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专项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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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专项规划一、规划目的为了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响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号召,更好地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自2017年12月1日起,扬州市公园条例颁布实施。按照扬州市公园条例的要求应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扬州市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专项规划。二、规划范围及对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研究范围和重点规划范围。规划研究范围:一是扬州市域行政区范围,包括扬州市区、仪征、高邮2个县级市和宝应县,面积约6591平方公里,研究对象为各县(市)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确定的综合公园;二是扬州市区及其行政代管范围,面积2358平方公里,规划对象

2、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及开发区代管的中心城区范围外的乡镇公园。重点规划范围:即扬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总面积约640平方公里。规划对象主要是扬州市公园条例适用的开放式管理公园,但考虑到公园体系的完整性,本规划统筹考虑封闭式管理公园。三、规划期限近期:2018年至2025年;远期:2025年至2035年。四、规划目标1、保护目标(1)保护已建公园不受侵占结合现行法定规划,明确现状需保护的公园及其四至范围,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使用性质。加强监督与管理,定期维护和更新公园内部设施。(2)全面落实“

3、公园+”理念推进“公园+”理念,主要包含两个层面:“公园周边+”和“公园内部+”。“公园周边+”应注重公园与周边用地功能的衔接与优化,对公园周边的环境和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让公园成为活力中心,提高公园使用效率。“公园内部+”则是对公园内部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设施配置、丰富公园功能、提升环境品质,提高实用性。2、发展目标(1)构建布局合理的空间体系通过水绿廊道将各综合公园以及较大规模的专类公园串联起来并延伸连接生态廊道,形成内外一体、有机互通的大公园空间体系,保持其连续性和整体性。根据人口分布情况,进一步优化社区公园空间布局规划,把社区公园设置到居民最需要、使用最便利的地方去,做到社区公园布

4、局合理、均衡覆盖,确保居民步行10分钟就能到达最近的社区公园。(2)营造多样化的功能体系实现不同类别公园多样化与差异性的功能价值,如生态保护、应急避难、休闲游憩、文教科普、健身运动、保护历史遗迹、预留用地等。通过合理科学的规划,不断优化公园的功能价值,确定规划公园发展的类别和特色,明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游园)和专类公园的不同功能,适应不同的人群需求和活动要求。(3)形成科学有力的管理体系公园实行名录管理,明确公园名录纳入标准,强化公园纳入名录前的审批管理;结合公园名录推动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公园的数字化管理。根据城市发展及公园建设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园建设进行评估;滚动修编公园保护及发

5、展专项规划。贯彻遵循扬州市公园条例,理顺公园管理体制。建立公园建设过程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严格遵照规划设计方案和工艺要求;规范后期运营维护管理,提高公园保护力度,在切实加大养护管理投入的同时全面推进公园管养专业化、精细化。五、分类标准及要求1、分类标准根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扬州实际情况和地域特点,将城市公园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游园)、专类公园四大类。其中,“综合公园”进一步分为市级综合公园、区级综合公园。“口袋公园(游园)”则明确老城区范围内的称为口袋公园,老城区以外的称为游园。“专类公园”按照现行规范进一步分类,分为动物园、植物园、儿童公园、历史名园、游乐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6、2、规模要求市级综合公园面积不小于20hm;区级综合公园面积不小于10hm;社区公园面积不小于0.5hm,若为滨河或沿路社区公园,长度需大于500m,且滨河的宽度需不小于20m,沿路的宽度需不小于25m;位于老城区外的游园面积需不小于0.2hm。专类公园中,动物园面积宜大于20hm;植物园面积宜大于40hm;儿童公园、游乐园面积宜大于10hm;历史名园和风景名胜区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对现状各类公园的定性可适度放宽规模要求,具体以园林部门公园名录为准,达不到建议规模标准的现状公园在下阶段结合周边地块改造和城市更新过程中应适当扩建,以期达到本规划要求。3、布局要求满足“开车10分钟可到市级综合公

7、园,骑车10分钟可到区级综合公园,步行10分钟可到社区公园”的城市公园总体布局要求。综合公园中,市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以3千米计,区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以2千米计,总体综合公园覆盖居住用地覆盖率需达85%以上。社区公园覆盖率计算除了社区公园外,还应包括承担社区公园功能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服务半径以800米计,老城区口袋公园服务半径以150米计,其他区域的游园服务半径以400米计,总体社区公园覆盖居住用地覆盖率需达95%以上。植物园、动物园布局应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基础,优先选择城市生态廊道等生态基础优良的区域。儿童公园、游乐园等布局应考虑对自然环境及人居环境的影响。六、公园体系规划1、下辖县市综

8、合公园体系规划(1)仪征市按照仪征市总体规划,将增加专类公园1座(虎山公园);市级综合公园3座(东岳庙文化遗址公园、仪扬河公园、河口湿地公园);区级综合公园4座(体育公园、公园A、公园B、公园C)。仪征居住空间总体较为紧凑集中,规划在现状基础上大幅度增加区级综合公园,总规规划综合公园覆盖率达93.88%。外围产业园区配套居住规模小且分散,区级综合公园规划布点难以覆盖,建议规划布点以总规为准即可。(2)高邮市按照高邮市总体规划及公园体系规划,将增加市级综合公园5座(盐河运动休闲公园、北关河公园、澄子湖中央公园、北澄子河生态公园、南澄子湖公园);区级综合公园1座(船闸公园)。高邮居住空间较为紧凑集

