围内有污染源低风险 低风险 高风险 地下水已污染 低风险 中风险 高风险 评估为无风险的废弃取水井可根据其他相关规定封井回填; 评估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的废弃取水井参照 5.4 开展封井回填。第五章废弃井封井回填与验收5.1 一般要求(1) 回填前,资料不全的井,应根据现场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摸清废弃井(筒)管现状。(2) 回填时,应根据不同环境风险等级

14、对应的要求开展回填工作,或采用更严格的回填要求进行回填;回填材料应无污染, 不得使用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材料。(3) 回填后,应开展井盖封堵或密闭填充,确保地表污染物不进入井内,各层位地下水不连通。5.2 废弃矿井封井回填处理要求5.2.1 废弃矿井封井回填技术要求竖井一般采用井盖封堵、分段回填和全井筒回填,斜井和平硐一般采用密闭填充开展封井回填。竖井和斜井回填时可设置水文观测孔,水文观测孔应满足水位监测及水质取样要求。平峒不设置导气管和水文观测孔。(1) 井盖封堵或密闭填充井盖封堵应按井筒边缘外扩 1.0 m 作为封闭井筒井盖范围, 井筒井壁拆除深度不得小于 1.2 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浇筑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 1 m,将井筒封闭。盖板上如需回填土,应待混凝土养护达到设计强度后再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 0.94。井盖应设置导气孔,导气管高出地表 0.5 m, 露出地面部分应设成倒 U 型。密闭填充应设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