9、中,规划大幅度增加市级综合公园。未来综合公园覆盖率达100%,但部分公园选址位于居住集中区外围,不利于公园高效使用,如南澄子湖公园、北关河公园,建议未来结合居住用地布局设置。(3)宝应县按照宝应县总体规划,将增加专类公园1座(宝南湖公园);市级综合公园1座(人民公园);区级综合公园3座(城南公园、望直公园、安宜公园)。宝应县居住空间总体较为紧凑集中,北部部分产业园区配套居住区分布在外围,不利于综合公园规划布局。按照总体规划综合公园布点,未来综合公园覆盖率达95.80%。规划安宜公园规模过小。建议北部居住集中区增加综合公园,适度扩大安宜公园规模。2、市区乡镇公园体系规划扬州市区外围乡镇21个,共

10、计规划乡镇公园63座,其中规划新增13座,邗江区公道镇、方巷镇、槐泗镇、杨寿镇、甘泉街道、杨庙镇以及江都区的宜陵镇各规划新增1座乡镇公园,广陵区的沙头镇、李典镇、头桥镇各规划新增2座乡镇公园。3、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1)大公园空间系统规划绿廊是串联各大公园的空间纽带,也是大公园空间系统的骨架。以区级以上综合公园为基础,结合扬州主要水绿廊道,串联各大公园,规划总体形成“多廊串多点”的大公园空间结构。一方面要保持绿廊足够的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0米,确保可容纳绿道以及相应的公园设施;另一方面要维护绿廊的空间连贯性,鼓励绿廊与城市道路交叉节点采用立体无干扰方式,绿廊空间不受城市道路交通干扰和阻碍。(

11、2)各类公园布局规划扬州市中心城区共计规划公园324座,综合公园39座,社区公园184座,口袋公园(游园)52座,专类公园49座。规划综合公园覆盖率达89.90%;社区公园覆盖率达98.05%。市级综合公园在现状8座基础上增加到10座,新增两座市级综合公园分别为南水北调源头公园和滨江公园。区级综合公园布局在原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进行优化并根据居住用地布局,适当增加布点,区级综合公园总体规划数量由原总体规划的16座调整为29座。根据现状社区公园覆盖情况对原中心城区范围内控规中社区公园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现状社区公园缺乏的区域进行重点加强,规划社区公园共184座,其中现状保留/改造提升84座,规划新

12、增100座,布点涵盖各居住密集区。规划口袋公园(游园)52座。口袋公园集中设置在老城区,本次老城区规划口袋公园48座,其中现状保留/改造提升39座、规划新增9座。口袋公园结合环城绿廊,实现老城区口袋公园服务全覆盖。重点加强儿童公园、植物园等目前缺乏的专类公园的选址布点。本次规划借助江淮生态走廊良好的生态环境本底,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生态旅游区,规划布局凤凰岛儿童主题公园,与现有的扬州乐园、茱萸湾公园、凤凰岛、马可波罗花世界、廖家沟中央公园等形成江广融合区游乐休闲主题集中区域。其他专类公园规划布局保持现状,主要注重公园自身品质提升和周边环境整治。另外,结合扬州文化博览城

13、建设以及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等契机可适当增加文化纪念公园、旅游主题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专类公园,宜另行具体研究。4、公园发展及保护规划对公园个体的发展与保护侧重于空间边界、发展模式、功能及设施优化、运营维护等几个方面的重点。划定各公园的边界,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一张图”系统,严格保护其空间范围。明确公园发展三种模式:现状保留、改(扩)建提升、规划新建,各公园根据规划要求选用相应模式。根据现状情况以及规划分类要求,对部分现状提出功能及设施优化要求,并明确规划新建公园建设标准要求。七、近期建设规划1、规划期限近期建设规划期限:2018年至2025年。2、近期建设针对现状公园尚未覆盖但人口相对集中的区

14、域,依据各单元控规等法定规划,根据布局合理、覆盖均衡等原则,同时结合近期重点发展地区,明确近期规划拟新增公园共46座,总规模为273.81公顷。其中:广陵区12座,57.08公顷;老城区口袋公园9座,0.29公顷;邗江区14座,35.24公顷;江都区7座,132.07公顷;开发区3座,44.39公顷;生态科技新城1座,4.74公顷(详见附件2)。近期规划拟新增各公园详细范围见图则。具体范围可根据现场建设条件、地籍界线等因素做微调,总体规模减少幅度不得大于5%,且不得小于相应等级的建议规模标准。附件1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公园一览表序号地区编号名称位置公园类型规模(公顷)规划情况1广陵区(12座)

15、G29七里河公园渡江南路东侧,宝塔东路以南,开发东路以北,纵七路以西区级16.70规划新增2G31宝塔湾公园宝塔路和文峰路的交叉口,文峰寺南侧社区3.98规划新增3G32荷塘月色公园育才小学东区校北侧,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东侧社区6.20规划新增4G33同心河公园同心河两侧,东至江都南路,西至渡江南路社区9.62规划新增5G34汤汪花园区间中心广场公园同心河北侧,连运路南侧,小运河两侧社区1.63规划新增6G39广陵区新建公园4建新路以南,茱萸湾路以东,迎宾路以西,规划快速路以北,韩家河两岸社区4.11规划新增7G41广陵区新建公园6运河路以东,滨河路以西,文昌路南北两侧社区1.78规划新增8G42广陵区新建公园7秦邮路以东,人民路以西,韩西路以南,新农路以北,韩西河两岸社区8.81规划新增9G45广陵区新建公园10红旗河以北,京杭南路以西社区0.79规划新增10G49广陵区新建公园14渡江南路与同心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社区1.84规划新增11G53广陵区新建公园18渡江路与328国道连接线与交叉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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